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金阳医院信息化建设第二阶段---信息化软件及数据中心硬件采购澄清公告第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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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金阳医院信息化建设第二阶段---信息化软件及数据中心硬件采购澄清公告第1次

浏阳市金阳医院信息化建设第二阶段---信息化软件及数据中心硬件采购澄清公告(第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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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信息化建设第二阶段---信息化软件及数据中心硬件采购
项目编号 CSCG*
交易分类 服务类 所属管辖范围 (略)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相关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本项目各潜在投标人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答疑专区的问题回复如下:

质疑事项1:招标文件关键信息-二、符合性审查-技术评审及第三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附页3-1 评审因素及标准-2.2.2技术评审:数据标准化能力 为保障平台数据标准化符合度,所投本项目核心软件产品的 (略) 级及以上医疗卫生相关信息标准基础目录信息化建设能力和经验的计3分,否则不计分。(需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相关合同关键页复印件的证明文件,否则不计分)。该评分因素的设定“省级及以上医疗卫生相关信息标准基础目录信息化建设能力和经验”与本项目建设内容无关。需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相关合同关键页复印件的证明文件是以特定行业业绩作为加分条件,属于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回复:详见更正公告及更正后的招标文件。

质疑事项2:招标文件关键信息-二、符合性审查-商务评审及第三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附页3-1 评审因素及标准-企业综合实力:投标人所投核心软件产品制造商具有满足采购需求的GE/T29490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计2分。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计分。此项评分因素“GB/T29490 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与本项目建设内容及质量无关。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本项目为知识密集型高科技专业应用软件项目,涉及众多复杂的知识产权和专利技术,具备完善知识产权管理能力的供应商,能更好地应对知识产权管理,有效防止侵权和被侵权, (略) 后期服务风险。具备上述国标认证的供应商,能充分反映供应商产品服务能力与风险防控能力,与其履约能力、售后服务能力直接相关,有助于择优选择履行合同能力强的供应商。

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国家鼓励采用推荐性标准,(GB/TXXXX)为国家推荐性标准。推荐性国家标准是对满足基础通用、与强制性国家标准配套、对各有关行业起引领作用等需要的技术要求所制定的标准。推荐性国家 (略) 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其技术要求不得低于或者说高于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按照《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三款规定,“采购需求可以直接引用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也可以根据项目目标提出更高的技术要求。”因此,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将推荐性标准作为评审因素并无不妥。

质疑事项3:招标文件关键信息-二、符合性审查-技术评审及第三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附页3-1 评审因素及标准-2.2.2技术评审:软件系统演示 投标人根据本项目招标要求对核心产品(包含但不限于HIS、电子病历系统)进行系统演示(本项目需采用真实系统演示,如采用 PPT、demo 或原型演示不计分)演示内容要求如下:(1)为体现系统技术架构先进性、程序的健壮性及体现系统各个模块之间的松耦合。(①要求演示HIS系统在门诊挂号业务中断的情况下,门诊收费模块稳定运行,收费业务不受影响的计1分。②要求演示通过服务管理界面控制医嘱服务的开启和关闭功能的计1分):(2)为体现结构化与一体化要求,要求演示门诊电 (略) 电子病历支持结构化模板和书写,并与HS系统实现一体化集成,在HIS系统中可以直接书写病历。(①门诊、住院医生站支持开嘱与病历书写一体化集成界面展示,支持选择一个病历模板进行病历书写的,计0.5分:②病历模板制作支持通过拖拉结构化字段或固定模板字段的方式进行病历格式制作的,计0.5分):(3)为体现病历的安全管控,要求演示系统可以记录电子病历的操作痕迹和日志。(①日志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操作时间、操作人、操作电脑IP、病人姓名、日志类型等,并能够一一对应展示不同日志类型下的病历内容的计1分。②)若医生误删除病历,系统应具各病历回收站功能,能够对单个病历或批量病历进行恢复操作的计1分);(4)为体现HIS系统医护操作便捷性,要求 (略) 证、 (略) 准备中心相关流程。(①门诊医生接诊患者并 (略) 证时,可以查询空床信息, (略) 证后,系统可 (略) 收费处登记,直接为患者在对应病区护士站进行床位分配的计0.5分。②若需要, (略) 管理系统中也可为患者 (略) ,在预约登记时,可以查看空床、未离、 (略) 、已借床信息,并可 (略) 日期、预约手术日期的计0.5分):(5)为体现HIS系统医护操作便捷性, (略) 医生站的会诊流程。( (略) 医生可以发起会诊中请,可以进行会诊请单和会诊记录模板的创建、修改和删除的计1分。②)可以在会诊完成后再产生会诊费用,比如申请主任医师会诊,但实际是副主任医师完成的会诊,系统会自动根据最终实际会诊医师的级别产生会诊费用的计1分):(6) (略) 床位的统一管理,要求演示HS 系统的借床流程。( (略) 管理系统中能够为患者进行其他科室的借床操作的计0.5分。②)被借床科室的护士可以为患者分配床位,分配成功后,患者头像上有借床的标记的计0.5分。③原科室的医生能够继续为患者开具医嘱,被借床科室的护士能够转抄并发送医嘱的计 0.5分): (7) (略) 对于民用耗材的精细化管理,要求演示HIS系统对于医用耗材二级库管理的管理流程。(①在系统中,能够将物资仓库出库给二级库房科室,录入需要出库的物资数据,完成保存以及单据审核,审核界面可以看到单据状态及单据对应的物资明细信息的计1分:②), (略) 护士站,通过账单录入功能录入二级库物资,完成账单保存、发送的计1分:③.通过科室物资记账功能,在患者列表中选择病人后可以在物资账单中查看到已记账来发放的物资明细,点击发送物资确费可以完成物资发料、并扣库存的计0.5分)。

