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新城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关于遴选武昌白沙新城北8号地块控规变更及用地和空间规划论证设计单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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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新城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关于遴选武昌白沙新城北8号地块控规变更及用地和空间规划论证设计单位的公告

为促进存量土地供应,为我单位项目土地供应提供规划管控要求及土地指标的技术支撑,拟通过公开遴选的方式择优选择具备相关项目经验的规划设计单位开展用地空间规划论证服务。现将有关事项予以公告。
一、服务需求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流程,开展武昌白沙8号地块控规变更及用地和空间规划论证,为项目规划建设报批提供技术支撑。
1、服务范围
规划用地位于 (略) 北侧,紧邻武泰闸体育馆,规划用地面积约4.79公顷。
2、服务内容
(1)规划背景及现状分析
①规划背景:明确该地块规划背景、前期审批情况、本次工作内容及重点等。
②规划范围:明确项目区位、规划范围、供地地块的四至范围、用地面积等。
③现状分析:从用地现状、用地权属、现状建设情况、现状交通情况等方面开展分析。
(2)控规变更论证
①上位及相关规划:梳理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上位规划及 (略) 设计等相关规划对项目用地控制要求,明确项目定位及用地功能要求。
②控规变更的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开展项目用地控规变更的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
③控规变更方案:明确项目用地控规变更内容及变更方式,按控规变更程序上报审批, (略) 规划管理“一张图”。
(3)用地与空间规划论证
①建设强度:相关规划控制要求及规划方案论证,提出地块开发建设指标建议。
②方案分析及建议:针对项目的空间形态、交通组织等相关内容进行分析,明确相关规划建议.
二、资格条件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⑴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⑵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⑶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⑷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政策;⑸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⑹政府采购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上述政府采购政策的具体约定详见采购文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服务费控制价格及服务期限
1.参照《 (略) 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相关计费标准,与新城土地中心签订咨询合同,合同服务费预估不超过*元。服务费支付分多次支付,由双方协商确定。
2.服务期限:按相关工作流程完成规划法定化等工作为止。
四、参与方式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咨询机构于2024年7月8日16:00前将机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报价和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服务工作方案、项目组成成员承诺、工作内容承诺等相关遴选资料(1份) (略) 新城土地中心,并将遴选资料电子扫描版、联系人姓名、联系 方式发送至邮箱:*@*q.com
遴选文件递送地点:江岸区 (略) 健美街30号立城中心17楼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

武汉新城土地整理储备中心
2024年7月1日

为促进存量土地供应,为我单位项目土地供应提供规划管控要求及土地指标的技术支撑,拟通过公开遴选的方式择优选择具备相关项目经验的规划设计单位开展用地空间规划论证服务。现将有关事项予以公告。
一、服务需求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流程,开展武昌白沙8号地块控规变更及用地和空间规划论证,为项目规划建设报批提供技术支撑。
1、服务范围
规划用地位于 (略) 北侧,紧邻武泰闸体育馆,规划用地面积约4.79公顷。
2、服务内容
(1)规划背景及现状分析
①规划背景:明确该地块规划背景、前期审批情况、本次工作内容及重点等。
②规划范围:明确项目区位、规划范围、供地地块的四至范围、用地面积等。
③现状分析:从用地现状、用地权属、现状建设情况、现状交通情况等方面开展分析。
(2)控规变更论证
①上位及相关规划:梳理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上位规划及 (略) 设计等相关规划对项目用地控制要求,明确项目定位及用地功能要求。
②控规变更的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开展项目用地控规变更的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
③控规变更方案:明确项目用地控规变更内容及变更方式,按控规变更程序上报审批, (略) 规划管理“一张图”。
(3)用地与空间规划论证
①建设强度:相关规划控制要求及规划方案论证,提出地块开发建设指标建议。
②方案分析及建议:针对项目的空间形态、交通组织等相关内容进行分析,明确相关规划建议.
二、资格条件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⑴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⑵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⑶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⑷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政策;⑸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⑹政府采购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上述政府采购政策的具体约定详见采购文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服务费控制价格及服务期限
1.参照《 (略) 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相关计费标准,与新城土地中心签订咨询合同,合同服务费预估不超过*元。服务费支付分多次支付,由双方协商确定。
2.服务期限:按相关工作流程完成规划法定化等工作为止。
四、参与方式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咨询机构于2024年7月8日16:00前将机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报价和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服务工作方案、项目组成成员承诺、工作内容承诺等相关遴选资料(1份) (略) 新城土地中心,并将遴选资料电子扫描版、联系人姓名、联系 方式发送至邮箱:*@*q.com
遴选文件递送地点:江岸区 (略) 健美街30号立城中心17楼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

武汉新城土地整理储备中心
202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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