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中烟再造烟叶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阴离子、阳离子采购项目答疑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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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徽中烟再造烟叶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阴离子、阳离子采购项目答疑澄清

发布时间 : 2024-07-01
招标编号 : *-4339
公告截止时间 : 2024-06-25 17:00
非报名项目

全流程电子标,注意事项!

安徽省 (略)

地址: 236号安徽省招标集团大厦 邮编:*

(略) 址:http://www.ah-inter.com 电话: 0联系人:

关于安徽中烟再造烟叶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阴离子、阳离子采购项目答疑澄清

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合同附件内容补充如下:

《安徽中烟再造 (略) 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实施细则》(摘要)

第四条本实施细则所称不良行为是指供应商为谋取自身利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烟草行业制度、公司规定及合同约定等,损害国家利益、 (略) 利益的行为。

第十条 根据供应商不良行为的问题性质、影响范围及情节严重程度,分为一般不良行为、较为严重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和特别严重不良行为,依法依规对不良行为供应商在一定期限内 (略) 新采购项目。

第十一条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不良行为,1年内(含1年) (略) 新采购项目:

(一)违规参与招标采购活动,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骗取或帮他人骗取采购合作商资格的;

(二)不遵守招投标法律法规,在招标采购过程中有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其他竞争对手的不良行为的;

(三)中标(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拖延签订或履行合同,或者不按照合同规定履行合同义务的;

(四) (略) 采购活动书面提出2次(含)以上恶意投诉、质疑,且查无实据的;

(五)近3年来生效的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中认定向行业干部职工行贿(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行贿行为),行贿数额不满*元的;

上述(一)至(四)项情况中情节轻微的,可不采取禁止措施,由采购实施部门对供应商进行约谈警示、督促整改,或者根据合同约定采取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延长质保期等处理措施。

供应商无故不参加约谈、不落实约谈事项,或者经督促后仍不履行整改责任的,从重处理。

第十二条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为严重不良行为,2年内(含2年) (略) 新采购项目:

(一)违反法律法规,存在相互串通投标情形的;

(二)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检查中提供虚假情况的;

(三)近3年来生效的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中认定向行业干部职工行贿(单位、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行贿),行贿数额在*元(含)以上不满*元的;

第十三条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严重不良行为,3年内(含3年) (略) 新采购项目:

(一)违反法律法规,与公司工作人员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串通,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二)因违法、违规、违约,出现生产安全事故、质量事故,或导致公司工作人员受到党政纪处分等不良社会影响的;

(三)近3年来生效的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中认定向行业干部职工行贿(单位、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行贿),行贿数额在*元(含)以上的;

第十四条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严重不良行为,3年以上或 (略) 采购活动:

(一)因供应商主要责任导致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重大质量事故的;

(二)近3年来生效的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中认定向行业干部职工行贿(单位、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行贿),情节特别严重的;

(三)在较为严重(含)以上不良行为禁止期满后,被再次列入不良行为记录的。

第十五条 (略) 作出禁止参与烟草行业新采购项目、严格资格审查等处理措施的不良行为供应商,按照行业统一要求执行。

第十六条 所属单位在采购活动中应及时审查供应商信用信息,对 (略) 认定为行贿行为或者失信被执行人、被政府相关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供应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政府文件规定和行业要求等执行,在新采购项目中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开展资格符合性审查。

第十七条 在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期限内,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不良行为直接责任人(行贿人)任职其他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作为实际控制人的, (略) 新采购项目。

第十八条 依据本实施细则对不良行为供应商作出的处理措施不免除其应承担的其他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 供应商涉嫌本制度所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尚在调查期间的, (略) 新采购项目,待调查结束后根据调查结果及本实施细则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一条 供应商禁止期限从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公布之日起计算。

公布的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包括:不良行为供应商名称(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直接责任人(行贿人)姓名及身份证号(如有)、不良行为情形、处理措施、认定单位、认定日期、禁止期限(起止时间)等。

第二十二条 供应商对不良行为处理决定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认定单位规范管理部门提出异议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认定单位规范管理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审查供应商异议情况后提出处理意见,报本单位办公会做出决定。

异议审查、处理情况要及时书面答复供应商。

第二十三条 对被列入不良行为的在供供应商,还应采取警示约谈等措施进行督促整改,并根据合同约定采取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处理措施。

第二十四条 不良行为供应商(除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在禁止期内能主动整改,消除或减轻不良行为危害后果的,可向认定单位提出申请,采购实施部门出具供应商整改情况报告,规范管理部门组织对供应商整改情况验收评估后,经本单位办公会决定可以缩短供应商禁止期限。缩短后的禁止期限不得少于原禁止期限的一半。