备注:1、投标人系统演示以录像方式呈现,容量不宜过大(≤3000MB),系统的演示时间不超过20分钟,配备讲解并按演示内容要求的顺序演示,评审专家对讲解与演示进行评分,每满足一项功能要求,则计对应分值;不满足则不计分:同一功能项不重复计分:本计分因素共计12分。系统演示时讲解不到位按0.5分/次扣分,扣完为止。

2、投标人U盘光盘演示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仍采用现有的线下递交方式,投标人递交到现场后,由代理公司在开标现场将演示文件上传到开标大厅,系统上传演示文件的大小限制为3000MB,若超过大小限制造成的后果请投标人自行承担。 此评分项部分内容与相应的评分内容和采购需求不对应。

回复:详见更正公告及更正后的招标文件。

质疑事项4: 招标文件关键信息二、符合性审查 其他 ★条款汇总 第8款 ★19.本项目核心软件系统(集成平台、数据中心、HIS 系统、电子病历(EMR)、LIS)为同一厂商并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此条款为实质性条款,实质上指向了某些特定大型企业,单一生产某个系统的企业受到了排斥,且在原需求公开的内容中是包含了PACS系统,但本次招标文件中单独删除了PACS系统,限制软件系统厂商公平竞争,与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质疑事项5:质疑内容 第三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 11)▲具备库存的日结、月结、年结功能;具备长期不用或库存为零或其他情况的药品的禁用功能,支持批量或批次禁用。(第54页) 6)▲具备中医经典处方、科研处方、协定处方、成组医嘱等具有中医特色模板的创建与编辑功能,对特殊方药支持保密措施;(第56页) 6)▲医嘱规则管理:具备药品医嘱录入功能,包括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剂量、使用频次、给药途径、录入时间、使用的起止时间及使用备注等内容;开医嘱实时显示药品库存情况,对于超库存药品的开具,系统有相应提示并做相应限制;具备虚拟库存管理功能;开医嘱实时显示药品医保比例、药品价格、对于新药有相应的提示信息;具备基本的用药合理性检查功能,包括药物剂量、用法和用药权限等合理性检查;有本专科常用药物列表,本医生常用药物列表等;具备中、西药超常规剂量用药的警示功能;具备抗生素分级管理以及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的权限管理功能;可按药品名称分类查找药品;具备药品皮试提示功能,支持主动提示患者有新的皮试阳性结果;具备中药处方用法字典的维护和调用功能,如煎服、外用等;具备开具中药脚注功能,如先煎、后下等;具备中药处方中重复用药的警示功能,并允许医生进行修改;具备医保等用药信息提示功能,如医保类别、自费比例等;具备临床用药的临床路径建议、出院带药处方功能;具备录入各类检查、检验类医嘱、治疗医嘱功能;具备各类检查、检验申请单模板、各类治疗申请单模板的功能。(第58-59页) 5)▲与HIS一体化集成,具备防止对正处于编 (略) 病历在另一界面编辑的功能,支持以只读模式打开,并提示编辑者姓名及其所用客户端的IP地址。(第61页) 10)▲临床危急值管理:具备个人、科室、全院“危急值”治疗方案维护,可根据“危急值”种类设置对应治疗方案;具备记录“危急值”确认应答时间和处理结果的功能;具备“危急值”处理意见维护功能,可根据“危急值”种类设置对应处理意见;可以查看危急值处理超时情况的统计。(第62页) 5、▲为防止人体触电,要求所投终端产品满足抗电强度要求,电源初级与机壳之间施加AC3000V产品无击穿现象,针对此功能需提供具备CMA或CNAS认定机构出具的第三方检测报告。(第163页)

质疑理由 上述带▲的技术参数要求为重要技术参数要求,合计6项,每有一项不满足的扣2分,当有5项带▲的重要技术参数要求不满足时,本评分标准即得0分,这样对于有6项不满足的厂商来说,未体现出评分量化的要求。 一般技术条款每偏离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当一般技术条款有10项不满足时,本评分标准即得0分,这样对于有10项以上不满足的厂商来说,未体现出评分量化的要求。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2款规定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允许偏离的最多项数或范围: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允许偏离的最多项数≥10项将导致投标无效。即在允许偏离10项技术参数内量化到扣分,扣完为止。

质疑事项6:第三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数据标准化能力: (略) 级及以上项目作为评分项,属于变相以特定行业业绩限制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是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或歧视待遇。

回复:同质疑事项1。

质疑事项7:第三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平台建设能力:将软件著作权作为评分项,软件著作权等同于专利,属于变相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是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或歧视待遇。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建设内容项目实施交付周期较长,涉及复杂的项目管理、二次开发等等专业领域,对供应商技术水平、公司实力、履约能力等均有较高的要求,选择具有相关自主知识产权认证的供应商能更好的保障项目后续交付质量。具备上述软件著作权的供应商能提供相应源代码,并具备对产品的二次开发能力,降低对第三方侵权风险,更 (略) 采购需求,要求的证书均系通用名称且具备类似证书的厂商众多。

