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北部新区实验学校项目监理答疑纪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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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北部新区实验学校项目监理答疑纪要二

宁德北部新区实验学校项目监理答疑纪要(二)

各潜在投标人:

关于“宁德北部新区实验学校项目监理”招标文件答疑及修改如下:

一、答疑内容

1、问:本项目层数多少?最高建筑高度多少米?

答:详见初步设计图纸。

2、问:可将《国家发展改革委 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 号) (略) 场行情(下浮系数为70%)作为参考依据,下浮70%太多了。理由:价格太低,不利于投标单位提供合格的监理服务。根据闽监管协函〔2020〕62号文,该取费标准属于福建省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协会监管项目,省内会员企业中标会面临通报风险,给了省外挂靠的监理单位更多机会,增加建设单位的管控风险。建议:参照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的计费标准下浮50%重新调整本项目监理费!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3、问:本项目要求配备9人,太多了!理由:为减轻监理企业人员备案压力,闽建建【2018】36号文、闽建建【2018】37号文已减少项目监理部人员配备。建议:安全监理人员可由项目部除总监外的其他人员兼任。

答:安全监理员可由除总监理工程师外的其他主要人员兼任,闽建建【2018】36号文、闽建建【2018】37号文要求的是最低配备标准,按招标文件执行。

4、问: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格式P105-106页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中的投标保证金金额是按“0元”填写,请确认

答:可以按“0”填写。

5、问:招标文件P79页2.1.2(29),本项目监理包含“缺陷责任期”。理由:本项目监理费计费额仅为建筑安装工程费,因此本项目监理费仅为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并且是按照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以建安结算造价为计费额计取并调整本项目监理费,不包含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建议修改:若需监理人提供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费用另行计取另行支付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6、问:招标文件P82页4.2.3,P84页6.2.2、6.2.3、6.2.5、6.2.6。建议:按2012年版监理合同范本“4.2.3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确定: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拖延支付天数;6.2.2 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附加工作酬金=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6.2.3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附加工作酬金=善后工作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6.2.5 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按下列方法确定: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工程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额×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6.2.6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按减少工作量的比例从协议书约定的正常工作酬金中扣减相同比例的酬金”执行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7、问:问题:招标文件P86页9.1履约担保的形式建议增加“3.工程担保、4.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理由:按闽建筑[2015]29号文(一)“…建筑业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主选择现金、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等形式作为各类工程履约保证。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建筑业企业选择现金以外的其他保证形式”。建议:按省厅文件执行并修改。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8、问:问题:招标文件P86页9.2(1)“②…委托人有权根据工程的进展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人增加监理人员…”。理由:本项目人员已按“闽建建[2018]36号文和闽建建〔2018〕37号文”的规定配备。建议:增加监理人员的费用另行计取另行支付。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9、问:招标文件P13页项号23(1)、P21页项号49、P67页五、1“…(且最终结算总额不超过 * 元)…”,不合理吧!建议修改为:本项目监理服务费暂按*元计取,工程竣工结算时,经有权部门最终审定的本工程施工结算总造价为本项目的监理服务费的计费额计取并调整本项目的监理服务费”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招标文件修改部分

1、本项目招标公告2.2工程建设规模、招标文件P5工程建设规模、P9项目建设规模、P66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1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2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新建6栋学生宿舍楼(1-6号)、教学综合楼(小学教学区、初中教学区、高中教学区、艺术科技教育中心)、行政综合楼、图书馆、礼堂、体育馆、食堂:设备用房、看台、门卫、泳池配套用房、 (略) 、连廊(1-3号)、地下室(1-2号),同时配备相应的教学设施、室外运动场地、绿化、道路、水、电等基础配套设施。(本次招标不含教师周转房和地下室2号桩基)。修改为:“总建筑面积*.1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2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新建6栋学生宿舍楼(1-6号)、教学综合楼(小学教学区、初中教学区、高中教学区、艺术科技教育中心)、行政综合楼、图书馆、礼堂、体育馆、食堂:设备用房、看台、门卫、泳池配套用房、 (略) 、连廊(1-3号)、地下室(1-2号),同时配备相应的教学设施、室外运动场地、绿化、道路、水、电等基础配套设施。

2、本项目招标公告2.4、招标文件P5、P10、P66建筑安装工程费:暂按*.*元(以经有权部门最终审定的本工程施工结算总造价为本项目的监理服务费的计费额)。修改为:“暂按*.*元(以经有权部门最终审定的本工程施工结算总造价为本项目的监理服务费的计费额)。”

