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石板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建设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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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溪区石板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建设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澄清公告

花溪区石板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建设)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更正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由我单位负责代理的“花溪区石板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建设)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总用地面积69633.62㎡,其中已完成征收用地面积为40349.41㎡,剩余29284.21㎡未完成征收。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需先行启动已完成征收地块项目建设,剩余地块待完成征收后再行启动实施。为此,现对本项目作以下更正:

一、原招标公告内容及修改内容:

1、 建设规模:拟对项目片区基础配套及公共服务设施进行改造,改造总范围约1477.88亩,拆除房屋面积约26.55万平方米(948户,2465人),包含新建安置房及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总用地面积约124.63亩,净用地面积约101.17亩,总建筑面积约27.25万平方米,计容面积约20.22万平方米,不计容面积约7.03万平方米修改为拟对项目片区基础配套及公共服务设施进行改造,改造总范围约1477.88亩,拆除房屋面积约26.55万平方米(948户,2465人),包含新建安置房及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总用地面积约124.63亩,净用地面积约101.17亩,总建筑面积约27.25万平方米,计容面积约20.22万平方米,不计容面积约7.03万平方米。其中本次标段招标范围为:用地范围为40349.41㎡,包括住宅6#、7#、8#、9#、10#、11#、12#楼、14#幼儿园、所示范围内服务配套用房及地下室。

2、本标段合同估算价:88997.56万元修改为本标段合同估算价:45803.35万元。

3、项目要求申请人具备设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修改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由**日至**日10:00分延长至由**日至** 10:00分。

5、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日09:30分延期至** 09:30分。

公告以上内容招标文件作对应修改。

二、原招标文件内容及修改内容:

1、本项目设计最高限价:暂定价为:554.50万元修改为305.53万元。

2、本项目施工最高限价:暂定价为:88443.06万元修改为45497.82万元。

注:本次更正修改内容如与原招标文件及公告有矛盾之处,应以本次修改内容为准,对应内容作相应调整变更。除更正内容外,其他事项不变;请各投标人自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交易系统下载查看更正(澄清)文件,若因投标人未及时关注更正(澄清)文件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如有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贵阳 (略)

代建单位:贵阳花溪 (略)

代理机构:贵州万和工程招标代理 (略)

**日


文件预览:
更正公告.pdf
答疑说明文件.pdf
答疑文件正文.pdf

花溪区石板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建设)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更正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由我单位负责代理的“花溪区石板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建设)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总用地面积69633.62㎡,其中已完成征收用地面积为40349.41㎡,剩余29284.21㎡未完成征收。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需先行启动已完成征收地块项目建设,剩余地块待完成征收后再行启动实施。为此,现对本项目作以下更正:

一、原招标公告内容及修改内容:

1、 建设规模:拟对项目片区基础配套及公共服务设施进行改造,改造总范围约1477.88亩,拆除房屋面积约26.55万平方米(948户,2465人),包含新建安置房及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总用地面积约124.63亩,净用地面积约101.17亩,总建筑面积约27.25万平方米,计容面积约20.22万平方米,不计容面积约7.03万平方米修改为拟对项目片区基础配套及公共服务设施进行改造,改造总范围约1477.88亩,拆除房屋面积约26.55万平方米(948户,2465人),包含新建安置房及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总用地面积约124.63亩,净用地面积约101.17亩,总建筑面积约27.25万平方米,计容面积约20.22万平方米,不计容面积约7.03万平方米。其中本次标段招标范围为:用地范围为40349.41㎡,包括住宅6#、7#、8#、9#、10#、11#、12#楼、14#幼儿园、所示范围内服务配套用房及地下室。

2、本标段合同估算价:88997.56万元修改为本标段合同估算价:45803.35万元。

3、项目要求申请人具备设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修改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由**日至**日10:00分延长至由**日至** 10:00分。

5、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日09:30分延期至** 09:30分。

公告以上内容招标文件作对应修改。

二、原招标文件内容及修改内容:

1、本项目设计最高限价:暂定价为:554.50万元修改为305.53万元。

2、本项目施工最高限价:暂定价为:88443.06万元修改为45497.82万元。

注:本次更正修改内容如与原招标文件及公告有矛盾之处,应以本次修改内容为准,对应内容作相应调整变更。除更正内容外,其他事项不变;请各投标人自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交易系统下载查看更正(澄清)文件,若因投标人未及时关注更正(澄清)文件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如有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贵阳 (略)

代建单位:贵阳花溪 (略)

代理机构:贵州万和工程招标代理 (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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