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警察学院关于拆除原福建第二轻工业学校第一、第二食堂建筑物项目标后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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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警察学院关于拆除原福建第二轻工业学校第一、第二食堂建筑物项目标后更正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拆除原福建第二轻工业学校第一、第二食堂建筑物项目
品目

工程/施工工程准备/拆除工程

采购单位 (略)
行政区域 福建省 公告时间 2024年07月02日 12:45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07月01日 更正日期 2024年07月02日
更正事项 采购结果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水连、高翠云、邵璇
项目联系电话 0591-*
采购单位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仓 (略) 5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林老师、0591-*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省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楼A单元12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李水连、高翠云、邵璇、0591-*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KZB*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拆除原福建第二轻工业学校第一、第二食堂建筑物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7月0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1:因本项目成交供应商 (略) 放弃本项目成交,根据谈判文件规定,采购人确认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福建省 (略) 为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更正后的成交供应商主要标的信息如下:

成交供应商名称:福建省 (略)

供应商地址:福州开 (略) 83号科技发展中心大楼第四层R497室(自贸试验区内)

成交金额:-7.60(万元)

序号

供应商

名称

工程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

1

福建省 (略)

拆除原福建第二轻工业学校第一、第二食堂建筑物项目

拆除原福建第二轻工业学校第一、第二食堂建筑物,垃圾清理外运后与现有绿化地面平,平整场地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拆除清运及围挡建设共计:15个日历天(每栋房屋应在进场施工后5天内拆除,并在渣土清运证办好后5天内清运完毕)

林生

闽*5

更正事项2:本项目成交公告中“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现更正为“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2 万元(人民币)”

更正日期:2024年07月0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址: (略) 仓 (略) 59号        

联系方式:林老师、0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 (略)             

地 址: (略) (略) 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楼A单元121            

联系方式:李水连、高翠云、邵璇、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水连、高翠云、邵璇

电 话:  059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拆除原福建第二轻工业学校第一、第二食堂建筑物项目
品目

工程/施工工程准备/拆除工程

采购单位 (略)
行政区域 福建省 公告时间 2024年07月02日 12:45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07月01日 更正日期 2024年07月02日
更正事项 采购结果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水连、高翠云、邵璇
项目联系电话 0591-*
采购单位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仓 (略) 5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林老师、0591-*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省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楼A单元12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李水连、高翠云、邵璇、0591-*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KZB*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拆除原福建第二轻工业学校第一、第二食堂建筑物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7月0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1:因本项目成交供应商 (略) 放弃本项目成交,根据谈判文件规定,采购人确认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福建省 (略) 为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更正后的成交供应商主要标的信息如下:

成交供应商名称:福建省 (略)

供应商地址:福州开 (略) 83号科技发展中心大楼第四层R497室(自贸试验区内)

成交金额:-7.60(万元)

序号

供应商

名称

工程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

1

福建省 (略)

拆除原福建第二轻工业学校第一、第二食堂建筑物项目

拆除原福建第二轻工业学校第一、第二食堂建筑物,垃圾清理外运后与现有绿化地面平,平整场地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拆除清运及围挡建设共计:15个日历天(每栋房屋应在进场施工后5天内拆除,并在渣土清运证办好后5天内清运完毕)

林生

闽*5

更正事项2:本项目成交公告中“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现更正为“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2 万元(人民币)”

更正日期:2024年07月0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址: (略) 仓 (略) 59号        

联系方式:林老师、0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 (略)             

地 址: (略) (略) 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楼A单元121            

联系方式:李水连、高翠云、邵璇、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水连、高翠云、邵璇

电 话:  0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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