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电房低压配电柜更新安装工程等3个项目更正公告第1包
配电房低压配电柜更新安装工程等3个项目更正公告第1包
1.1工程特征:整修改造。
1.2建设规模:更换低压配电柜30套、高压配电柜24套,整修改造某设备用房。
1.3建设地点:四川成都
1.4项目总投资:*元。
1.5计划工期:
①配电房低压配电柜更新安装工程:90 日历天;
②配电房高压增容及高压配电柜改造工程:90 日历天;
③某设备用房改造工程:60 日历天。
1.6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纪要规定的全部内容。
1.7其他:无。
2.澄清事项
2.1配电房低压配电柜更新安装工程、配电房高压增容及高压配电柜改造工程两个项目工程量清单中EXCEL版本项目名称与PDF盖章版项目名称不一致,以盖章版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名称为准,提供的EXCEL电子版仅供参考。
2.2配电房高压增容及高压配电柜改造工程的工程量清单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同时给了费率和金额,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安全文明施工费按费率计取。
2.3某设备用房改造工程工程量清单总说明中明确建设内容“具体包括集中办公室一间、数据机、资料阅览和数据库房各一间”,此清单说明范围描述有误,以设计图纸描述为准,但不更改工程量清单说明。仍按《配电房低压配电柜更新安装工程等3个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9.3条要求实施。
2.4因《配电房低压配电柜更新安装工程等3个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在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未要求技术负责人具有建造师注册证书,因此将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4.2.5需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原件中“拟派技术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原件、职称证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和企业为其缴纳的租金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凭证复印件”修正为“拟派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和企业为其缴纳的租金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凭证复印件”。
3.投标文件的递交
3.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截止时间由2024年7月1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顺延至2024年7月9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不变, (略) 高新区盛邦街88号“汇锦广场”C座1单元904号。
4.招标投标监督
满足招标公告规定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提交投标报名资料后,招标人拒绝受理报名的,可拨打下列电话进行投诉。
监督、投诉部门联系方式:
本级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28-* *
上级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951-*
投诉受理部门联系电话:028-*
1.1工程特征:整修改造。
1.2建设规模:更换低压配电柜30套、高压配电柜24套,整修改造某设备用房。
1.3建设地点:四川成都
1.4项目总投资:*元。
1.5计划工期:
①配电房低压配电柜更新安装工程:90 日历天;
②配电房高压增容及高压配电柜改造工程:90 日历天;
③某设备用房改造工程:60 日历天。
1.6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纪要规定的全部内容。
1.7其他:无。
2.澄清事项
2.1配电房低压配电柜更新安装工程、配电房高压增容及高压配电柜改造工程两个项目工程量清单中EXCEL版本项目名称与PDF盖章版项目名称不一致,以盖章版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名称为准,提供的EXCEL电子版仅供参考。
2.2配电房高压增容及高压配电柜改造工程的工程量清单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同时给了费率和金额,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安全文明施工费按费率计取。
2.3某设备用房改造工程工程量清单总说明中明确建设内容“具体包括集中办公室一间、数据机、资料阅览和数据库房各一间”,此清单说明范围描述有误,以设计图纸描述为准,但不更改工程量清单说明。仍按《配电房低压配电柜更新安装工程等3个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9.3条要求实施。
2.4因《配电房低压配电柜更新安装工程等3个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在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未要求技术负责人具有建造师注册证书,因此将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4.2.5需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原件中“拟派技术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原件、职称证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和企业为其缴纳的租金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凭证复印件”修正为“拟派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和企业为其缴纳的租金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凭证复印件”。
3.投标文件的递交
3.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截止时间由2024年7月1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顺延至2024年7月9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不变, (略) 高新区盛邦街88号“汇锦广场”C座1单元904号。
4.招标投标监督
满足招标公告规定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提交投标报名资料后,招标人拒绝受理报名的,可拨打下列电话进行投诉。
监督、投诉部门联系方式:
本级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28-* *
上级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951-*
投诉受理部门联系电话: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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