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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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铁岭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4-05-29 至 2024-06-05
撰写单位: 辽宁建鑫 (略) 撰写人: 吴冬梅
( (略) 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5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001、003、005、007包组第三章货物需求中“设备技术参数”修改部分技术指标。
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变更为:2024年7月16日9:00时(北京时间)。
其他内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更正后的招标文件
更正日期:2024年07月01日 10时55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 (略) 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 (略) 新版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 (略) 最新发布为准。
2.投标递交采用辽宁 (略) 网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文件递交两种形式同时执行,网上递交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 (略) 相关通知,现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备份文件,如未递交按无效投标处理。
3.本项 (略) 上解密,供应商应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解密电子文件,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限为30分钟。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本项目兼投不兼中,以开标包号前后顺序排序中标供应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应急管理局
地 址: (略) 凡河新 (略) 38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建鑫 (略)
地 址: (略) 铁西 (略) 35号假日国际大厦A座2110
联系方式: 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吴冬梅
电 话: *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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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 铁岭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4-05-29 至 2024-06-05
撰写单位: 辽宁建鑫 (略) 撰写人: 吴冬梅
( (略) 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5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001、003、005、007包组第三章货物需求中“设备技术参数”修改部分技术指标。
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变更为:2024年7月16日9:00时(北京时间)。
其他内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更正后的招标文件
更正日期:2024年07月01日 10时55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 (略) 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 (略) 新版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 (略) 最新发布为准。
2.投标递交采用辽宁 (略) 网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文件递交两种形式同时执行,网上递交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 (略) 相关通知,现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备份文件,如未递交按无效投标处理。
3.本项 (略) 上解密,供应商应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解密电子文件,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限为30分钟。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本项目兼投不兼中,以开标包号前后顺序排序中标供应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应急管理局
地 址: (略) 凡河新 (略) 38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建鑫 (略)
地 址: (略) 铁西 (略) 35号假日国际大厦A座2110
联系方式: 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吴冬梅
电 话: *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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