质疑事项8:第三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综合实力: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作为评分项,属于变相以企业经营年限限制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是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或歧视待遇。

回复:详见更正公告及更正后的招标文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 (略) 取消的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目录内,且其申请条件中也没有对企业的注册资金、营业收入等业绩规模作出限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认证证书、健康管理认证证书(“三项认证”证书)与投标供应商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与投标人的技术服务水平、履约能力有关,因此将“三项认证”证书设为评审因素,这并不违反现行政府采购相关法律。

质疑事项9:第三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业绩:将通过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四级及以上案例、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四级*等以上案例作为评分项,属于变相以特定行业业绩限制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是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或歧视待遇。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8〕20号)文件要求:“到2020年, (略) (略) 内各诊疗环节信息互联互通, (略) 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4级水平, (略) (略) 信息共享,并具备医疗决策支持功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及评价标准(试行)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8〕1079号)文件明确:“到2019年, (略) 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要达到分级评价3级以上;到2020年, (略) 要达到分级评价4级以上”。 《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8〕85号)文件明确要求“二 (略) (略) 信息平台功能, (略) 内各类信息系统资源, (略) 管理效率, (略) 内医疗服务信息互通共享,到2020年, (略) (略) 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3级水平, (略) 达到4级水平。

对于“特定行业业绩”的立法本意,《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释义》都有明确解释,是为了防止人为阻挠、限制、排斥供应商(投标人)进入本地区、本行业 (略) 场或者依法必 (略) 场,避免形成地方或行业保护,破环“ (略) 场”的大格局。因此,对“特定行业业绩”的理解,两条例释义均作出了明确解释,不能“一刀切”,应当根据项目的具体特点给予区别对待。

质疑事项10:产品质量保证:所投本项目云桌面IDV终端制造商具有云桌面 (略) 级重点实验室的计 1 分,具有与云桌面 (略) 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的计 2 分,不重复计分,按最高等级计分。(提供实验室证明材料及官方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的不计分。)

质疑理由:拥有重点实验室与云桌面产品本身质量并无关联,属 (略) 政府采购负面清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二条:设定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与合同履行无关的技术、商务资格条件。

回复:详见更正公告及更正后的招标文件。

质疑事项11:所投本项目核心存储产品制造商具有满足采购需求的应急管理体系认证、数据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个计0.5分,计满1分止。(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质疑理由:应急管理体系认证、数据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与存储产品并没有什么关系,且未提供是否为ISO证书,而且含金量也不高。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本项目涉及应急管理和数据管理相关需求。应急管理体系的目的在于增强组织的应急管理能力,提高组织在危机和灾难情况下的响应能力和恢复能力。涉及应急管理和突发事件响应。认证可以帮助组织建立一个科学合理的应急管理体系,确保组织在应对突发事件时能够高效、协调地应对,减少损失。数据管理体系是一种证明组织在数据管理方面达到特定标准的证书。数据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是一种重要的证明,表明组织在数据管理方面具有一定的水平和能力,是组织提高数据质量、数据安全性和数据合规性的有效途径。

质疑事项12:运维审计产品符合GB/T 18336-2015标准要求,或满足ISCCC-TR-028-2017《运维审计产品安全技术要求》,具备符合以上要求的信息安全认证证书为两次来用,在评分表和技术参数做了重复打分,不合理。

回复:技术参数部分已删除,详见更正公告及更正后的招标文件。

质疑事项13:为保障平台数据标准化符合度,所投本项目核心软件产品的 (略) 级及以上医疗卫生相关信息标准基础目录信息化建设能力和经验的计 3 分,否则不计分。(需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相关合同关键页复印件的证明文件,否则不计分)

质疑理由:核心软件产品的 (略) 级及以上医疗卫生相关信息标准基础目录信息化建设能力和经验与本项目建设内容无关。属于设定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与合同履行无关的技术、商务资格条件。

回复:详见更正公告及更正后的招标文件。

质疑事项14:★19.本项目核心软件系统(集成平台、数据中心、HIS 系统、电子病历(EMR)、LIS)为同一厂商并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保证所移交的所有产品(含第三方中间件)不涉及任何侵权问题,如有其他利益相关方提出权利主张,由投标人负责处理,由此带给采购人的损失由投标人负责。

质疑理由:PAC (略) 四大核心系统,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要求为核心软件,而且为同一品牌,在招标文件中没有做要求,明显不利于项目的实施和后期应用评级。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质疑事项15:业绩1、所投本项目软件产品制造商提供 **日以来类似信息化建设项目(包含所投核心产品集成平台、数据中心、HIS 系统、电子病历(EMR)、LIS)业绩的,每提供1份业绩计1分,该项最多计2分。(提供对应项目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计分。) 2、所投本项目软件产品制造商提供 **日以来,通过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四级及以上案例的,每提供1份业绩计1分,该项最多计2分。(提供相关合同 (略) 通过电子病历四级测评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计分。) 3、所投本项目软件产品制造商提供 2021 年1月1日以来,通过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四级*等及以上案例的,每提供1份业绩计1分,该项最多计2分。(提供相关合同 (略) 通过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四级测评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计分。)注明:提供合同关键页(合同首页、合同标的及签字盖章页)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佐证(合同中若涉及商业机密且不影响得分认定的内容,可以打码遮盖。)