注:原招标文件其他要求不变,招标文件与本答疑澄清公告不一致的以本答疑为准。请各投标人及时知悉,如未能及时查看影响投标的,后果自负。

如有不清楚之处,请与王工联系垂询,联系电话:0。

专此告知。

安徽省 (略)

二○二四年七月

此澄清文件(共3张)作为对招标文件(招标编号:*-4339)的补充,其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 (略) 系统下载此文件。

原招标公告 : 安徽中烟再造 (略) 阴离子、阳离子采购招标公告 2024-06-18
安徽中烟再造 (略) 阴离子、阳离子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 2024-06-18

安徽中烟再造 (略) 阴离子、阳离子采购招标公告

一、招标编号:*-4339发布日期:2024年6月18日

二、招标条件

1、招标人:安徽中烟再造 (略) 。

2、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文号:/。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安徽中烟再造 (略) 阴离子、阳离子采购。

2、项目地点:安徽中烟再造 (略) ,招标人指定地点。

四、招标内容及标包划分

该项目招标内容为安徽中烟再造 (略) 阴离子、阳离子采购,阴离子PAM-:全年供货约7吨,阳离子PAM+:全年供货约7吨。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五、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六、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合格有效。(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投标人所供货物应来源于合法、正规的渠道,应具备销售招标货物的合法资格。(须提供书面承诺)

3、投标须根据现场踏勘情况,提供单耗承诺书。(须提供书面承诺)

4、投标人应出具守法诚信承诺书,内容和格式应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同时,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评标现场查询):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4)在“中国 (略) ”中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被烟草行业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或招标人列入不良行为供应商数据库并处于禁止期限内;

(6)在中国 (略) 查询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追溯)开始生效的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中,供应商存在行贿行为(包含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工程建设和信息化采购拟委任的项目经理等);

(7)存在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平台处罚(处于禁止投标期内)并公告。(自行承诺)。

上述(1)、(2)、(3)、(5)、(6)在评标当日 (略) 站进行审核,第(4)项由招标人评标现场确认,第(7)项由投标人自行承诺。

特别说明:如评标 (略) 站相关内容时,因网 (略) 站原因导致无法正常查询,则视同投标人均满足要求,评标正常进行,评标 (略) 公示评标结果前由招标代理予以复查,如有投标人不合格,取消其评标名次,其它排序在其后的投标人名次依次递增。

八、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九、获取招标文件相关事项

1、获取时限:2024年6月18日上午9:30至2024年6月25日下午17:00时。

2、获取地点:投标人应当登录 “ (略) ”(网址: http://**)下载。

3、售价:具体 (略) ,售后不退。

十、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7月11日上午10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 (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已经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拟放弃投标的,必须最迟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有效的书面放弃投标告知函,否则招标代理机构将该潜在投标人记入“不守信投标记录档案”, (略) 公告。

十一、逾期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十二、发布公告媒介

本公告在安徽省招标 (略) (www.http://**)、中国 (略) (http://**)、()、 (略) (网址: http://**)、 (略) (http://**)上同步发布。

十三、会员注册及电子文件的获取

1、潜在投标人/供应商须登录“ (略) ”(网址:http://**,以下称“ (略) ”)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首次登录须办理注册手续,请务必选择注册为“投标人角色”类型。 (略) “用户注册”栏目,咨询热线:400-0099-555。因未及时办理注册手续影响参加招标采购活动的,责任自负。

2、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供 (略) 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招标采购文件费用采用银联线上支付,支持各类开通银联服务的银行账户。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答疑及相关补充文件) (略) 发布,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再另行书面通知,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应及时关注、 (略) 。因未及时查看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3、潜在投标人/供应商支付招标采购文件费用前需核对单位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确认无误后支付费用, (略) 直接获取电子发票。若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发生变化或填写有误,须先进行注册信息修改,修改内容审核通过后,再进行费用支付。

4、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若注册信息发生变更(如:与初始注册信息不一致), (略) 上提交变更申请。因未及时变更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5、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采购方式,潜在投标人/供应商须办理CA数字证书(以下简称CA),CA用于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签章及上传(上传投标/响应文件需使用CA进行加密);CA办理详见《 (略) 数字证书办理的须知》(http://**_8f80a7ec-911f-4c4d-a123-f*f045.html);咨询热线:400-0099-555。

6、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必须使用“ (略) 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并上传。下载地址:http://**,使用说明书及视频教程下载地址: http://**。

十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徽中烟再造 (略)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 (略)

地 址: (略) (略) 1166号

地 址: (略) 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安徽省招标集团大厦

邮 编:*

联系人:张茵(商务联系人)、项楠(技术联系人)

联系人:王瑜秀、*楠

电话:0552-*(商务)、0552-*(技术)

电话:0551-*、0551-*

注:应急客服电话:0551-*(接听时间:8:30-12:00,13:30-17:30,节假日除外。潜在投标人/响应人应优先拨打联系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

附件(点击附件名称下载)
公告附件:
,安徽
发布时间 : 2024-07-01
招标编号 : *-4339
公告截止时间 : 2024-06-25 17:00
非报名项目

全流程电子标,注意事项!

