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榭热电有限公司热电项目大榭热电四期电视监视系统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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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榭热电有限公司热电项目大榭热电四期电视监视系统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招标人名称: (略)

二、项目名称: (略) 热电项目(大榭热电四期)电视监视系统采购项目

三、原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6月27日

四、更正、澄清内容:

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规格书” 3.1 供货范围中:

1、清单第 18-20 项关于设备箱的尺寸描述不明,请澄清设备箱尺寸。 (招标文件 P24-25)

答复:设备箱尺寸:H500×W500×D250,材质SS304,配不锈钢格兰头及不锈钢堵头。

2、清单第 17-20 项关于设备箱中配置设备是否缺少前端接入层交换机, 还请澄清。(招标文件 P24-25)

答复:摄像机配套的设备箱内无需配置交换机。

3、清单第 35 项关于(阻燃,铠装,单模 4 芯+3 芯电源电缆)的描述 不明确,请澄清电源电缆部分的技术规格。(招标文件 P26)

答复:阻燃,铠装,单模4芯+3×2.5电源电缆。

4、清单第 36 项关于(阻燃,铠装,UTP-CAT6+3 芯电源线)的描述不明 确,请澄清电源线部分的技术规格。(招标文件 P26)

答复:阻燃,铠装,UTP-CAT6+3×2.5电源电缆。

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规格书4.13 设备参数中:

1、防爆一体式摄像仪,所罗列的需提供的产品证明材料,是针对招标清单第 5 项-防爆一体化摄像机还是针对第 7 项-防爆一体化摄像 机,请澄清。如为第 5 项,那么第 7 项-防爆一体化摄像机,是否还 需提供产品证明材料?(招标文件 P28-29)

答复:防爆一体式摄像仪,所罗列的需提供的产品证明材料,是针对招标清单第 5 7 ,都需提供产品证明材料

五、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科信 (略)

办公地址: (略) 高 (略) 598号九五商务大厦A座934

联系人:毛军华、周*海孙丽琴、金洁莹

联系电话:0574-*


一、招标人名称: (略)

二、项目名称: (略) 热电项目(大榭热电四期)电视监视系统采购项目

三、原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6月27日

四、更正、澄清内容:

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规格书” 3.1 供货范围中:

1、清单第 18-20 项关于设备箱的尺寸描述不明,请澄清设备箱尺寸。 (招标文件 P24-25)

答复:设备箱尺寸:H500×W500×D250,材质SS304,配不锈钢格兰头及不锈钢堵头。

2、清单第 17-20 项关于设备箱中配置设备是否缺少前端接入层交换机, 还请澄清。(招标文件 P24-25)

答复:摄像机配套的设备箱内无需配置交换机。

3、清单第 35 项关于(阻燃,铠装,单模 4 芯+3 芯电源电缆)的描述 不明确,请澄清电源电缆部分的技术规格。(招标文件 P26)

答复:阻燃,铠装,单模4芯+3×2.5电源电缆。

4、清单第 36 项关于(阻燃,铠装,UTP-CAT6+3 芯电源线)的描述不明 确,请澄清电源线部分的技术规格。(招标文件 P26)

答复:阻燃,铠装,UTP-CAT6+3×2.5电源电缆。

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规格书4.13 设备参数中:

1、防爆一体式摄像仪,所罗列的需提供的产品证明材料,是针对招标清单第 5 项-防爆一体化摄像机还是针对第 7 项-防爆一体化摄像 机,请澄清。如为第 5 项,那么第 7 项-防爆一体化摄像机,是否还 需提供产品证明材料?(招标文件 P28-29)

答复:防爆一体式摄像仪,所罗列的需提供的产品证明材料,是针对招标清单第 5 7 ,都需提供产品证明材料

五、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科信 (略)

办公地址: (略) 高 (略) 598号九五商务大厦A座934

联系人:毛军华、周*海孙丽琴、金洁莹

联系电话:0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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