质疑理由:设置特定业绩条件,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中标、成交条件,设置行业壁垒,排斥其他行业的供应商参与。

回复:同质疑事项9。

质疑事项16:质保期外LIS系统设备接口费,单向不超过4千每台,双向不超过8千每台;PACS系统设备接口费,放射科设备不超过1.2万每台,超声、内镜设备免费且不限制数量。

质疑理由:质保期外的服务与本次采购无关,本次也限定在内,严重违反了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2.《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条第二款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回复: 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事项17:所投本项目软件产品制造商具备以下满足采购需求的自主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每个计0.5 分,计满 8 分止。证书包含类似关键字:集成平台、数据中心(或 CDR)、医院管理(或 HIS)、电子病历(或 EMR)、检验实验室管理(或 LIS)、PACS、移动 护理、病案管理、输血、健康体检、 (略) 、数据迁移、廉洁风险防控、前置审方、HQMS、医疗电子票务服务平台。(提供软件著作权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质疑理由:经核查,该评分项要求提供的部分软件著作权与本次项目建设的招标文件中“技术、服务要求”无关,平台建设能力的软件著作权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设置条数过多,而且很多是边缘系统,有排他性。

回复:详见更正公告及更正后的招标文件。

质疑事项18:核心存储:3、全冗余性能无损配置,单控制器故障、更换、升级、自动切换 过程中,存储系统性能不下降,提供具备 CMA 或 CNAS 认定机构出 具的第三方检测报告;质疑事项:此项参数严重倾向于新华三,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略) 场调研和专家论证,满足本条款的供应商至少三家及以上,比如:华为、新华三、浪潮、同友。


质疑事项19:内网超融合服务器:3、超融合云平台支持用户自行对勒索病毒进行处置和恢复数据;并支持勒索病毒提前防护、中勒索病毒后自动对虚拟机打快照等。提供具备 CMA 或 CNAS 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报告。 质疑事项:此项参数严重倾向于深信服,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略) 场调研和专家论证,满足本条款的供应商至少三家及以上,比如:新华三,深信服,SmartX。

质疑事项20:第三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 11)▲具备库存的日结、月结、年结功能;具备长期不用或库存为零或其他情况的药品的禁用功能,支持批量或批次禁用。(第54页) 6)▲具备中医经典处方、科研处方、协定处方、成组医嘱等具有中医特色模板的创建与编辑功能,对特殊方药支持保密措施;(第56页) 6)▲医嘱规则管理:具备药品医嘱录入功能,包括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剂量、使用频次、给药途径、录入时间、使用的起止时间及使用备注等内容;开医嘱实时显示药品库存情况,对于超库存药品的开具,系统有相应提示并做相应限制;具备虚拟库存管理功能;开医嘱实时显示药品医保比例、药品价格、对于新药有相应的提示信息;具备基本的用药合理性检查功能,包括药物剂量、用法和用药权限等合理性检查;有本专科常用药物列表,本医生常用药物列表等;具备中、西药超常规剂量用药的警示功能;具备抗生素分级管理以及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的权限管理功能;可按药品名称分类查找药品;具备药品皮试提示功能,支持主动提示患者有新的皮试阳性结果;具备中药处方用法字典的维护和调用功能,如煎服、外用等;具备开具中药脚注功能,如先煎、后下等;具备中药处方中重复用药的警示功能,并允许医生进行修改;具备医保等用药信息提示功能,如医保类别、自费比例等;具备临床用药的临床路径建议、出院带药处方功能;具备录入各类检查、检验类医嘱、治疗医嘱功能;具备各类检查、检验申请单模板、各类治疗申请单模板的功能。(第58-59页) 5)▲与HIS一体化集成,具备防止对正处于编 (略) 病历在另一界面编辑的功能,支持以只读模式打开,并提示编辑者姓名及其所用客户端的IP地址。(第61页) 10)▲临床危急值管理:具备个人、科室、全院“危急值”治疗方案维护,可根据“危急值”种类设置对应治疗方案;具备记录“危急值”确认应答时间和处理结果的功能;具备“危急值”处理意见维护功能,可根据“危急值”种类设置对应处理意见;可以查看危急值处理超时情况的统计。(第62页) 5、▲为防止人体触电,要求所投终端产品满足抗电强度要求,电源初级与机壳之间施加AC3000V产品无击穿现象,针对此功能需提供具备CMA或CNAS认定机构出具的第三方检测报告。(第163页)

质疑理由 上述带▲的技术参数要求为重要技术参数要求,合计6项,每有一项不满足的扣2分,当有5项带▲的重要技术参数要求不满足时,本评分标准即得0分,这样对于有6项不满足的厂商来说,未体现出评分量化的要求。 一般技术条款每偏离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当一般技术条款有10项不满足时,本评分标准即得0分,这样对于有10项以上不满足的厂商来说,未体现出评分量化的要求。

回复:同质疑事项3。

质疑事项21:第三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数据标准化能力, (略) 级及以上项目作为评分项,属于变相以特定行业业绩限制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是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或歧视待遇。

回复:同质疑事项1。

质疑事项22:第三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平台建设能力,将软件著作权作为评分项,软件著作权等同于专利,属于变相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是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或歧视待遇。

回复:同质疑事项7。

质疑事项23:第三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综合实力,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作为评分项,属于变相以企业经营年限限制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是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或歧视待遇。