安徽省 (略)

地址: 236号安徽省招标集团大厦 邮编:*

(略) 址:http://www.ah-inter.com 电话: 0联系人:

关于安徽中烟再造烟叶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阴离子、阳离子采购项目答疑澄清

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合同附件内容补充如下:

《安徽中烟再造 (略) 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实施细则》(摘要)

第四条本实施细则所称不良行为是指供应商为谋取自身利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烟草行业制度、公司规定及合同约定等,损害国家利益、 (略) 利益的行为。

第十条 根据供应商不良行为的问题性质、影响范围及情节严重程度,分为一般不良行为、较为严重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和特别严重不良行为,依法依规对不良行为供应商在一定期限内 (略) 新采购项目。

第十一条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不良行为,1年内(含1年) (略) 新采购项目:

(一)违规参与招标采购活动,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骗取或帮他人骗取采购合作商资格的;

(二)不遵守招投标法律法规,在招标采购过程中有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其他竞争对手的不良行为的;

(三)中标(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拖延签订或履行合同,或者不按照合同规定履行合同义务的;

(四) (略) 采购活动书面提出2次(含)以上恶意投诉、质疑,且查无实据的;

(五)近3年来生效的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中认定向行业干部职工行贿(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行贿行为),行贿数额不满*元的;

上述(一)至(四)项情况中情节轻微的,可不采取禁止措施,由采购实施部门对供应商进行约谈警示、督促整改,或者根据合同约定采取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延长质保期等处理措施。

供应商无故不参加约谈、不落实约谈事项,或者经督促后仍不履行整改责任的,从重处理。

第十二条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为严重不良行为,2年内(含2年) (略) 新采购项目:

(一)违反法律法规,存在相互串通投标情形的;

(二)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检查中提供虚假情况的;

(三)近3年来生效的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中认定向行业干部职工行贿(单位、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行贿),行贿数额在*元(含)以上不满*元的;

第十三条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严重不良行为,3年内(含3年) (略) 新采购项目:

(一)违反法律法规,与公司工作人员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串通,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二)因违法、违规、违约,出现生产安全事故、质量事故,或导致公司工作人员受到党政纪处分等不良社会影响的;

(三)近3年来生效的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中认定向行业干部职工行贿(单位、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行贿),行贿数额在*元(含)以上的;

第十四条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严重不良行为,3年以上或 (略) 采购活动:

(一)因供应商主要责任导致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重大质量事故的;

(二)近3年来生效的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中认定向行业干部职工行贿(单位、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行贿),情节特别严重的;

(三)在较为严重(含)以上不良行为禁止期满后,被再次列入不良行为记录的。

第十五条 (略) 作出禁止参与烟草行业新采购项目、严格资格审查等处理措施的不良行为供应商,按照行业统一要求执行。

第十六条 所属单位在采购活动中应及时审查供应商信用信息,对 (略) 认定为行贿行为或者失信被执行人、被政府相关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供应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政府文件规定和行业要求等执行,在新采购项目中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开展资格符合性审查。

第十七条 在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期限内,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不良行为直接责任人(行贿人)任职其他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作为实际控制人的, (略) 新采购项目。

第十八条 依据本实施细则对不良行为供应商作出的处理措施不免除其应承担的其他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 供应商涉嫌本制度所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尚在调查期间的, (略) 新采购项目,待调查结束后根据调查结果及本实施细则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一条 供应商禁止期限从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公布之日起计算。

公布的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包括:不良行为供应商名称(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直接责任人(行贿人)姓名及身份证号(如有)、不良行为情形、处理措施、认定单位、认定日期、禁止期限(起止时间)等。

第二十二条 供应商对不良行为处理决定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认定单位规范管理部门提出异议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认定单位规范管理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审查供应商异议情况后提出处理意见,报本单位办公会做出决定。

异议审查、处理情况要及时书面答复供应商。

第二十三条 对被列入不良行为的在供供应商,还应采取警示约谈等措施进行督促整改,并根据合同约定采取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处理措施。

第二十四条 不良行为供应商(除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在禁止期内能主动整改,消除或减轻不良行为危害后果的,可向认定单位提出申请,采购实施部门出具供应商整改情况报告,规范管理部门组织对供应商整改情况验收评估后,经本单位办公会决定可以缩短供应商禁止期限。缩短后的禁止期限不得少于原禁止期限的一半。

注:原招标文件其他要求不变,招标文件与本答疑澄清公告不一致的以本答疑为准。请各投标人及时知悉,如未能及时查看影响投标的,后果自负。

如有不清楚之处,请与王工联系垂询,联系电话:0。

专此告知。

安徽省 (略)

