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所港新港区石化码头工程油气回收装置公开招标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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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所港新港区石化码头工程油气回收装置公开招标变更公告

【变更公告】八所港新港区石化码头工程油气回收装置公开招标变更公告
变更内容
原截标/开标时间
**日 09时00分
变更后截标/开标时间
**日 09时00分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八所港新港区石化码头工程油气回收装置
工程项目名称
八所港新港区石化码头工程油气回收装置
项目概况
海南 (略) 建设1个2万吨级石油化工品泊位,岸线长204m。用于油品及化工品等货种装卸船,码头总设计能力为175万吨/年。本项目对一套油气回收装置及一套船岸安全界面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所在地
(略) /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 (略)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异议投诉
异议投诉应在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提交
发布媒介
中国 (略) 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 (略) 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标段信息
1. 八所港新港区石化码头工程油气回收装置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4-CNCCC-HW-GK-6227/01
发标日期
**日
主要技术规格
油气回收装置处理能力为1750Nm3/h,处理工艺采用“冷凝+焚烧”方式。船岸安全界面装置为250型。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
交货数量
1套。
招标范围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3.1投标主体: (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略) 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2)投标人应为本次投标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以自己制造的货物参与投标的,不能再将此货物同时授权给其他投标人参与投标,否则相关的所有投标将被拒绝。 3.2 业绩要求: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个合同的油气回收装置的供货业绩,且均满足处理规模 Q=1500Nm3/h以上技术要求。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销售合同复印件和 2)到货验收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应有双方盖章)、制造商名称、货物名称、处理规模 Q=1500Nm3/h以上技术要求及到货验收材料。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3.3 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0-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略) 的,应提供上级法人单位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上述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日 至 **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购买流程详见门户首页)。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系统中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在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价格
200.00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日 09时00分
投标地点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开标时间
**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
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特殊说明
(1)投标人必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门户首页>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相关操作详见《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门户首页>下载专区)。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系统将予以拒收。(2) 中国海油严厉打击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每个招标项目均对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IP地址、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查验。请各投标人高度重视投标工作,在本单位办公所在地、使用办公IP下载招标文件并自行独立编制、上传投标文件。出现不同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内容任何一项一致的,将直接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被认定为“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供应商,将按照中国海油相关制度规定,对围标串标的投标人处于禁用两年及以上的处理,对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投标人处于禁用一年及以上的处理,处理期内不能参与新的投标活动。评标结束后投标人可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进一步可通过投诉寻求行政救济,由行政监督部门做出认定。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南 (略)
地 址: (略) 八所镇解放西路106号
联 系 人:李丹
电子邮箱:*@*ttp://**
邮 编:*
联系电话:*
异议受理人:万颀颀
异议受理人联系电话:*
投诉受理人邮箱(投诉受理专用):*@*ttp://**
投诉受理人:柴靖
投诉受理人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建 (略)
地 址: (略) 南山区后海滨路(深圳湾段)3168号中海油大厦B座44层
联 系 人:万颀颀
电子邮箱:*@*ttp://**
邮 编:*
联系电话:*
相关附件下载
八所港新港区石化码头工程油气回收装置-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pdf(点击查看) &nbsp供应商须知(点击查看) &nbsp
原始公告(点击查看)
八所港新港区石化码头工程油气回收装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八所港新港区石化码头工程油气回收装置
工程项目名称
八所港新港区石化码头工程油气回收装置
项目概况
海南 (略) 建设1个2万吨级石油化工品泊位,岸线长204m。用于油品及化工品等货种装卸船,码头总设计能力为175万吨/年。本项目对一套油气回收装置及一套船岸安全界面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所在地
(略) /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 (略)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异议投诉
异议投诉应在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提交
发布媒介
中国 (略) 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 (略) 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标段信息
1. 八所港新港区石化码头工程油气回收装置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4-CNCCC-HW-GK-6227/01
发标日期
**日
主要技术规格
油气回收装置处理能力为1750Nm3/h,处理工艺采用“冷凝+焚烧”方式。船岸安全界面装置为250型。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
交货数量
1套。
招标范围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3.1投标主体: (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略) 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2)投标人应为本次投标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以自己制造的货物参与投标的,不能再将此货物同时授权给其他投标人参与投标,否则相关的所有投标将被拒绝。 3.2 业绩要求: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个合同的油气回收装置的供货业绩,且均满足处理规模 Q=1500Nm3/h以上技术要求。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销售合同复印件和 2)到货验收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应有双方盖章)、制造商名称、货物名称、处理规模 Q=1500Nm3/h以上技术要求及到货验收材料。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3.3 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0-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略) 的,应提供上级法人单位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上述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日 至 **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购买流程详见门户首页)。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系统中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在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价格
200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日 09时00分
投标地点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开标时间
**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
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特殊说明
(1)投标人必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门户首页>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相关操作详见《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门户首页>下载专区)。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系统将予以拒收。(2) 中国海油严厉打击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每个招标项目均对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IP地址、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查验。请各投标人高度重视投标工作,在本单位办公所在地、使用办公IP下载招标文件并自行独立编制、上传投标文件。出现不同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内容任何一项一致的,将直接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被认定为“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供应商,将按照中国海油相关制度规定,对围标串标的投标人处于禁用两年及以上的处理,对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投标人处于禁用一年及以上的处理,处理期内不能参与新的投标活动。评标结束后投标人可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进一步可通过投诉寻求行政救济,由行政监督部门做出认定。
联系方式
联系人 姓名 电话
采购人 海南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建 (略)
地 址: (略) 南山区后海滨路(深圳湾段)3168号中海油大厦B座44层
联 系 人:万颀颀
电子邮箱:*@*ttp://**
邮 编:*
联系电话:*
异议受理人:万颀颀
异议受理人联系电话:*
投诉受理人邮箱(投诉受理专用):*@*ttp://**
投诉受理人:柴靖
投诉受理人联系电话:
购买标书 提示:如已注册,请直接点击“购买标书”,如未注册,请先点击并完成供应商 注册
