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红花岗区财政局关于红花岗区2024年度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太阳能路灯的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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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红花岗区财政局关于红花岗区2024年度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太阳能路灯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C-2024-00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红花岗区2024年度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 (略) 灯)  

项目序列号:ZYB-*-*-4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6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十九、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说明: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0年或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说明: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年或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 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十五、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 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更正日期:2024年07月0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红花岗区财政局

地 址: (略) 红花岗 (略) 99号

联系方式:08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略) 红花岗区采购中心

地 址: (略) 红花岗区城投大厦(格兰云天酒店左侧)政务大厅 605办公室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如有)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如有)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森琴

电 话:*






附件信息: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C-2024-00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红花岗区2024年度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 (略) 灯)  

项目序列号:ZYB-*-*-4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6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十九、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说明: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0年或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说明: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年或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 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十五、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 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更正日期:2024年07月0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红花岗区财政局

地 址: (略) 红花岗 (略) 99号

联系方式:08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略) 红花岗区采购中心

地 址: (略) 红花岗区城投大厦(格兰云天酒店左侧)政务大厅 605办公室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如有)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如有)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森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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