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郑开同城东部供水配套工程一期施工监理第三标段流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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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郑开同城东部供水配套工程一期施工监理第三标段流标公告

(略) 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

(郑开同城东部供水配套工程)(一期)施工监理第三标段

流标公告

(略) (略) (略) 的委托, (略) 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郑开同城东部供水配套工程)(一期)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于**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法进行开标和评标活动。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了评审,经招标人确认,现将本次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 (略) 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郑开同城东部供水配套工程)(一期)施工监理

1.2招标编号:CDZBFW-2024-0046

1.3建设规模:输水管道起点为十三大街预留分水口,终点为各县区调蓄池(兰考线南段终点为兰南高速二郎庙收费站西南侧预留兰考县分水口),总长度约119.27公里。工程年供水总规模为9950万立方米/年,供水流量为 5.05立方米/秒。本工程采用沿开港大道、郑民高速、大广高速、兰南高速及吴黄线铺设管道的输水路线,该路线包括六部分:郑民高速主管段、尉氏线段、通许线段、杞县线段、兰考线南段、祥符区北部水厂支线段。其中第一期实施内容包含:郑民高速主管段(管径DN2800)长度36.16公里以及兰考南段(管径DN1600)长度10.69公里,共计长度46.85公里。

1.4建设地点: (略) 境内

1.5监理费用总额:约 1026.6 万元

第三标段:289.12 万元

1.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3个标段

第三标段: (略) 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郑开同城东部供水配套工程)(一期)施工监理(三标段)

1.7、招标范围:负责施工现场大广高速至兰南高速(B0+000至B7+857.558)、兰考线南段(C0+000至C10+685.558),共计18.54km,施工阶段全过程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

1.8、质量要求:合格

1.9服务期限:随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1.10、确定中标人: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2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以下资质要求其中之一的即可报名:①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级(水利部颁发)资质 (略) 政公用工程监理*级;②有水利水电监理*级(住建部颁发)资质 (略) 政公用工程监理*级;③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出具项目总监无在建承诺书(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提供的不予认可);具备有效的劳动合同和2023年8月份以来在本单位连续缴纳6个月的社保证明(在本单位不足6个月的,以聘用之日算起)。

2.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企业**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证明(若符合免征、缓征情况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存在周期性缴纳社保的应提供单位书面承诺说明及最近一期缴纳证明。

2.5投标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信息公开 (略) 场监管平台进行信息公开(以网上公示为准,提供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2.6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2021、2022、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状况;新成立企业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

2.7信誉要求:对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cn/)— (略) 被执行人信息公布和查询平台”失信被执行人的、“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的当事人,拒绝其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市场主体“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惩戒对象、信用河南失信惩戒对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 (略)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略) 场监管平台黑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自**日至今)是否有行贿犯罪情况说明(格式自拟)。如提供虚假情况说明的,招标人将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如存在行贿犯罪情况的,按不良行为处理。

以上查询内容均需提供查询截图,须附在投标文件中,查询截图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个投标人最多只能参与一个标段的投标活动。(如同一个投标人同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则该投标人多个标段投标文件均按废标处理)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7人

四、评标情况

本标段投标人少于3家,不满足开标条件,故本标段按流标处理。

五、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无此项内容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汴公管办(2020)13号文规定,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线上向招标人提出异议,逾期将不再受理,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异议人对答复仍有异议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异议人可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线上提出投诉。(本网站重要文件栏中有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文本格式及要求)。

七、发布媒介

本次公告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略)

联系地址: (略) 鼓楼区五一街道魏都路64号

联 系 人:康永峰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 (略)

联系地址: (略)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翠竹街1号95号幢

联 系 人:李亮

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 (略) 水利局

联系电话:0371-*

**
, (略) ,开封

(略) 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

(郑开同城东部供水配套工程)(一期)施工监理第三标段

流标公告

(略) (略) (略) 的委托, (略) 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郑开同城东部供水配套工程)(一期)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于**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法进行开标和评标活动。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了评审,经招标人确认,现将本次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 (略) 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郑开同城东部供水配套工程)(一期)施工监理

1.2招标编号:CDZBFW-2024-0046

1.3建设规模:输水管道起点为十三大街预留分水口,终点为各县区调蓄池(兰考线南段终点为兰南高速二郎庙收费站西南侧预留兰考县分水口),总长度约119.27公里。工程年供水总规模为9950万立方米/年,供水流量为 5.05立方米/秒。本工程采用沿开港大道、郑民高速、大广高速、兰南高速及吴黄线铺设管道的输水路线,该路线包括六部分:郑民高速主管段、尉氏线段、通许线段、杞县线段、兰考线南段、祥符区北部水厂支线段。其中第一期实施内容包含:郑民高速主管段(管径DN2800)长度36.16公里以及兰考南段(管径DN1600)长度10.69公里,共计长度46.85公里。

1.4建设地点: (略) 境内

1.5监理费用总额:约 1026.6 万元

第三标段:289.12 万元

1.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3个标段

第三标段: (略) 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郑开同城东部供水配套工程)(一期)施工监理(三标段)

1.7、招标范围:负责施工现场大广高速至兰南高速(B0+000至B7+857.558)、兰考线南段(C0+000至C10+685.558),共计18.54km,施工阶段全过程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

1.8、质量要求:合格

1.9服务期限:随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1.10、确定中标人: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2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以下资质要求其中之一的即可报名:①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级(水利部颁发)资质 (略) 政公用工程监理*级;②有水利水电监理*级(住建部颁发)资质 (略) 政公用工程监理*级;③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出具项目总监无在建承诺书(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提供的不予认可);具备有效的劳动合同和2023年8月份以来在本单位连续缴纳6个月的社保证明(在本单位不足6个月的,以聘用之日算起)。

2.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企业**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证明(若符合免征、缓征情况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存在周期性缴纳社保的应提供单位书面承诺说明及最近一期缴纳证明。

2.5投标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信息公开 (略) 场监管平台进行信息公开(以网上公示为准,提供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2.6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2021、2022、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状况;新成立企业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

2.7信誉要求:对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cn/)— (略) 被执行人信息公布和查询平台”失信被执行人的、“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的当事人,拒绝其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市场主体“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惩戒对象、信用河南失信惩戒对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 (略)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略) 场监管平台黑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自**日至今)是否有行贿犯罪情况说明(格式自拟)。如提供虚假情况说明的,招标人将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如存在行贿犯罪情况的,按不良行为处理。

以上查询内容均需提供查询截图,须附在投标文件中,查询截图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个投标人最多只能参与一个标段的投标活动。(如同一个投标人同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则该投标人多个标段投标文件均按废标处理)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7人

四、评标情况

本标段投标人少于3家,不满足开标条件,故本标段按流标处理。

五、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无此项内容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汴公管办(2020)13号文规定,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线上向招标人提出异议,逾期将不再受理,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异议人对答复仍有异议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异议人可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线上提出投诉。(本网站重要文件栏中有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文本格式及要求)。

七、发布媒介

本次公告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略)

联系地址: (略) 鼓楼区五一街道魏都路64号

联 系 人:康永峰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 (略)

联系地址: (略)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翠竹街1号95号幢

联 系 人:李亮

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 (略) 水利局

联系电话:0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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