3、招标文件P13第23项3.2.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国家发展改革委 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 (略) 场行情(下浮系数为70%)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暂定为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元×1.0(专业调整系数)×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0(高程调整系数)×(1-70%)=*元。(投标人若不按此金额填报,视为不响应实质性要求,按否决投标处理)。

工程竣工结算时,以经有权部门最终审定的本工程施工结算总造价为本项目的监理服务费的计费额计取并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收费标准(专业调整系数按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按1.0,高程调整系数按1.0)下浮70%(且最终结算总额不超过*元)调整本项目的监理服务费。修改为:(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国家发展改革委 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 (略) 场行情(下浮系数为70%)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暂定为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元×1.0(专业调整系数)×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0(高程调整系数)×(1-70%)=*元。(投标人若不按此金额填报,视为不响应实质性要求,按否决投标处理)。

工程竣工结算时,以经有权部门最终审定的本工程施工结算总造价为本项目的监理服务费的计费额计取并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收费标准(专业调整系数按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按1.0,高程调整系数按1.0)下浮70%(且最终结算总额不超过*元)调整本项目的监理服务费。

4、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中所有涉及监理服务费及本项目服务费用的,均按本通知“二、招标文件修改部分第3点”进行相应修改。

5、招标文件P57、P80 变更项目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元的违约金;变更项目监理机构其他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 *元的违约金。修改为:变更项目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元的违约金;变更项目监理机构其他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 *元的违约金。

6、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5.3支付酬金:

项号

内容

代码

单位

数值

1

计费额

A

万元

工程的计费额按*.*元计算(暂定额)

2

收费基价

B

万元

B=1507+(2712.5-1507)/(*-*)*(*.56-*)=1824.*元

3

专业调整系数

Cl

1.0

4

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

C2

1.0

5

高程调整系数

C3

1.0

6

收费基准价

D

万元

D=1824.8609×1.0×1.0×1.0=1824.*元

7

浮动幅度值

E

下浮70%

8

设计阶段监理费

F

/

9

监理服务费

G

万元

G=1824.8609×(1-70%)=547.*元

10

备注

工程竣工结算时,以经有权部门最终审定的本工程施工结算总造价为本项目的监理服务费的计费额计取并参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文件《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下浮计取调整本项目的监理服务费。

修改为:

项号

内容

代码

单位

数值

1

计费额

A

万元

工程的计费额按*.*元计算(暂定额)

2

收费基价

B

万元

B=1507+(2712.5-1507)/(*-*)*(*.56-*)=1829.*元

3

专业调整系数

Cl

1.0

4

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

C2

1.0

5

高程调整系数

C3

1.0

6

收费基准价

D

万元

D=1829.5624×1.0×1.0×1.0=1829.*元

7

浮动幅度值

E

下浮70%

8

设计阶段监理费

F

/

9

监理服务费

G

万元

G=1829.5624×(1-70%)=548.*元

10

备注

工程竣工结算时,以经有权部门最终审定的本工程施工结算总造价为本项目的监理服务费的计费额计取并参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文件《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下浮计取调整本项目的监理服务费。