二○二四年七月

此澄清文件(共3张)作为对招标文件(招标编号:*-4339)的补充,其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 (略) 系统下载此文件。

原招标公告 : 安徽中烟再造 (略) 阴离子、阳离子采购招标公告 2024-06-18
安徽中烟再造 (略) 阴离子、阳离子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 2024-06-18

安徽中烟再造 (略) 阴离子、阳离子采购招标公告

一、招标编号:*-4339发布日期:2024年6月18日

二、招标条件

1、招标人:安徽中烟再造 (略) 。

2、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文号:/。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安徽中烟再造 (略) 阴离子、阳离子采购。

2、项目地点:安徽中烟再造 (略) ,招标人指定地点。

四、招标内容及标包划分

该项目招标内容为安徽中烟再造 (略) 阴离子、阳离子采购,阴离子PAM-:全年供货约7吨,阳离子PAM+:全年供货约7吨。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五、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六、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合格有效。(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投标人所供货物应来源于合法、正规的渠道,应具备销售招标货物的合法资格。(须提供书面承诺)

3、投标须根据现场踏勘情况,提供单耗承诺书。(须提供书面承诺)

4、投标人应出具守法诚信承诺书,内容和格式应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同时,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评标现场查询):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4)在“中国 (略) ”中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被烟草行业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或招标人列入不良行为供应商数据库并处于禁止期限内;

(6)在中国 (略) 查询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追溯)开始生效的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中,供应商存在行贿行为(包含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工程建设和信息化采购拟委任的项目经理等);

(7)存在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平台处罚(处于禁止投标期内)并公告。(自行承诺)。

上述(1)、(2)、(3)、(5)、(6)在评标当日 (略) 站进行审核,第(4)项由招标人评标现场确认,第(7)项由投标人自行承诺。

特别说明:如评标 (略) 站相关内容时,因网 (略) 站原因导致无法正常查询,则视同投标人均满足要求,评标正常进行,评标 (略) 公示评标结果前由招标代理予以复查,如有投标人不合格,取消其评标名次,其它排序在其后的投标人名次依次递增。

八、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九、获取招标文件相关事项

1、获取时限:2024年6月18日上午9:30至2024年6月25日下午17:00时。

2、获取地点:投标人应当登录 “ (略) ”(网址: http://**)下载。

3、售价:具体 (略) ,售后不退。

十、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7月11日上午10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 (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已经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拟放弃投标的,必须最迟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有效的书面放弃投标告知函,否则招标代理机构将该潜在投标人记入“不守信投标记录档案”, (略) 公告。

十一、逾期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十二、发布公告媒介

本公告在安徽省招标 (略) (www.http://**)、中国 (略) (http://**)、()、 (略) (网址: http://**)、 (略) (http://**)上同步发布。

十三、会员注册及电子文件的获取

1、潜在投标人/供应商须登录“ (略) ”(网址:http://**,以下称“ (略) ”)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首次登录须办理注册手续,请务必选择注册为“投标人角色”类型。 (略) “用户注册”栏目,咨询热线:400-0099-555。因未及时办理注册手续影响参加招标采购活动的,责任自负。

2、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供 (略) 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招标采购文件费用采用银联线上支付,支持各类开通银联服务的银行账户。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答疑及相关补充文件) (略) 发布,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再另行书面通知,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应及时关注、 (略) 。因未及时查看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3、潜在投标人/供应商支付招标采购文件费用前需核对单位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确认无误后支付费用, (略) 直接获取电子发票。若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发生变化或填写有误,须先进行注册信息修改,修改内容审核通过后,再进行费用支付。

4、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若注册信息发生变更(如:与初始注册信息不一致), (略) 上提交变更申请。因未及时变更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5、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采购方式,潜在投标人/供应商须办理CA数字证书(以下简称CA),CA用于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签章及上传(上传投标/响应文件需使用CA进行加密);CA办理详见《 (略) 数字证书办理的须知》(http://**_8f80a7ec-911f-4c4d-a123-f*f045.html);咨询热线:400-0099-555。

6、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必须使用“ (略) 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并上传。下载地址:http://**,使用说明书及视频教程下载地址: http://**。

十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徽中烟再造 (略)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 (略)

地 址: (略) (略) 1166号

地 址: (略) 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安徽省招标集团大厦

邮 编:*

联系人:张茵(商务联系人)、项楠(技术联系人)

联系人:王瑜秀、*楠

电话:0552-*(商务)、0552-*(技术)

电话:0551-*、0551-*

注:应急客服电话:0551-*(接听时间:8:30-12:00,13:30-17:30,节假日除外。潜在投标人/响应人应优先拨打联系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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