回复:同质疑事项8。

质疑事项24:第三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业绩,将通过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四级及以上案例、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四级*等以上案例作为评分项,属于变相以特定行业业绩限制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是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或歧视待遇。

回复:同质疑事项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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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CSCG*
交易分类 服务类 所属管辖范围 (略)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相关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本项目各潜在投标人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答疑专区的问题回复如下:

质疑事项1:招标文件关键信息-二、符合性审查-技术评审及第三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附页3-1 评审因素及标准-2.2.2技术评审:数据标准化能力 为保障平台数据标准化符合度,所投本项目核心软件产品的 (略) 级及以上医疗卫生相关信息标准基础目录信息化建设能力和经验的计3分,否则不计分。(需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相关合同关键页复印件的证明文件,否则不计分)。该评分因素的设定“省级及以上医疗卫生相关信息标准基础目录信息化建设能力和经验”与本项目建设内容无关。需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相关合同关键页复印件的证明文件是以特定行业业绩作为加分条件,属于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回复:详见更正公告及更正后的招标文件。

质疑事项2:招标文件关键信息-二、符合性审查-商务评审及第三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附页3-1 评审因素及标准-企业综合实力:投标人所投核心软件产品制造商具有满足采购需求的GE/T29490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计2分。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计分。此项评分因素“GB/T29490 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与本项目建设内容及质量无关。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本项目为知识密集型高科技专业应用软件项目,涉及众多复杂的知识产权和专利技术,具备完善知识产权管理能力的供应商,能更好地应对知识产权管理,有效防止侵权和被侵权, (略) 后期服务风险。具备上述国标认证的供应商,能充分反映供应商产品服务能力与风险防控能力,与其履约能力、售后服务能力直接相关,有助于择优选择履行合同能力强的供应商。

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国家鼓励采用推荐性标准,(GB/TXXXX)为国家推荐性标准。推荐性国家标准是对满足基础通用、与强制性国家标准配套、对各有关行业起引领作用等需要的技术要求所制定的标准。推荐性国家 (略) 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其技术要求不得低于或者说高于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按照《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三款规定,“采购需求可以直接引用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也可以根据项目目标提出更高的技术要求。”因此,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将推荐性标准作为评审因素并无不妥。

质疑事项3:招标文件关键信息-二、符合性审查-技术评审及第三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附页3-1 评审因素及标准-2.2.2技术评审:软件系统演示 投标人根据本项目招标要求对核心产品(包含但不限于HIS、电子病历系统)进行系统演示(本项目需采用真实系统演示,如采用 PPT、demo 或原型演示不计分)演示内容要求如下:(1)为体现系统技术架构先进性、程序的健壮性及体现系统各个模块之间的松耦合。(①要求演示HIS系统在门诊挂号业务中断的情况下,门诊收费模块稳定运行,收费业务不受影响的计1分。②要求演示通过服务管理界面控制医嘱服务的开启和关闭功能的计1分):(2)为体现结构化与一体化要求,要求演示门诊电 (略) 电子病历支持结构化模板和书写,并与HS系统实现一体化集成,在HIS系统中可以直接书写病历。(①门诊、住院医生站支持开嘱与病历书写一体化集成界面展示,支持选择一个病历模板进行病历书写的,计0.5分:②病历模板制作支持通过拖拉结构化字段或固定模板字段的方式进行病历格式制作的,计0.5分):(3)为体现病历的安全管控,要求演示系统可以记录电子病历的操作痕迹和日志。(①日志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操作时间、操作人、操作电脑IP、病人姓名、日志类型等,并能够一一对应展示不同日志类型下的病历内容的计1分。②)若医生误删除病历,系统应具各病历回收站功能,能够对单个病历或批量病历进行恢复操作的计1分);(4)为体现HIS系统医护操作便捷性,要求 (略) 证、 (略) 准备中心相关流程。(①门诊医生接诊患者并 (略) 证时,可以查询空床信息, (略) 证后,系统可 (略) 收费处登记,直接为患者在对应病区护士站进行床位分配的计0.5分。②若需要, (略) 管理系统中也可为患者 (略) ,在预约登记时,可以查看空床、未离、 (略) 、已借床信息,并可 (略) 日期、预约手术日期的计0.5分):(5)为体现HIS系统医护操作便捷性, (略) 医生站的会诊流程。( (略) 医生可以发起会诊中请,可以进行会诊请单和会诊记录模板的创建、修改和删除的计1分。②)可以在会诊完成后再产生会诊费用,比如申请主任医师会诊,但实际是副主任医师完成的会诊,系统会自动根据最终实际会诊医师的级别产生会诊费用的计1分):(6) (略) 床位的统一管理,要求演示HS 系统的借床流程。( (略) 管理系统中能够为患者进行其他科室的借床操作的计0.5分。②)被借床科室的护士可以为患者分配床位,分配成功后,患者头像上有借床的标记的计0.5分。③原科室的医生能够继续为患者开具医嘱,被借床科室的护士能够转抄并发送医嘱的计 0.5分): (7) (略) 对于民用耗材的精细化管理,要求演示HIS系统对于医用耗材二级库管理的管理流程。(①在系统中,能够将物资仓库出库给二级库房科室,录入需要出库的物资数据,完成保存以及单据审核,审核界面可以看到单据状态及单据对应的物资明细信息的计1分:②), (略) 护士站,通过账单录入功能录入二级库物资,完成账单保存、发送的计1分:③.通过科室物资记账功能,在患者列表中选择病人后可以在物资账单中查看到已记账来发放的物资明细,点击发送物资确费可以完成物资发料、并扣库存的计0.5分)。