7、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9.2其他(1)对监理人员的基本要求:⑤监理人保证项目监理部人员在各自工种施工期间应确保到位,委托人有权检查项目监理部人员的到位情况,发现不在岗的,监理人应当按下列金额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总监理工程师不在岗的支付违约金每人次人民币3000元,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在岗的支付违约金每人次人民币2000元,其他监理人员不在岗的支付违约金每人次人民币1000元。以上三项支付违约金分别累计达三次以上(含三次),委托人可以要求监理人更换同等或更高等资历的人员担任相应岗位,人员更换后仍然不在岗的,总监理工程师不在岗的支付违约金每人次人民币5000元,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在岗的支付违约金每人次人民币3000元,其他监理人员不在岗的支付违约金每人次人民币2000元,人员更换后不在岗发生一人一次的委托人并有权随时解除合同。违约金由委托人直接从监理服务费中扣除。若发现监理人接受施工承包人礼金、礼品、吃请等不当得利,委托人可以要求监理人更换其不称职的项目监理部成员,并有权解除合同终止监理委托业务,拒付施工阶段监理报酬。⑥监理人应认真审核承包人对农民工工资的申报和发放情况,因监理人监管不力,造成农民工欠薪事件的发生,则每发生一次监理人应向委托人支付*元违约金,并承担所有法律责任。修改为:⑤监理人保证项目监理部人员在各自工种施工期间应确保到位,委托人有权检查项目监理部人员的到位情况,发现不在岗的,监理人应当按下列金额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总监理工程师不在岗的支付违约金每人次人民币*元,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在岗的支付违约金每人次人民币*元,其他监理人员不在岗的支付违约金每人次人民币*元。以上三项支付违约金分别累计达三次以上(含三次),委托人可以要求监理人更换同等或更高等资历的人员担任相应岗位,人员更换后仍然不在岗的,总监理工程师不在岗的支付违约金每人次人民币*元,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在岗的支付违约金每人次人民币*元,其他监理人员不在岗的支付违约金每人次人民币*元,人员更换后不在岗发生一人一次的委托人并有权随时解除合同。违约金由委托人直接从监理服务费中扣除。若发现监理人接受施工承包人礼金、礼品、吃请等不当得利,委托人可以要求监理人更换其不称职的项目监理部成员,并有权解除合同终止监理委托业务,拒付施工阶段监理报酬。⑥监理人应认真审核承包人对农民工工资的申报和发放情况,因监理人监管不力,造成农民工欠薪事件的发生,则每发生一次监理人应向委托人支付*元违约金,并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8、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9.2其他:(14)如监理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被委托人解除监理合同的,监理人应向委托人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作为违约金,并应赔偿对委托人造成的损失。同时监理人应自解除合同之日起3日内无条件提供其监理期间的完整的内业资料。若逾期提供,从逾期之日起监理人每日应向委托人支付1000元违约金。修改为:(14)如监理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被委托人解除监理合同的,监理人应向委托人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作为违约金,并应赔偿对委托人造成的损失。同时监理人应自解除合同之日起3日内无条件提供其监理期间的完整的内业资料。若逾期提供,从逾期之日起监理人每日应向委托人支付10000元违约金。

9、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9.2其他:新增:“(20)因施工单位原因,未能按照施工合同进度计划完成工作,或监理人认为施工单位工作进度不能满足合同工期要求时,监理单位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施工单位加快进度。若督促不到位,工期延误的,每延误一天监理人应当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

注: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答疑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通知在福建省公共资源 (略) (略) 公共 (略) 上发布,各投标人应自行留意,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 (略) 蕉城区教育局(盖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 (略) (盖单位公章)

2024年06月30日

宁德北部新区实验学校项目监理答疑纪要(二)

各潜在投标人:

关于“宁德北部新区实验学校项目监理”招标文件答疑及修改如下:

一、答疑内容

1、问:本项目层数多少?最高建筑高度多少米?

答:详见初步设计图纸。

2、问:可将《国家发展改革委 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 号) (略) 场行情(下浮系数为70%)作为参考依据,下浮70%太多了。理由:价格太低,不利于投标单位提供合格的监理服务。根据闽监管协函〔2020〕62号文,该取费标准属于福建省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协会监管项目,省内会员企业中标会面临通报风险,给了省外挂靠的监理单位更多机会,增加建设单位的管控风险。建议:参照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的计费标准下浮50%重新调整本项目监理费!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3、问:本项目要求配备9人,太多了!理由:为减轻监理企业人员备案压力,闽建建【2018】36号文、闽建建【2018】37号文已减少项目监理部人员配备。建议:安全监理人员可由项目部除总监外的其他人员兼任。

答:安全监理员可由除总监理工程师外的其他主要人员兼任,闽建建【2018】36号文、闽建建【2018】37号文要求的是最低配备标准,按招标文件执行。

4、问: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格式P105-106页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中的投标保证金金额是按“0元”填写,请确认

答:可以按“0”填写。

5、问:招标文件P79页2.1.2(29),本项目监理包含“缺陷责任期”。理由:本项目监理费计费额仅为建筑安装工程费,因此本项目监理费仅为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并且是按照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以建安结算造价为计费额计取并调整本项目监理费,不包含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建议修改:若需监理人提供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费用另行计取另行支付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6、问:招标文件P82页4.2.3,P84页6.2.2、6.2.3、6.2.5、6.2.6。建议:按2012年版监理合同范本“4.2.3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确定: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拖延支付天数;6.2.2 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附加工作酬金=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6.2.3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附加工作酬金=善后工作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6.2.5 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按下列方法确定: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工程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额×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6.2.6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按减少工作量的比例从协议书约定的正常工作酬金中扣减相同比例的酬金”执行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7、问:问题:招标文件P86页9.1履约担保的形式建议增加“3.工程担保、4.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理由:按闽建筑[2015]29号文(一)“…建筑业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主选择现金、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等形式作为各类工程履约保证。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建筑业企业选择现金以外的其他保证形式”。建议:按省厅文件执行并修改。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8、问:问题:招标文件P86页9.2(1)“②…委托人有权根据工程的进展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人增加监理人员…”。理由:本项目人员已按“闽建建[2018]36号文和闽建建〔2018〕37号文”的规定配备。建议:增加监理人员的费用另行计取另行支付。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9、问:招标文件P13页项号23(1)、P21页项号49、P67页五、1“…(且最终结算总额不超过 * 元)…”,不合理吧!建议修改为:本项目监理服务费暂按*元计取,工程竣工结算时,经有权部门最终审定的本工程施工结算总造价为本项目的监理服务费的计费额计取并调整本项目的监理服务费”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招标文件修改部分

