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纬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市临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科室历年业务档案整理项目的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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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纬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市临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科室历年业务档案整理项目的更正公告

中纬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市临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科室历年业务档案整理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临[2024]1393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临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科室历年业务档案整理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6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1评审方法前附表第一项1、投标人具有有效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
2、投标人具有有效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
该项最高得分不超过4分。
【证明材料:提供证书扫描件及全国认证 (略) 网站截图加盖公章,不提供或者不能提供有效证明的,不得分。】
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接过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多得2分。
【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含首页、签字盖章页)并加盖单位公章,不提供或者不能提供有效证明的不得分。】
2评审方法前附表第二项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接过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多得2分。
【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含首页、签字盖章页)并加盖单位公章,不提供或者不能提供有效证明的不得分。】
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档案中级证书的得3分,没有不得分,最高得3分。
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参与过档案数字化项目业绩的,得3分,须提供能体现项目负责人的合同或者业主证明等资料的扫描件,不提供的不得分,最高得3分。
3、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项目组成员具备档案管理上岗证书的,每符合一个得1分,最高得3分。
【以上项目成员需为供应商的正式员工,须提供近3个月中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须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3评审办法前附表第十项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PMP证书的得2分,没有不得分,最高得2分。
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参与过电子政务信息化项目业绩的,得2分,须提供能体现项目负责人的合同或者业主证明等资料的扫描件,不提供的不得分。最高得2分。
3、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项目组成员具备本项目实施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的),每符合一个得1分,最高得3分。
4、根据拟投入本项目人员的人力资源安排、职责岗位分工进行评审,安排合理、职责分工明确的得5分;人员安排符合招标需求且有效的岗位分工,但个人资质较欠缺的得4分;人员安排内容表述缺项或者内容表述不清楚得3分;人员安排简单可行性较差的得1分,最高得5分。
以上项目成员需为供应商的正式员工,须提供近3个月中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须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根据拟投入本项目人员的人力资源安排、职责岗位分工进行评审,安排合理、职责分工明确的得6分;人员安排符合招标需求且有效的岗位分工,但个人资质较欠缺的得4分;人员安排内容表述缺项或者内容表述不清楚得3分;人员安排简单可行性较差的得1分,最高得6分。
4评审办法前附表第十二项售后服务人员投入的承诺:供应商承诺中标后保证5名及以上技术人员提供服务,直至项目终验合格的得3分;供应商承诺质保期内需保证至少1名技术人员提供现场服务,包括后期维护及新员工培训等工作的得2分,没有承诺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5分售后服务人员投入的承诺:供应商承诺中标后保证5名及以上技术人员提供服务,直至项目终验合格的得3分;供应商承诺质保期内需保证至少1名技术人员提供现场服务,包括后期维护及新员工培训等工作的得3分,没有承诺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6分

更正日期:2024年06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文件以附件上传的更正发布稿为准。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临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略) 临安 (略) 民中心 3 号楼 4-6 层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彭磊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

质疑联系人:汪卓飞

质疑联系方式:05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纬 (略)

地 址: (略) 临安区南樾府17幢二单元1103室

传 真:0571-*

项目联系人(询问):邓艳君(临安分公司)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

质疑联系人:桑春华(临安分公司)

质疑联系方式:057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略) 临安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地 址: (略) 临安区锦城 (略) 1950号财政大楼411室

传 真:/

监督投诉电话:0571-*、0571-*

附件信息:

中纬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市临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科室历年业务档案整理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临[2024]1393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临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科室历年业务档案整理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6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1评审方法前附表第一项1、投标人具有有效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
2、投标人具有有效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
该项最高得分不超过4分。
【证明材料:提供证书扫描件及全国认证 (略) 网站截图加盖公章,不提供或者不能提供有效证明的,不得分。】
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接过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多得2分。
【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含首页、签字盖章页)并加盖单位公章,不提供或者不能提供有效证明的不得分。】
2评审方法前附表第二项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接过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多得2分。
【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含首页、签字盖章页)并加盖单位公章,不提供或者不能提供有效证明的不得分。】
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档案中级证书的得3分,没有不得分,最高得3分。
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参与过档案数字化项目业绩的,得3分,须提供能体现项目负责人的合同或者业主证明等资料的扫描件,不提供的不得分,最高得3分。
3、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项目组成员具备档案管理上岗证书的,每符合一个得1分,最高得3分。
【以上项目成员需为供应商的正式员工,须提供近3个月中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须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3评审办法前附表第十项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PMP证书的得2分,没有不得分,最高得2分。
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参与过电子政务信息化项目业绩的,得2分,须提供能体现项目负责人的合同或者业主证明等资料的扫描件,不提供的不得分。最高得2分。
3、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项目组成员具备本项目实施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的),每符合一个得1分,最高得3分。
4、根据拟投入本项目人员的人力资源安排、职责岗位分工进行评审,安排合理、职责分工明确的得5分;人员安排符合招标需求且有效的岗位分工,但个人资质较欠缺的得4分;人员安排内容表述缺项或者内容表述不清楚得3分;人员安排简单可行性较差的得1分,最高得5分。
以上项目成员需为供应商的正式员工,须提供近3个月中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须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根据拟投入本项目人员的人力资源安排、职责岗位分工进行评审,安排合理、职责分工明确的得6分;人员安排符合招标需求且有效的岗位分工,但个人资质较欠缺的得4分;人员安排内容表述缺项或者内容表述不清楚得3分;人员安排简单可行性较差的得1分,最高得6分。
4评审办法前附表第十二项售后服务人员投入的承诺:供应商承诺中标后保证5名及以上技术人员提供服务,直至项目终验合格的得3分;供应商承诺质保期内需保证至少1名技术人员提供现场服务,包括后期维护及新员工培训等工作的得2分,没有承诺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5分售后服务人员投入的承诺:供应商承诺中标后保证5名及以上技术人员提供服务,直至项目终验合格的得3分;供应商承诺质保期内需保证至少1名技术人员提供现场服务,包括后期维护及新员工培训等工作的得3分,没有承诺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6分

更正日期:2024年06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文件以附件上传的更正发布稿为准。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临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略) 临安 (略) 民中心 3 号楼 4-6 层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彭磊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

质疑联系人:汪卓飞

质疑联系方式:05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纬 (略)

地 址: (略) 临安区南樾府17幢二单元1103室

传 真:0571-*

项目联系人(询问):邓艳君(临安分公司)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

质疑联系人:桑春华(临安分公司)

质疑联系方式:057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略) 临安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地 址: (略) 临安区锦城 (略) 1950号财政大楼411室

传 真:/

监督投诉电话:0571-*、0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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