备注:1、投标人系统演示以录像方式呈现,容量不宜过大(≤3000MB),系统的演示时间不超过20分钟,配备讲解并按演示内容要求的顺序演示,评审专家对讲解与演示进行评分,每满足一项功能要求,则计对应分值;不满足则不计分:同一功能项不重复计分:本计分因素共计12分。系统演示时讲解不到位按0.5分/次扣分,扣完为止。

2、投标人U盘光盘演示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仍采用现有的线下递交方式,投标人递交到现场后,由代理公司在开标现场将演示文件上传到开标大厅,系统上传演示文件的大小限制为3000MB,若超过大小限制造成的后果请投标人自行承担。 此评分项部分内容与相应的评分内容和采购需求不对应。

回复:详见更正公告及更正后的招标文件。

质疑事项4: 招标文件关键信息二、符合性审查 其他 ★条款汇总 第8款 ★19.本项目核心软件系统(集成平台、数据中心、HIS 系统、电子病历(EMR)、LIS)为同一厂商并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此条款为实质性条款,实质上指向了某些特定大型企业,单一生产某个系统的企业受到了排斥,且在原需求公开的内容中是包含了PACS系统,但本次招标文件中单独删除了PACS系统,限制软件系统厂商公平竞争,与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质疑事项5:质疑内容 第三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 11)▲具备库存的日结、月结、年结功能;具备长期不用或库存为零或其他情况的药品的禁用功能,支持批量或批次禁用。(第54页) 6)▲具备中医经典处方、科研处方、协定处方、成组医嘱等具有中医特色模板的创建与编辑功能,对特殊方药支持保密措施;(第56页) 6)▲医嘱规则管理:具备药品医嘱录入功能,包括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剂量、使用频次、给药途径、录入时间、使用的起止时间及使用备注等内容;开医嘱实时显示药品库存情况,对于超库存药品的开具,系统有相应提示并做相应限制;具备虚拟库存管理功能;开医嘱实时显示药品医保比例、药品价格、对于新药有相应的提示信息;具备基本的用药合理性检查功能,包括药物剂量、用法和用药权限等合理性检查;有本专科常用药物列表,本医生常用药物列表等;具备中、西药超常规剂量用药的警示功能;具备抗生素分级管理以及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的权限管理功能;可按药品名称分类查找药品;具备药品皮试提示功能,支持主动提示患者有新的皮试阳性结果;具备中药处方用法字典的维护和调用功能,如煎服、外用等;具备开具中药脚注功能,如先煎、后下等;具备中药处方中重复用药的警示功能,并允许医生进行修改;具备医保等用药信息提示功能,如医保类别、自费比例等;具备临床用药的临床路径建议、出院带药处方功能;具备录入各类检查、检验类医嘱、治疗医嘱功能;具备各类检查、检验申请单模板、各类治疗申请单模板的功能。(第58-59页) 5)▲与HIS一体化集成,具备防止对正处于编 (略) 病历在另一界面编辑的功能,支持以只读模式打开,并提示编辑者姓名及其所用客户端的IP地址。(第61页) 10)▲临床危急值管理:具备个人、科室、全院“危急值”治疗方案维护,可根据“危急值”种类设置对应治疗方案;具备记录“危急值”确认应答时间和处理结果的功能;具备“危急值”处理意见维护功能,可根据“危急值”种类设置对应处理意见;可以查看危急值处理超时情况的统计。(第62页) 5、▲为防止人体触电,要求所投终端产品满足抗电强度要求,电源初级与机壳之间施加AC3000V产品无击穿现象,针对此功能需提供具备CMA或CNAS认定机构出具的第三方检测报告。(第163页)

质疑理由 上述带▲的技术参数要求为重要技术参数要求,合计6项,每有一项不满足的扣2分,当有5项带▲的重要技术参数要求不满足时,本评分标准即得0分,这样对于有6项不满足的厂商来说,未体现出评分量化的要求。 一般技术条款每偏离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当一般技术条款有10项不满足时,本评分标准即得0分,这样对于有10项以上不满足的厂商来说,未体现出评分量化的要求。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2款规定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允许偏离的最多项数或范围: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允许偏离的最多项数≥10项将导致投标无效。即在允许偏离10项技术参数内量化到扣分,扣完为止。

质疑事项6:第三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数据标准化能力: (略) 级及以上项目作为评分项,属于变相以特定行业业绩限制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是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或歧视待遇。

回复:同质疑事项1。

质疑事项7:第三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平台建设能力:将软件著作权作为评分项,软件著作权等同于专利,属于变相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是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或歧视待遇。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建设内容项目实施交付周期较长,涉及复杂的项目管理、二次开发等等专业领域,对供应商技术水平、公司实力、履约能力等均有较高的要求,选择具有相关自主知识产权认证的供应商能更好的保障项目后续交付质量。具备上述软件著作权的供应商能提供相应源代码,并具备对产品的二次开发能力,降低对第三方侵权风险,更 (略) 采购需求,要求的证书均系通用名称且具备类似证书的厂商众多。

质疑事项8:第三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综合实力: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作为评分项,属于变相以企业经营年限限制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是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或歧视待遇。