1、本项目招标公告2.2工程建设规模、招标文件P5工程建设规模、P9项目建设规模、P66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1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2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新建6栋学生宿舍楼(1-6号)、教学综合楼(小学教学区、初中教学区、高中教学区、艺术科技教育中心)、行政综合楼、图书馆、礼堂、体育馆、食堂:设备用房、看台、门卫、泳池配套用房、 (略) 、连廊(1-3号)、地下室(1-2号),同时配备相应的教学设施、室外运动场地、绿化、道路、水、电等基础配套设施。(本次招标不含教师周转房和地下室2号桩基)。修改为:“总建筑面积*.1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2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新建6栋学生宿舍楼(1-6号)、教学综合楼(小学教学区、初中教学区、高中教学区、艺术科技教育中心)、行政综合楼、图书馆、礼堂、体育馆、食堂:设备用房、看台、门卫、泳池配套用房、 (略) 、连廊(1-3号)、地下室(1-2号),同时配备相应的教学设施、室外运动场地、绿化、道路、水、电等基础配套设施。

2、本项目招标公告2.4、招标文件P5、P10、P66建筑安装工程费:暂按*.*元(以经有权部门最终审定的本工程施工结算总造价为本项目的监理服务费的计费额)。修改为:“暂按*.*元(以经有权部门最终审定的本工程施工结算总造价为本项目的监理服务费的计费额)。”

3、招标文件P13第23项3.2.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国家发展改革委 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 (略) 场行情(下浮系数为70%)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暂定为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元×1.0(专业调整系数)×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0(高程调整系数)×(1-70%)=*元。(投标人若不按此金额填报,视为不响应实质性要求,按否决投标处理)。

工程竣工结算时,以经有权部门最终审定的本工程施工结算总造价为本项目的监理服务费的计费额计取并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收费标准(专业调整系数按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按1.0,高程调整系数按1.0)下浮70%(且最终结算总额不超过*元)调整本项目的监理服务费。修改为:(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国家发展改革委 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 (略) 场行情(下浮系数为70%)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暂定为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元×1.0(专业调整系数)×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0(高程调整系数)×(1-70%)=*元。(投标人若不按此金额填报,视为不响应实质性要求,按否决投标处理)。

工程竣工结算时,以经有权部门最终审定的本工程施工结算总造价为本项目的监理服务费的计费额计取并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收费标准(专业调整系数按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按1.0,高程调整系数按1.0)下浮70%(且最终结算总额不超过*元)调整本项目的监理服务费。

4、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中所有涉及监理服务费及本项目服务费用的,均按本通知“二、招标文件修改部分第3点”进行相应修改。

5、招标文件P57、P80 变更项目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元的违约金;变更项目监理机构其他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 *元的违约金。修改为:变更项目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元的违约金;变更项目监理机构其他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 *元的违约金。

6、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5.3支付酬金:

项号

内容

代码

单位

数值

1

计费额

A

万元

工程的计费额按*.*元计算(暂定额)

2

收费基价

B

万元

B=1507+(2712.5-1507)/(*-*)*(*.56-*)=1824.*元

3

专业调整系数

Cl

1.0

4

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

C2

1.0

5

高程调整系数

C3

1.0

6

收费基准价

D

万元

D=1824.8609×1.0×1.0×1.0=1824.*元

7

浮动幅度值

E

下浮70%

8

设计阶段监理费

F

/

9

监理服务费

G

万元

G=1824.8609×(1-70%)=547.*元

10

备注

工程竣工结算时,以经有权部门最终审定的本工程施工结算总造价为本项目的监理服务费的计费额计取并参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文件《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下浮计取调整本项目的监理服务费。

