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棱市共有产权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变更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穆棱市共有产权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变更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为进 (略)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现将《穆棱市共有产权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变更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天。
? (略) 共有产权公共租赁住房产权
变更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 为建 (略) 共有产权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制度,规范和健全共有产权公共租赁住房办理不动产权证等相关制度及条件,确保共有产权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变更公开、公平、公正, (略) 相关文件规定, (略) 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实施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实施对象为2009年、2012年、2013年已申请分配入住共有产权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
第三条 共有产权公共租赁 (略) 政府、个人共同所有,居住满10年的:
(1) (略) 政府、个人共同所有。其中,2009年分配的惠民小区公共租赁住房产权比例和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略) 2009年廉租住房分配方案的通知》标准执行。其他小区共有产权房以低保户先前缴纳的部分购房款和评估价格核算房屋差价款。考虑折旧因素,年折旧率5%,折旧部分为政府产权部分,取消、退出或去世的低保户次月起不再享受折旧优惠。购买人补缴房屋差价款(扣除折旧和考虑楼层差价)、土地成本均摊费用(按交易时间节点计算获得土地费用,折算每平方米获得土地成本, (略) 的小区要进行土地分割,保留住宅土地部分)和相关 (略) 交易。
(2)共有产权公共租赁住房价格按照楼层上下浮动:
惠民小区(2009年分配):一楼、七楼一个价,二楼、六楼一个价,三楼、四楼、五楼一个价,楼层差价20元/平方米。二楼、六楼标准价(均价),三楼、四楼、五楼加20元/平方米,一楼、七楼减20元/平方米。
其他小区:一楼、六楼一个价,二楼、五楼一个价,三楼、四楼一个价,楼层差价50元/平方米。二楼、五楼标准价(2015年分配的新村家园标准价为1100元/平方米、惠民小区和爱民小区标准价1000元/平方米),一楼、六楼减50元/平方米,三楼、四楼加50元/平方米。
第四条 根据购买共有产权公共租赁住房的购买人实际情况的不同,采取不同的折旧计算方法。
房屋折旧费, (略) 住房保障中心将房屋分给购买家庭之日起(以发票或收据时间为准)到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时,仍享受民政局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低保家庭期间的房屋折旧费用。在这期间如果低保发生变化,从低保退出、取消或去世的次月起不再享受折旧优惠。房屋折旧费按年折旧率(政府产权部分)5%扣除(年限按实际交易年限计算,时间计算到月份。)2009年、2012年、2013年分配的共有产权房折旧时限计算到本实施细则生效的当月为止,以后时间不再计算折旧时限。
第五条 进行不动产登记人员以共有产权购买个人票据上的人员姓名为准。如购买人去世, (略) 公证处出具的《继承公证书》,根据公证书内容办理房屋不动产权证。
第六条 购买人办理不动产权证时,携带 (略) 住房保障中心办理登记:
1.身份证原件;
2.已缴纳房款和物业维修资金的票据;
3.继承公证书(原购买人去世的提供);
4.社区证明(目前仍享受低保家庭);
5.期间取消或退出低保的提供民政局出具的低保证明(证明要注明低保取消或退出的具体时间)。
(略) 自然资源局核算土地出让金;市税务局负责核算、收缴各项税费; (略) 负责核算共有产权公共租赁住房的房屋基准价格,并出具价格报告;市民政局负责核算低保时限,并出具低保证明;市住房保障中心负责核算收缴政府部分产权房屋差价款和土地成本均摊费用,土地成本均摊费用核算到购房中,出具总购房款发票。
第八条 不动产权证书手续办完后,到市住房保障中心领取《不动产权证书》,并办理档案备案。
需提供以下要件:
1.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原件及复印件);
4.《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社区证明(仍享受低保家庭);
6.民政局低保办证明(低保取消或退出家庭)。
第九条 购买人办理不动产权登记需提供以下要件:
1.申请书
2.授权委托书
3.购房合同原件
4.购房全额发票原件
5.物业维修资金收据原件
6.购房人的身份证、户口、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第十条 在取得产权证书前严禁转租、违规销售等现象。产权证书登记以当初购房票据上低保户姓名为准,期间有去世的要提供司法部门出具的继承公正书。
第十一条 办理产权证时间以各小区通知公告办证时间为准,在公告办证时间内未办理产权证所产生的土地使用税等相关费用,全部由购房人承担。
第十二条 组织机构????????????????????????????????????????????????????????????????
