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川县公共实训基地采购挖掘机等教学培训设备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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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川县公共实训基地采购挖掘机等教学培训设备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青川县公共实训基地采购挖掘机等教学培训设备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评分办法存在缺陷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日期:**,更正为:**。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日期:**,更正为:**。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14:00:00,更正为:** 14:0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 14:00:00,更正为:** 14:00:00。

序号

评分因素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说明

1

报价

31分

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报价)×31%×100

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客观评

分因素

2

技术参数

36分

1.核心产品:供应商技术指标完全符合磋商文件技术及功能要求的得28 分;每有一项不满足的扣2分 ;本项最多扣28分。

2.其他产品:供应商技术指标完全符合磋商文件技术及功能要求的得8分;每有一项不满足的扣1分 ;本项最多扣8分。

主观评

分因素

3

履约能力

8分

自**日(以签订合同或者协议时间为准)以来,供应商每有一个核心产品销售业绩的,得4分;本项目最多得8分。

注: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以及验收报告或提机(货)确认书复印件。个人购买的,发票上的购买人与提机(货)确认书上的签字人应为同一人。(加盖供应商鲜章)

主观评

分因素

4

售后服务

25分

1.服务方案(10分)。包括但不限于①售后应急措施方案及安全保障、②售后服务保障措施、③售后维修保养措施、④售后服务流程、⑤售后服务人员配置等内容,的得10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的,扣2分;每有一项内容有缺陷的,扣1分;本项最多扣10分。

注:内容存在缺陷是指,方案在满足本项目所涉及的设备、系统的情况下,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方案中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不符合采购需求、方案标题与实际内容不相符合、套用其它方案、实施内容前后矛盾、科学原理错误等不合理情况。

2.响应时效(7分)。采购人在使用过程中需维修或保养等售后服务时,供应商应在30分钟内响应。提供2小时内上门维修或保养等售后服务的,得7分;提供2-5小时内上门维修或保养等售后服务的,得4分;提供5小时以后上门维修或保养等售后服务的,得1分;本项最多得7分。(提供导航地图截图证明上门时间)。采购人交货地点为:青川县翊 (略) 旁(青川县乔庄镇孔溪食品产业园);如供应商在采购人附近设售后服务点或合作点的,应提供包含但不限于授权(授牌)图片、售后服务协议等证明材料。

注:本部分内容将写入合同。(下同)

3.服务期限(8分)。供应商承诺的售后质保期(免费质量保质期)为3年,质保期满后(链式挖掘机、内燃叉车),每增加一年免费质保期得4分,本项最多得8分。

注:供应商提供的承诺函应加盖鲜章。

主观评分因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青川县公共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 (略)

地址:青川县浙金大道中段257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MABUT36841

电话:*

四川 (略)

**日


相关附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青川县公共实训基地采购挖掘机等教学培训设备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评分办法存在缺陷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日期:**,更正为:**。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日期:**,更正为:**。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14:00:00,更正为:** 14:0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 14:00:00,更正为:** 14:00:00。

序号

评分因素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说明

1

报价

31分

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报价)×31%×100

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客观评

分因素

2

技术参数

36分

1.核心产品:供应商技术指标完全符合磋商文件技术及功能要求的得28 分;每有一项不满足的扣2分 ;本项最多扣28分。

2.其他产品:供应商技术指标完全符合磋商文件技术及功能要求的得8分;每有一项不满足的扣1分 ;本项最多扣8分。

主观评

分因素

3

履约能力

8分

自**日(以签订合同或者协议时间为准)以来,供应商每有一个核心产品销售业绩的,得4分;本项目最多得8分。

注: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以及验收报告或提机(货)确认书复印件。个人购买的,发票上的购买人与提机(货)确认书上的签字人应为同一人。(加盖供应商鲜章)

主观评

分因素

4

售后服务

25分

1.服务方案(10分)。包括但不限于①售后应急措施方案及安全保障、②售后服务保障措施、③售后维修保养措施、④售后服务流程、⑤售后服务人员配置等内容,的得10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的,扣2分;每有一项内容有缺陷的,扣1分;本项最多扣10分。

注:内容存在缺陷是指,方案在满足本项目所涉及的设备、系统的情况下,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方案中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不符合采购需求、方案标题与实际内容不相符合、套用其它方案、实施内容前后矛盾、科学原理错误等不合理情况。

2.响应时效(7分)。采购人在使用过程中需维修或保养等售后服务时,供应商应在30分钟内响应。提供2小时内上门维修或保养等售后服务的,得7分;提供2-5小时内上门维修或保养等售后服务的,得4分;提供5小时以后上门维修或保养等售后服务的,得1分;本项最多得7分。(提供导航地图截图证明上门时间)。采购人交货地点为:青川县翊 (略) 旁(青川县乔庄镇孔溪食品产业园);如供应商在采购人附近设售后服务点或合作点的,应提供包含但不限于授权(授牌)图片、售后服务协议等证明材料。

注:本部分内容将写入合同。(下同)

3.服务期限(8分)。供应商承诺的售后质保期(免费质量保质期)为3年,质保期满后(链式挖掘机、内燃叉车),每增加一年免费质保期得4分,本项最多得8分。

注:供应商提供的承诺函应加盖鲜章。

主观评分因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青川县公共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 (略)

地址:青川县浙金大道中段257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MABUT36841

电话:*

四川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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