浙江名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鳌江北侧鳌江镇河流缓冲带生态修复工程项目的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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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MJC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鳌江北侧鳌江镇河流缓冲带生态修复工程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6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原招标文件“投标通知(邀请)书第11)项“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若为联合体投标,(1)须提供所有联合体成员共同签署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的投标。若违反上述要求,其投标和相关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2)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两家;(3)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设计资质单位。 |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若为联合体投标,(1)须提供所有联合体成员共同签署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的投标。若违反上述要求,其投标和相关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2)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三家;(3)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设计资质单位。 |
2 | 原招标文件第七部分“评标办法”评标细则“二、技术、服务、资信、业绩综合评分”第4项“拟派主要人员情况”的“1项目负责人” | 1、项目负责人: (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并同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得1分。 (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的一级注册造价师证书的,得0.5分;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0.5分。 注:按人员可得最高得分计取。须同时提供相关证书及投标截止时间前本单位近3个月社保证明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若是新公司成立未满3个月,则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为该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项目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可兼任,若兼任不可重复得分。 | 1、项目负责人: (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并同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得1分。 注:按人员可得最高得分计取。须同时提供相关证书及投标截止时间前本单位近3个月社保证明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若是新公司成立未满3个月,则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为该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项目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可兼任,若兼任不可重复得分。 |
3 | 原招标文件第七部分“评标办法”评标细则“二、技术、服务、资信、业绩综合评分”第4项“拟派主要人员情况”的“3、项目组人员情况(除项目负责人和其他负责人外)” | 3、项目组人员情况(除项目负责人和其他负责人外): ①拟派施工员具有施工员证书的得0.5分;同时具有环保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再得0.5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 ②拟派安全员具有安全员证书的得0.5分;同时具有环保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再得0.5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 ③拟派质检员具有质检员证书的得0.5分;同时具有环保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再得0.5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 ④拟派材料员具有材料员证书的得0.5分;同时具有环保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再得0.5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 ⑤资料员具有资料员证书的得0.5分;同时具有环保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再得0.5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 注:按人员可得最高得分计取,同一人不可重复得分。须同时提供相关证书及投标截止时间前本单位近3个月社保证明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若是新公司成立未满3个月,则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为该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 3、项目组人员情况(除项目负责人和其他负责人外): (1)拟派项目组人员中每具有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中一类人员资格证书得0.5分,最高得2.5分。同一类人员不可重复得分; (2)上述人员中每具有一名环保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人员,再加0.5分,本项最高得2.5分; (3)拟派项目组人员中每具有一名一级注册造价师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 注:按人员可得最高得分计取,须同时提供相关证书及投标截止时间前本单位近3个月社保证明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若是新公司成立未满3个月,则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为该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
4 | 原招标文件全文中涉及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 2024年07月05日上午09:30 | 2024年07月18日上午09:30 |
更正日期:2024年06月2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平阳县鳌江镇人民政府
地 址:鳌江 (略) 99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陶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
质疑联系人:魏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名进 (略)
地 址:平阳县鳌江镇车站大道财富大厦701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
质疑联系人:缪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7-*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平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地 址:平阳县昆 (略) 373号
传 真:/
监督投诉电话:0577-*
浙江名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鳌江北侧鳌江镇河流缓冲带生态修复工程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MJC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鳌江北侧鳌江镇河流缓冲带生态修复工程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6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原招标文件“投标通知(邀请)书第11)项“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若为联合体投标,(1)须提供所有联合体成员共同签署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的投标。若违反上述要求,其投标和相关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2)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两家;(3)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设计资质单位。 |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若为联合体投标,(1)须提供所有联合体成员共同签署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的投标。若违反上述要求,其投标和相关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2)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三家;(3)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设计资质单位。 |
2 | 原招标文件第七部分“评标办法”评标细则“二、技术、服务、资信、业绩综合评分”第4项“拟派主要人员情况”的“1项目负责人” | 1、项目负责人: (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并同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得1分。 (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的一级注册造价师证书的,得0.5分;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0.5分。 注:按人员可得最高得分计取。须同时提供相关证书及投标截止时间前本单位近3个月社保证明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若是新公司成立未满3个月,则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为该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项目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可兼任,若兼任不可重复得分。 | 1、项目负责人: (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并同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得1分。 注:按人员可得最高得分计取。须同时提供相关证书及投标截止时间前本单位近3个月社保证明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若是新公司成立未满3个月,则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为该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项目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可兼任,若兼任不可重复得分。 |
3 | 原招标文件第七部分“评标办法”评标细则“二、技术、服务、资信、业绩综合评分”第4项“拟派主要人员情况”的“3、项目组人员情况(除项目负责人和其他负责人外)” | 3、项目组人员情况(除项目负责人和其他负责人外): ①拟派施工员具有施工员证书的得0.5分;同时具有环保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再得0.5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 ②拟派安全员具有安全员证书的得0.5分;同时具有环保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再得0.5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 ③拟派质检员具有质检员证书的得0.5分;同时具有环保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再得0.5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 ④拟派材料员具有材料员证书的得0.5分;同时具有环保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再得0.5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 ⑤资料员具有资料员证书的得0.5分;同时具有环保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再得0.5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 注:按人员可得最高得分计取,同一人不可重复得分。须同时提供相关证书及投标截止时间前本单位近3个月社保证明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若是新公司成立未满3个月,则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为该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 3、项目组人员情况(除项目负责人和其他负责人外): (1)拟派项目组人员中每具有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中一类人员资格证书得0.5分,最高得2.5分。同一类人员不可重复得分; (2)上述人员中每具有一名环保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人员,再加0.5分,本项最高得2.5分; (3)拟派项目组人员中每具有一名一级注册造价师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 注:按人员可得最高得分计取,须同时提供相关证书及投标截止时间前本单位近3个月社保证明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若是新公司成立未满3个月,则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为该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
4 | 原招标文件全文中涉及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 2024年07月05日上午09:30 | 2024年07月18日上午09:30 |
更正日期:2024年06月2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平阳县鳌江镇人民政府
地 址:鳌江 (略) 99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陶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
质疑联系人:魏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名进 (略)
地 址:平阳县鳌江镇车站大道财富大厦701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
质疑联系人:缪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7-*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平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地 址:平阳县昆 (略) 37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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