(略) 共有产权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变更工作专班。
组? 长:张海峰? (略) (略) 长????????????
副组长:杨? 健? (略) (略) 长
丛? 林? (略) 长
成? 员:姜洪秋? 市纪委副书记
刘建民? 市财政局局长
常? 伟? 市信访局局长
梁福宝?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金凤勇?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刘富祥? 市审计局局长
王兆任? 市民政局局长
邢桂贤? 市司法局局长(公证处)
闫范树? 市公安局副局长
刘玺臣? (略) 长????? ???????
吕晓霞? 市委社会工作部部长
许云珊? 八面通镇人民政府镇长
孙玉岭? 市住房保障中心主任
李? 力? 市税务局局长
专班下设办公室,在市住房保障中心人民办事中心14楼,主任由金凤勇兼任,副主任由孙玉岭兼任。
专班工作职责:主要负责起草制定产权变更相关文件,沟通协调各职能部门形成合力,及时处理解决产权变更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监督和管理共有产权公共租赁住房的产权变更过程,确保产权变更合法、规范、及时。
?附件:
1.《黑龙江省廉租住房项目建设管理办法》(黑政办发〔2010〕42号);
2.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试行)》(黑政发〔2011〕95号);
3. (略) 人民政府《关于 (略) 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及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牡政发〔2012〕18号);
4.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略) 2009年廉租住房分配方案的通知》(穆政办发〔2010〕21号);
5.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2012年廉租住房分配方案的通知》(穆政发〔2012〕56号);
6.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略) 2013年廉租住房分配方案的通知》(穆政办发〔2013〕25号);
7.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略) 保障性住房退出管理办法的通知》(穆政办发〔2014〕44号)。
为进 (略)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现将《穆棱市共有产权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变更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天。
? (略) 共有产权公共租赁住房产权
变更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 为建 (略) 共有产权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制度,规范和健全共有产权公共租赁住房办理不动产权证等相关制度及条件,确保共有产权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变更公开、公平、公正, (略) 相关文件规定, (略) 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实施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实施对象为2009年、2012年、2013年已申请分配入住共有产权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
第三条 共有产权公共租赁 (略) 政府、个人共同所有,居住满10年的:
(1) (略) 政府、个人共同所有。其中,2009年分配的惠民小区公共租赁住房产权比例和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略) 2009年廉租住房分配方案的通知》标准执行。其他小区共有产权房以低保户先前缴纳的部分购房款和评估价格核算房屋差价款。考虑折旧因素,年折旧率5%,折旧部分为政府产权部分,取消、退出或去世的低保户次月起不再享受折旧优惠。购买人补缴房屋差价款(扣除折旧和考虑楼层差价)、土地成本均摊费用(按交易时间节点计算获得土地费用,折算每平方米获得土地成本, (略) 的小区要进行土地分割,保留住宅土地部分)和相关 (略) 交易。
(2)共有产权公共租赁住房价格按照楼层上下浮动:
惠民小区(2009年分配):一楼、七楼一个价,二楼、六楼一个价,三楼、四楼、五楼一个价,楼层差价20元/平方米。二楼、六楼标准价(均价),三楼、四楼、五楼加20元/平方米,一楼、七楼减20元/平方米。
其他小区:一楼、六楼一个价,二楼、五楼一个价,三楼、四楼一个价,楼层差价50元/平方米。二楼、五楼标准价(2015年分配的新村家园标准价为1100元/平方米、惠民小区和爱民小区标准价1000元/平方米),一楼、六楼减50元/平方米,三楼、四楼加50元/平方米。
第四条 根据购买共有产权公共租赁住房的购买人实际情况的不同,采取不同的折旧计算方法。
