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里区塘边社城中村现代化治理“三提升”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及运营一体化EP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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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里区塘边社城中村现代化治理“三提升”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及运营一体化EPC+O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

工程名称

湖里区塘边社城中村现代化治理“三提升”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及运营一体化(EPC+O)

招标阶段

EPC+O招标

修改、澄清内容如下:

一、本工程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项(1.4.1/1.11.2)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第4点“投标人(投标人属联合体的,指承担主体工程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具备有效的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应是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执业资格、职称要求等,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修改为:“投标人(投标人属联合体的,指承担主体工程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具备有效的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应是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招标文件中涉及此内容的均做相应修改。

二、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本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对各投标人均具约束力,上述约定内容与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及格式不一致的,以本修改、澄清(答疑)纪要约定内容为准。






招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

工程名称

湖里区塘边社城中村现代化治理“三提升”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及运营一体化(EPC+O)

招标阶段

EPC+O招标

修改、澄清内容如下:

一、本工程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项(1.4.1/1.11.2)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第4点“投标人(投标人属联合体的,指承担主体工程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具备有效的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应是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执业资格、职称要求等,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修改为:“投标人(投标人属联合体的,指承担主体工程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具备有效的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应是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招标文件中涉及此内容的均做相应修改。

二、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本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对各投标人均具约束力,上述约定内容与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及格式不一致的,以本修改、澄清(答疑)纪要约定内容为准。






招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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