回复:详见更正公告及更正后的招标文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 (略) 取消的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目录内,且其申请条件中也没有对企业的注册资金、营业收入等业绩规模作出限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认证证书、健康管理认证证书(“三项认证”证书)与投标供应商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与投标人的技术服务水平、履约能力有关,因此将“三项认证”证书设为评审因素,这并不违反现行政府采购相关法律。

质疑事项9:第三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业绩:将通过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四级及以上案例、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四级*等以上案例作为评分项,属于变相以特定行业业绩限制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是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或歧视待遇。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8〕20号)文件要求:“到2020年, (略) (略) 内各诊疗环节信息互联互通, (略) 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4级水平, (略) (略) 信息共享,并具备医疗决策支持功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及评价标准(试行)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8〕1079号)文件明确:“到2019年, (略) 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要达到分级评价3级以上;到2020年, (略) 要达到分级评价4级以上”。 《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8〕85号)文件明确要求“二 (略) (略) 信息平台功能, (略) 内各类信息系统资源, (略) 管理效率, (略) 内医疗服务信息互通共享,到2020年, (略) (略) 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3级水平, (略) 达到4级水平。

对于“特定行业业绩”的立法本意,《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释义》都有明确解释,是为了防止人为阻挠、限制、排斥供应商(投标人)进入本地区、本行业 (略) 场或者依法必 (略) 场,避免形成地方或行业保护,破环“ (略) 场”的大格局。因此,对“特定行业业绩”的理解,两条例释义均作出了明确解释,不能“一刀切”,应当根据项目的具体特点给予区别对待。

质疑事项10:产品质量保证:所投本项目云桌面IDV终端制造商具有云桌面 (略) 级重点实验室的计 1 分,具有与云桌面 (略) 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的计 2 分,不重复计分,按最高等级计分。(提供实验室证明材料及官方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的不计分。)

质疑理由:拥有重点实验室与云桌面产品本身质量并无关联,属 (略) 政府采购负面清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二条:设定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与合同履行无关的技术、商务资格条件。

回复:详见更正公告及更正后的招标文件。

质疑事项11:所投本项目核心存储产品制造商具有满足采购需求的应急管理体系认证、数据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个计0.5分,计满1分止。(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质疑理由:应急管理体系认证、数据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与存储产品并没有什么关系,且未提供是否为ISO证书,而且含金量也不高。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本项目涉及应急管理和数据管理相关需求。应急管理体系的目的在于增强组织的应急管理能力,提高组织在危机和灾难情况下的响应能力和恢复能力。涉及应急管理和突发事件响应。认证可以帮助组织建立一个科学合理的应急管理体系,确保组织在应对突发事件时能够高效、协调地应对,减少损失。数据管理体系是一种证明组织在数据管理方面达到特定标准的证书。数据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是一种重要的证明,表明组织在数据管理方面具有一定的水平和能力,是组织提高数据质量、数据安全性和数据合规性的有效途径。

质疑事项12:运维审计产品符合GB/T 18336-2015标准要求,或满足ISCCC-TR-028-2017《运维审计产品安全技术要求》,具备符合以上要求的信息安全认证证书为两次来用,在评分表和技术参数做了重复打分,不合理。

回复:技术参数部分已删除,详见更正公告及更正后的招标文件。

质疑事项13:为保障平台数据标准化符合度,所投本项目核心软件产品的 (略) 级及以上医疗卫生相关信息标准基础目录信息化建设能力和经验的计 3 分,否则不计分。(需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相关合同关键页复印件的证明文件,否则不计分)

质疑理由:核心软件产品的 (略) 级及以上医疗卫生相关信息标准基础目录信息化建设能力和经验与本项目建设内容无关。属于设定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与合同履行无关的技术、商务资格条件。

回复:详见更正公告及更正后的招标文件。

质疑事项14:★19.本项目核心软件系统(集成平台、数据中心、HIS 系统、电子病历(EMR)、LIS)为同一厂商并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保证所移交的所有产品(含第三方中间件)不涉及任何侵权问题,如有其他利益相关方提出权利主张,由投标人负责处理,由此带给采购人的损失由投标人负责。

质疑理由:PAC (略) 四大核心系统,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要求为核心软件,而且为同一品牌,在招标文件中没有做要求,明显不利于项目的实施和后期应用评级。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质疑事项15:业绩1、所投本项目软件产品制造商提供 **日以来类似信息化建设项目(包含所投核心产品集成平台、数据中心、HIS 系统、电子病历(EMR)、LIS)业绩的,每提供1份业绩计1分,该项最多计2分。(提供对应项目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计分。) 2、所投本项目软件产品制造商提供 **日以来,通过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四级及以上案例的,每提供1份业绩计1分,该项最多计2分。(提供相关合同 (略) 通过电子病历四级测评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计分。) 3、所投本项目软件产品制造商提供 2021 年1月1日以来,通过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四级*等及以上案例的,每提供1份业绩计1分,该项最多计2分。(提供相关合同 (略) 通过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四级测评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计分。)注明:提供合同关键页(合同首页、合同标的及签字盖章页)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佐证(合同中若涉及商业机密且不影响得分认定的内容,可以打码遮盖。)

质疑理由:设置特定业绩条件,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中标、成交条件,设置行业壁垒,排斥其他行业的供应商参与。