房屋折旧费, (略) 住房保障中心将房屋分给购买家庭之日起(以发票或收据时间为准)到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时,仍享受民政局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低保家庭期间的房屋折旧费用。在这期间如果低保发生变化,从低保退出、取消或去世的次月起不再享受折旧优惠。房屋折旧费按年折旧率(政府产权部分)5%扣除(年限按实际交易年限计算,时间计算到月份。)2009年、2012年、2013年分配的共有产权房折旧时限计算到本实施细则生效的当月为止,以后时间不再计算折旧时限。
第五条 进行不动产登记人员以共有产权购买个人票据上的人员姓名为准。如购买人去世, (略) 公证处出具的《继承公证书》,根据公证书内容办理房屋不动产权证。
第六条 购买人办理不动产权证时,携带 (略) 住房保障中心办理登记:
1.身份证原件;
2.已缴纳房款和物业维修资金的票据;
3.继承公证书(原购买人去世的提供);
4.社区证明(目前仍享受低保家庭);
5.期间取消或退出低保的提供民政局出具的低保证明(证明要注明低保取消或退出的具体时间)。
(略) 自然资源局核算土地出让金;市税务局负责核算、收缴各项税费; (略) 负责核算共有产权公共租赁住房的房屋基准价格,并出具价格报告;市民政局负责核算低保时限,并出具低保证明;市住房保障中心负责核算收缴政府部分产权房屋差价款和土地成本均摊费用,土地成本均摊费用核算到购房中,出具总购房款发票。
第八条 不动产权证书手续办完后,到市住房保障中心领取《不动产权证书》,并办理档案备案。
需提供以下要件:
1.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原件及复印件);
4.《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社区证明(仍享受低保家庭);
6.民政局低保办证明(低保取消或退出家庭)。
第九条 购买人办理不动产权登记需提供以下要件:
1.申请书
2.授权委托书
3.购房合同原件
4.购房全额发票原件
5.物业维修资金收据原件
6.购房人的身份证、户口、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第十条 在取得产权证书前严禁转租、违规销售等现象。产权证书登记以当初购房票据上低保户姓名为准,期间有去世的要提供司法部门出具的继承公正书。
第十一条 办理产权证时间以各小区通知公告办证时间为准,在公告办证时间内未办理产权证所产生的土地使用税等相关费用,全部由购房人承担。
第十二条 组织机构????????????????????????????????????????????????????????????????
(略) 共有产权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变更工作专班。
组? 长:张海峰? (略) (略) 长????????????
副组长:杨? 健? (略) (略) 长
丛? 林? (略) 长
成? 员:姜洪秋? 市纪委副书记
刘建民? 市财政局局长
常? 伟? 市信访局局长
梁福宝?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金凤勇?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刘富祥? 市审计局局长
王兆任? 市民政局局长
邢桂贤? 市司法局局长(公证处)
闫范树? 市公安局副局长
刘玺臣? (略) 长????? ???????
吕晓霞? 市委社会工作部部长
许云珊? 八面通镇人民政府镇长
孙玉岭? 市住房保障中心主任
李? 力? 市税务局局长
专班下设办公室,在市住房保障中心人民办事中心14楼,主任由金凤勇兼任,副主任由孙玉岭兼任。
专班工作职责:主要负责起草制定产权变更相关文件,沟通协调各职能部门形成合力,及时处理解决产权变更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监督和管理共有产权公共租赁住房的产权变更过程,确保产权变更合法、规范、及时。
?附件:
1.《黑龙江省廉租住房项目建设管理办法》(黑政办发〔2010〕42号);
2.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试行)》(黑政发〔2011〕95号);
3. (略) 人民政府《关于 (略) 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及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牡政发〔2012〕18号);
4.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略) 2009年廉租住房分配方案的通知》(穆政办发〔2010〕21号);
5.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2012年廉租住房分配方案的通知》(穆政发〔2012〕56号);
6.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略) 2013年廉租住房分配方案的通知》(穆政办发〔2013〕25号);
7.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略) 保障性住房退出管理办法的通知》(穆政办发〔2014〕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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