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环市清港镇2024年前赵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的招标公告-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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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市清港镇2024年前赵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的招标公告-变更

1.招标条件

本招 (略) 清港镇 2024 年前赵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项目业主) (略) 清港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拨款,委托台州 (略) 进行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本项 (略) 清港镇前赵村;项目区建设规模共计 1.1203 公顷,规划新增耕地(旱地)1.1203 公顷。本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 (略) 工程,主要工程量:建筑物进行拆除和清运0.7282 公顷、零星杂树进行清运0.3921 公顷、土方开挖回填5602m3、客土回填3361m3、 1.5 米石坎 95 m,1 米石坎 391 m、土地翻耕及地力培肥1.1203公顷、新建 40×40 排水沟332 m、套渠道闸板 15 套、 D400 涵洞 3 座、1 (略) 251 米,详见预算书。

2.1.2 本工程造价:*元(其中暂列金*元);

2.2 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预算书所包含的工程。

2.3 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

2.4 计划工期(不超过):60天(日历天);

2.5 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企业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工程招标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级及以上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在建工程不作要求)。

3.3 根据浙水建〔2013〕23号文的规定,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已在“浙江 (略) (略) ”上公示,外地进浙施工企业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在“浙江 (略) (略) ”上已经公示的授权委托人。上述公示信息以投标截止日查询结果为准。

3.4 投标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上溯3年)。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公告发布之时至2024年7月3日15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投标人在投标之前,须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正式会员,取得交易密钥,并在“ (略) ”上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文件、施工图纸等,方可参加投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在公共资源 (略) “下载中心”模块下载)投标人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招标文件的,开标时,其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接收。

5.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3日15时00分00秒

递交方法:(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略) 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略) ”,将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投标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日15时00分00秒;请投标人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保证金缴纳并确认成功入账。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7月3日15时00分00秒

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

开标信息:

(1)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 开标地点: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

(3)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 (略) 址为 http://**投标人 (略) (略) 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和所有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在线签到,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

(4)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证书等内容,必须已经在企业信息库中进行了上传登记。未在企业信息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人应及时对企业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 (略) (略) (http://**)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信息来源:http://**

1.招标条件

本招 (略) 清港镇 2024 年前赵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项目业主) (略) 清港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拨款,委托台州 (略) 进行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本项 (略) 清港镇前赵村;项目区建设规模共计 1.1203 公顷,规划新增耕地(旱地)1.1203 公顷。本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 (略) 工程,主要工程量:建筑物进行拆除和清运0.7282 公顷、零星杂树进行清运0.3921 公顷、土方开挖回填5602m3、客土回填3361m3、 1.5 米石坎 95 m,1 米石坎 391 m、土地翻耕及地力培肥1.1203公顷、新建 40×40 排水沟332 m、套渠道闸板 15 套、 D400 涵洞 3 座、1 (略) 251 米,详见预算书。

2.1.2 本工程造价:*元(其中暂列金*元);

2.2 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预算书所包含的工程。

2.3 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

2.4 计划工期(不超过):60天(日历天);

2.5 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企业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工程招标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级及以上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在建工程不作要求)。

3.3 根据浙水建〔2013〕23号文的规定,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已在“浙江 (略) (略) ”上公示,外地进浙施工企业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在“浙江 (略) (略) ”上已经公示的授权委托人。上述公示信息以投标截止日查询结果为准。

3.4 投标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上溯3年)。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公告发布之时至2024年7月3日15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投标人在投标之前,须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正式会员,取得交易密钥,并在“ (略) ”上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文件、施工图纸等,方可参加投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在公共资源 (略) “下载中心”模块下载)投标人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招标文件的,开标时,其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接收。

5.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3日15时00分00秒

递交方法:(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略) 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略) ”,将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投标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日15时00分00秒;请投标人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保证金缴纳并确认成功入账。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7月3日15时00分00秒

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

开标信息:

(1)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 开标地点: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

(3)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 (略) 址为 http://**投标人 (略) (略) 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和所有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在线签到,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

(4)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证书等内容,必须已经在企业信息库中进行了上传登记。未在企业信息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人应及时对企业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 (略) (略) (http://**)网站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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