修改为:

项号

内容

代码

单位

数值

1

计费额

A

万元

工程的计费额按*.*元计算(暂定额)

2

收费基价

B

万元

B=1507+(2712.5-1507)/(*-*)*(*.56-*)=1829.*元

3

专业调整系数

Cl

1.0

4

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

C2

1.0

5

高程调整系数

C3

1.0

6

收费基准价

D

万元

D=1829.5624×1.0×1.0×1.0=1829.*元

7

浮动幅度值

E

下浮70%

8

设计阶段监理费

F

/

9

监理服务费

G

万元

G=1829.5624×(1-70%)=548.*元

10

备注

工程竣工结算时,以经有权部门最终审定的本工程施工结算总造价为本项目的监理服务费的计费额计取并参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文件《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下浮计取调整本项目的监理服务费。

7、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9.2其他(1)对监理人员的基本要求:⑤监理人保证项目监理部人员在各自工种施工期间应确保到位,委托人有权检查项目监理部人员的到位情况,发现不在岗的,监理人应当按下列金额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总监理工程师不在岗的支付违约金每人次人民币3000元,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在岗的支付违约金每人次人民币2000元,其他监理人员不在岗的支付违约金每人次人民币1000元。以上三项支付违约金分别累计达三次以上(含三次),委托人可以要求监理人更换同等或更高等资历的人员担任相应岗位,人员更换后仍然不在岗的,总监理工程师不在岗的支付违约金每人次人民币5000元,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在岗的支付违约金每人次人民币3000元,其他监理人员不在岗的支付违约金每人次人民币2000元,人员更换后不在岗发生一人一次的委托人并有权随时解除合同。违约金由委托人直接从监理服务费中扣除。若发现监理人接受施工承包人礼金、礼品、吃请等不当得利,委托人可以要求监理人更换其不称职的项目监理部成员,并有权解除合同终止监理委托业务,拒付施工阶段监理报酬。⑥监理人应认真审核承包人对农民工工资的申报和发放情况,因监理人监管不力,造成农民工欠薪事件的发生,则每发生一次监理人应向委托人支付*元违约金,并承担所有法律责任。修改为:⑤监理人保证项目监理部人员在各自工种施工期间应确保到位,委托人有权检查项目监理部人员的到位情况,发现不在岗的,监理人应当按下列金额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总监理工程师不在岗的支付违约金每人次人民币*元,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在岗的支付违约金每人次人民币*元,其他监理人员不在岗的支付违约金每人次人民币*元。以上三项支付违约金分别累计达三次以上(含三次),委托人可以要求监理人更换同等或更高等资历的人员担任相应岗位,人员更换后仍然不在岗的,总监理工程师不在岗的支付违约金每人次人民币*元,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在岗的支付违约金每人次人民币*元,其他监理人员不在岗的支付违约金每人次人民币*元,人员更换后不在岗发生一人一次的委托人并有权随时解除合同。违约金由委托人直接从监理服务费中扣除。若发现监理人接受施工承包人礼金、礼品、吃请等不当得利,委托人可以要求监理人更换其不称职的项目监理部成员,并有权解除合同终止监理委托业务,拒付施工阶段监理报酬。⑥监理人应认真审核承包人对农民工工资的申报和发放情况,因监理人监管不力,造成农民工欠薪事件的发生,则每发生一次监理人应向委托人支付*元违约金,并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8、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9.2其他:(14)如监理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被委托人解除监理合同的,监理人应向委托人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作为违约金,并应赔偿对委托人造成的损失。同时监理人应自解除合同之日起3日内无条件提供其监理期间的完整的内业资料。若逾期提供,从逾期之日起监理人每日应向委托人支付1000元违约金。修改为:(14)如监理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被委托人解除监理合同的,监理人应向委托人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作为违约金,并应赔偿对委托人造成的损失。同时监理人应自解除合同之日起3日内无条件提供其监理期间的完整的内业资料。若逾期提供,从逾期之日起监理人每日应向委托人支付10000元违约金。

9、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9.2其他:新增:“(20)因施工单位原因,未能按照施工合同进度计划完成工作,或监理人认为施工单位工作进度不能满足合同工期要求时,监理单位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施工单位加快进度。若督促不到位,工期延误的,每延误一天监理人应当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

注: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答疑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通知在福建省公共资源 (略) (略) 公共 (略) 上发布,各投标人应自行留意,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 (略) 蕉城区教育局(盖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 (略) (盖单位公章)

2024年0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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