,南山区,广东, (略) ,海南, (略) ,深圳,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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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截标/开标时间
**日 09时00分
变更后截标/开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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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八所港新港区石化码头工程油气回收装置
工程项目名称
八所港新港区石化码头工程油气回收装置
项目概况
海南 (略) 建设1个2万吨级石油化工品泊位,岸线长204m。用于油品及化工品等货种装卸船,码头总设计能力为175万吨/年。本项目对一套油气回收装置及一套船岸安全界面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所在地
(略) /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 (略)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异议投诉
异议投诉应在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提交
发布媒介
中国 (略) 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 (略) 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标段信息
1. 八所港新港区石化码头工程油气回收装置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4-CNCCC-HW-GK-6227/01
发标日期
**日
主要技术规格
油气回收装置处理能力为1750Nm3/h,处理工艺采用“冷凝+焚烧”方式。船岸安全界面装置为250型。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
交货数量
1套。
招标范围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3.1投标主体: (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略) 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2)投标人应为本次投标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以自己制造的货物参与投标的,不能再将此货物同时授权给其他投标人参与投标,否则相关的所有投标将被拒绝。 3.2 业绩要求: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个合同的油气回收装置的供货业绩,且均满足处理规模 Q=1500Nm3/h以上技术要求。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销售合同复印件和 2)到货验收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应有双方盖章)、制造商名称、货物名称、处理规模 Q=1500Nm3/h以上技术要求及到货验收材料。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3.3 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0-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略) 的,应提供上级法人单位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上述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日 至 **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购买流程详见门户首页)。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系统中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在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价格
200.00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日 09时00分
投标地点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开标时间
**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
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特殊说明
(1)投标人必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门户首页>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相关操作详见《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门户首页>下载专区)。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系统将予以拒收。(2) 中国海油严厉打击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每个招标项目均对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IP地址、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查验。请各投标人高度重视投标工作,在本单位办公所在地、使用办公IP下载招标文件并自行独立编制、上传投标文件。出现不同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内容任何一项一致的,将直接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被认定为“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供应商,将按照中国海油相关制度规定,对围标串标的投标人处于禁用两年及以上的处理,对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投标人处于禁用一年及以上的处理,处理期内不能参与新的投标活动。评标结束后投标人可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进一步可通过投诉寻求行政救济,由行政监督部门做出认定。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南 (略)
地 址: (略) 八所镇解放西路106号
联 系 人:李丹
电子邮箱:*@*ttp://**
邮 编:*
联系电话:*
异议受理人:万颀颀
异议受理人联系电话:*
投诉受理人邮箱(投诉受理专用):*@*ttp://**
投诉受理人:柴靖
投诉受理人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建 (略)
地 址: (略) 南山区后海滨路(深圳湾段)3168号中海油大厦B座44层
联 系 人:万颀颀
电子邮箱:*@*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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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所港新港区石化码头工程油气回收装置
项目概况
海南 (略) 建设1个2万吨级石油化工品泊位,岸线长204m。用于油品及化工品等货种装卸船,码头总设计能力为175万吨/年。本项目对一套油气回收装置及一套船岸安全界面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所在地
(略) /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 (略)
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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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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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八所港新港区石化码头工程油气回收装置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4-CNCCC-HW-GK-6227/01
发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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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技术规格
油气回收装置处理能力为1750Nm3/h,处理工艺采用“冷凝+焚烧”方式。船岸安全界面装置为250型。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
交货数量
1套。
招标范围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3.1投标主体: (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略) 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2)投标人应为本次投标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以自己制造的货物参与投标的,不能再将此货物同时授权给其他投标人参与投标,否则相关的所有投标将被拒绝。 3.2 业绩要求: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个合同的油气回收装置的供货业绩,且均满足处理规模 Q=1500Nm3/h以上技术要求。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销售合同复印件和 2)到货验收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应有双方盖章)、制造商名称、货物名称、处理规模 Q=1500Nm3/h以上技术要求及到货验收材料。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3.3 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0-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略) 的,应提供上级法人单位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上述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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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购买流程详见门户首页)。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系统中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在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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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日 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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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必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门户首页>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相关操作详见《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门户首页>下载专区)。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系统将予以拒收。(2) 中国海油严厉打击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每个招标项目均对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IP地址、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查验。请各投标人高度重视投标工作,在本单位办公所在地、使用办公IP下载招标文件并自行独立编制、上传投标文件。出现不同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内容任何一项一致的,将直接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被认定为“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供应商,将按照中国海油相关制度规定,对围标串标的投标人处于禁用两年及以上的处理,对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投标人处于禁用一年及以上的处理,处理期内不能参与新的投标活动。评标结束后投标人可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进一步可通过投诉寻求行政救济,由行政监督部门做出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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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略) 南山区后海滨路(深圳湾段)3168号中海油大厦B座44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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