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元县职业高级中学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提升工程菊隆校区建设项目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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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元县职业高级中学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提升工程菊隆校区建设项目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庆元县职业高级中学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提升工程(菊隆校区建设项目)(第二次)更正公告

招标序号:庆建招[2024]14号

各潜在投标人:

一、原更正公告内容:系统中公布的施工总承包企业2024年6月份“市政工程”信用等级为准。变更为:企业诚信得分评标时以“ (略) 智慧工地”系统中的施工总承包企业2024年6月份“房屋建筑工程”信用等级为准。

二、原更正公告内容:投标人提供**日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变更为:投标人提供**日(周一)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

三、原招标文件内容: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变更为: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四、原招标文件内容:最高投标限价:*元(其中含税暂估价0元、含税暂列金*元,暂估价、暂列金计入总价,但不作下浮)。变更为:最高投标限价:*元(其中含税暂估价0元、含税暂列金*元,含税暂估价、含税暂列金计入总价,但不作下浮)。

五、原招标文件内容: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由5名及以上单数成员组成,定标委员会设组长,组长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担任,其他成员从定标人员库中随机抽取产生,应在评标结束之前组建。变更为: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由5名及以上单数成员组成,定标委员会设组长,组长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担任,其他成员从定标人员库中随机抽取产生。

六、原招标文件内容:报价下浮率8.5%<报价下浮率≤10%的为好;7%<报价下浮率≤8.5%的为较好;6%<报价下浮率≤7%的为一般;5%≤报价下浮率≤6%的为差;投标下浮率报价超出评标基准价范围的作无效标处理。变更为:报价下浮率8.5%<报价下浮率≤10%的为好;7%<报价下浮率≤8.5%的为较好;5%≤报价下浮率≤7%的为一般;其他为差。

七、原招标文件第54页内容:(1)向 庆元县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变更为:(1)向 丽水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八、原招标文件第52页内容:15.2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24个月(其中道路工程和园林绿化工程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变更为:15.2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24个月(园林绿化工程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

九、原招标文件第60页内容:6.道路工程为 1 年;变更为:6.道路工程为 2 年;

十、原招标文件内容:二、企业资信得分自评表,变更为:二、资信文件

注:商务标中已制作的内容,在资信标里必须再次制作,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十一、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招标文件与本补充文件有差异之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

招标人: 庆元县职业高级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万邦 (略)

备案单位(盖章):

**日


附件下载:
变更公告.pdf
[A**]庆元县职业高级中学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提升工程(菊隆校区建设项目).LSSCF
答疑澄清文件正文.pdf

庆元县职业高级中学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提升工程(菊隆校区建设项目)(第二次)更正公告

招标序号:庆建招[2024]14号

各潜在投标人:

一、原更正公告内容:系统中公布的施工总承包企业2024年6月份“市政工程”信用等级为准。变更为:企业诚信得分评标时以“ (略) 智慧工地”系统中的施工总承包企业2024年6月份“房屋建筑工程”信用等级为准。

二、原更正公告内容:投标人提供**日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变更为:投标人提供**日(周一)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

三、原招标文件内容: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变更为: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四、原招标文件内容:最高投标限价:*元(其中含税暂估价0元、含税暂列金*元,暂估价、暂列金计入总价,但不作下浮)。变更为:最高投标限价:*元(其中含税暂估价0元、含税暂列金*元,含税暂估价、含税暂列金计入总价,但不作下浮)。

五、原招标文件内容: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由5名及以上单数成员组成,定标委员会设组长,组长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担任,其他成员从定标人员库中随机抽取产生,应在评标结束之前组建。变更为: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由5名及以上单数成员组成,定标委员会设组长,组长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担任,其他成员从定标人员库中随机抽取产生。

六、原招标文件内容:报价下浮率8.5%<报价下浮率≤10%的为好;7%<报价下浮率≤8.5%的为较好;6%<报价下浮率≤7%的为一般;5%≤报价下浮率≤6%的为差;投标下浮率报价超出评标基准价范围的作无效标处理。变更为:报价下浮率8.5%<报价下浮率≤10%的为好;7%<报价下浮率≤8.5%的为较好;5%≤报价下浮率≤7%的为一般;其他为差。

七、原招标文件第54页内容:(1)向 庆元县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变更为:(1)向 丽水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八、原招标文件第52页内容:15.2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24个月(其中道路工程和园林绿化工程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变更为:15.2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24个月(园林绿化工程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

九、原招标文件第60页内容:6.道路工程为 1 年;变更为:6.道路工程为 2 年;

十、原招标文件内容:二、企业资信得分自评表,变更为:二、资信文件

注:商务标中已制作的内容,在资信标里必须再次制作,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十一、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招标文件与本补充文件有差异之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

招标人: 庆元县职业高级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万邦 (略)

备案单位(盖章):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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