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补充方案公告绵游府公告〔2024〕122号
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补充方案公告绵游府公告〔2024〕122号
2013年8月29日,市政府 (略) 2012 (略) 建设用地游仙区石马镇甘泉社区5组《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以下简称“原方案”),因实施期间的不可预见因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我区组织相关部门, (略) 2012 (略) 建设用地游仙区石马镇解放社区6组(原石马镇甘泉社区5组)《征地补偿安置补充方案》(附后,以下简称“本方案”),现将本方案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地拆迁安置补偿费较原方案增加0.*元(集体资产),其余事项与原方案一致。
二、本公告由石马镇组织张贴在征收土地的镇(乡、街道)、村(社区)、社(组)政务公开栏,公告时间10日,同时在游仙区 (略) 站上发布(网址:http://**)。
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方案有不同意见或要求听证的,可以书面形式向游仙区自然资源局提出。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超过二分之一的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提出听证申请的,我区将组织召开听证会。
四、本公告公示期满,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未按法律规定提出听证申请或书面意见,视为同意本方案。
特此公告。
附件:游仙区石马镇解放社区6组征地补偿安置补充方案
(略) 游仙区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5日
附件
游仙区石马镇解放社区6组
征地补偿安置补充方案
2013年8月29日,市政府 (略) 2012 (略) 建设用地游仙区石马镇甘泉社区5组《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以下简称“原方案”),因实施期间的不可预见因素致使有关补偿费用增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拟定本补充方案。
一、被征土地单位
石马镇解放社区6组(原石马镇甘泉社区5组)。
二、征地项目
(略) 2012 (略) 建设用地。
三、被征土地位置
石马镇解放社区6组(原石马镇甘泉社区5组)。
四、各类征地拆迁安置补偿费182.*元(增加补偿0.*元)
(一)土地补偿费61.*元(与原方案一致)
(二)安置补助费114.*元(与原方案一致)
(三)青苗、附着物补偿费及其他费用共计6.*元(较原方案增加补偿0.*元)
1.原方案青苗、附着物补偿费及其他费用6.*元。
2.增加补偿0.*元。
集体资产0.*元(以财政评审结果为准)。
综上,各类征地拆迁安置补偿费182.*元(大写:*佰点击查看>>万*仟*佰点击查看>>元整)。
五、被征土地面积、人员安置途径等其余事项与原方案一致,详见原方案。
附件: (略) 2012 (略) 建设用地游仙区石马镇甘泉社区5组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原方案)
附件
2013年8月29日,市政府 (略) 2012 (略) 建设用地游仙区石马镇甘泉社区5组《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以下简称“原方案”),因实施期间的不可预见因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我区组织相关部门, (略) 2012 (略) 建设用地游仙区石马镇解放社区6组(原石马镇甘泉社区5组)《征地补偿安置补充方案》(附后,以下简称“本方案”),现将本方案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地拆迁安置补偿费较原方案增加0.*元(集体资产),其余事项与原方案一致。
二、本公告由石马镇组织张贴在征收土地的镇(乡、街道)、村(社区)、社(组)政务公开栏,公告时间10日,同时在游仙区 (略) 站上发布(网址:http://**)。
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方案有不同意见或要求听证的,可以书面形式向游仙区自然资源局提出。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超过二分之一的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提出听证申请的,我区将组织召开听证会。
四、本公告公示期满,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未按法律规定提出听证申请或书面意见,视为同意本方案。
特此公告。
附件:游仙区石马镇解放社区6组征地补偿安置补充方案
(略) 游仙区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5日
附件
游仙区石马镇解放社区6组
征地补偿安置补充方案
2013年8月29日,市政府 (略) 2012 (略) 建设用地游仙区石马镇甘泉社区5组《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以下简称“原方案”),因实施期间的不可预见因素致使有关补偿费用增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拟定本补充方案。
一、被征土地单位
石马镇解放社区6组(原石马镇甘泉社区5组)。
二、征地项目
(略) 2012 (略) 建设用地。
三、被征土地位置
石马镇解放社区6组(原石马镇甘泉社区5组)。
四、各类征地拆迁安置补偿费182.*元(增加补偿0.*元)
(一)土地补偿费61.*元(与原方案一致)
(二)安置补助费114.*元(与原方案一致)
(三)青苗、附着物补偿费及其他费用共计6.*元(较原方案增加补偿0.*元)
1.原方案青苗、附着物补偿费及其他费用6.*元。
2.增加补偿0.*元。
集体资产0.*元(以财政评审结果为准)。
综上,各类征地拆迁安置补偿费182.*元(大写:*佰点击查看>>万*仟*佰点击查看>>元整)。
五、被征土地面积、人员安置途径等其余事项与原方案一致,详见原方案。
附件: (略) 2012 (略) 建设用地游仙区石马镇甘泉社区5组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原方案)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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