回复:同质疑事项9。

质疑事项16:质保期外LIS系统设备接口费,单向不超过4千每台,双向不超过8千每台;PACS系统设备接口费,放射科设备不超过1.2万每台,超声、内镜设备免费且不限制数量。

质疑理由:质保期外的服务与本次采购无关,本次也限定在内,严重违反了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2.《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条第二款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回复: 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事项17:所投本项目软件产品制造商具备以下满足采购需求的自主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每个计0.5 分,计满 8 分止。证书包含类似关键字:集成平台、数据中心(或 CDR)、医院管理(或 HIS)、电子病历(或 EMR)、检验实验室管理(或 LIS)、PACS、移动 护理、病案管理、输血、健康体检、 (略) 、数据迁移、廉洁风险防控、前置审方、HQMS、医疗电子票务服务平台。(提供软件著作权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质疑理由:经核查,该评分项要求提供的部分软件著作权与本次项目建设的招标文件中“技术、服务要求”无关,平台建设能力的软件著作权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设置条数过多,而且很多是边缘系统,有排他性。

回复:详见更正公告及更正后的招标文件。

质疑事项18:核心存储:3、全冗余性能无损配置,单控制器故障、更换、升级、自动切换 过程中,存储系统性能不下降,提供具备 CMA 或 CNAS 认定机构出 具的第三方检测报告;质疑事项:此项参数严重倾向于新华三,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略) 场调研和专家论证,满足本条款的供应商至少三家及以上,比如:华为、新华三、浪潮、同友。


质疑事项19:内网超融合服务器:3、超融合云平台支持用户自行对勒索病毒进行处置和恢复数据;并支持勒索病毒提前防护、中勒索病毒后自动对虚拟机打快照等。提供具备 CMA 或 CNAS 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报告。 质疑事项:此项参数严重倾向于深信服,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略) 场调研和专家论证,满足本条款的供应商至少三家及以上,比如:新华三,深信服,SmartX。

质疑事项20:第三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 11)▲具备库存的日结、月结、年结功能;具备长期不用或库存为零或其他情况的药品的禁用功能,支持批量或批次禁用。(第54页) 6)▲具备中医经典处方、科研处方、协定处方、成组医嘱等具有中医特色模板的创建与编辑功能,对特殊方药支持保密措施;(第56页) 6)▲医嘱规则管理:具备药品医嘱录入功能,包括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剂量、使用频次、给药途径、录入时间、使用的起止时间及使用备注等内容;开医嘱实时显示药品库存情况,对于超库存药品的开具,系统有相应提示并做相应限制;具备虚拟库存管理功能;开医嘱实时显示药品医保比例、药品价格、对于新药有相应的提示信息;具备基本的用药合理性检查功能,包括药物剂量、用法和用药权限等合理性检查;有本专科常用药物列表,本医生常用药物列表等;具备中、西药超常规剂量用药的警示功能;具备抗生素分级管理以及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的权限管理功能;可按药品名称分类查找药品;具备药品皮试提示功能,支持主动提示患者有新的皮试阳性结果;具备中药处方用法字典的维护和调用功能,如煎服、外用等;具备开具中药脚注功能,如先煎、后下等;具备中药处方中重复用药的警示功能,并允许医生进行修改;具备医保等用药信息提示功能,如医保类别、自费比例等;具备临床用药的临床路径建议、出院带药处方功能;具备录入各类检查、检验类医嘱、治疗医嘱功能;具备各类检查、检验申请单模板、各类治疗申请单模板的功能。(第58-59页) 5)▲与HIS一体化集成,具备防止对正处于编 (略) 病历在另一界面编辑的功能,支持以只读模式打开,并提示编辑者姓名及其所用客户端的IP地址。(第61页) 10)▲临床危急值管理:具备个人、科室、全院“危急值”治疗方案维护,可根据“危急值”种类设置对应治疗方案;具备记录“危急值”确认应答时间和处理结果的功能;具备“危急值”处理意见维护功能,可根据“危急值”种类设置对应处理意见;可以查看危急值处理超时情况的统计。(第62页) 5、▲为防止人体触电,要求所投终端产品满足抗电强度要求,电源初级与机壳之间施加AC3000V产品无击穿现象,针对此功能需提供具备CMA或CNAS认定机构出具的第三方检测报告。(第163页)

质疑理由 上述带▲的技术参数要求为重要技术参数要求,合计6项,每有一项不满足的扣2分,当有5项带▲的重要技术参数要求不满足时,本评分标准即得0分,这样对于有6项不满足的厂商来说,未体现出评分量化的要求。 一般技术条款每偏离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当一般技术条款有10项不满足时,本评分标准即得0分,这样对于有10项以上不满足的厂商来说,未体现出评分量化的要求。

回复:同质疑事项3。

质疑事项21:第三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数据标准化能力, (略) 级及以上项目作为评分项,属于变相以特定行业业绩限制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是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或歧视待遇。

回复:同质疑事项1。

质疑事项22:第三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平台建设能力,将软件著作权作为评分项,软件著作权等同于专利,属于变相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是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或歧视待遇。

回复:同质疑事项7。

质疑事项23:第三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综合实力,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作为评分项,属于变相以企业经营年限限制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是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或歧视待遇。

回复:同质疑事项8。

质疑事项24:第三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业绩,将通过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四级及以上案例、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四级*等以上案例作为评分项,属于变相以特定行业业绩限制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是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或歧视待遇。

回复:同质疑事项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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