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城市道路停车泊位车辆停放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招标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南江县城市道路停车泊位车辆停放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招标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文件编号 | |
---|---|
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0,000元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381,834元 |
评标办法 | 见招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略) 道路停车泊位车辆停放建设项目初步设计补遗书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现需作出如下变更: “第一章招标公告中招标条件1.1:本招标项 (略) 道路停车泊位车辆停放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项目名称)已由南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南发改审批(2022)113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南江 (略) , 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补助及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四川南江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变更为:“本招标项 (略) 道路停车泊位车辆停放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项目名称)已由南江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南发改审批(2022)113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南江 (略) , 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补助及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四川南江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招标人:四川南江 (略)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中翌 (略) |
递交时间 |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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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0,000元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381,834元 |
评标办法 | 见招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略) 道路停车泊位车辆停放建设项目初步设计补遗书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现需作出如下变更: “第一章招标公告中招标条件1.1:本招标项 (略) 道路停车泊位车辆停放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项目名称)已由南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南发改审批(2022)113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南江 (略) , 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补助及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四川南江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变更为:“本招标项 (略) 道路停车泊位车辆停放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项目名称)已由南江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南发改审批(2022)113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南江 (略) , 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补助及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四川南江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招标人:四川南江 (略)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中翌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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