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城市供排水能力提升工程
沈阳市城市供排水能力提升工程
监督部门: (略) 城乡建设局
监督部门联系人:袁先生
监督部门电话:024-*
标段(包)名称:沈阳市城市供排水能力提升工程-长白配水厂增水扩建改造一期工程施工
标段(包)编号:**
原开标时间:2024-07-05T01:30:00.000+0000
修改后的开标时间:2024-07-17T01:30:00.000+0000
文件澄清与修改其他内容:一、本项目开标时间更改为:2024年07月17日 09:30分 二、本项目工期更改为:2024年07月26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共计158日历天(具体工期以双方合同签订为准) 三、投标有效期更改为:2024年07月17日至2025年01月13日共 180天 四、本项目“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中第五条更正为: 特殊说明: 暂估价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 本工程设置暂估价 *.00 元(不含税造价)列入设备暂估价单位工程的其他 项目中的工程暂估价中,在取费时应计取“增值税”。
文件澄清与修改编制人:赵红梅
文件澄清与修改编制人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 (略) 城乡建设局
监督部门联系人:袁先生
监督部门电话:024-*
标段(包)名称:沈阳市城市供排水能力提升工程-长白配水厂增水扩建改造一期工程施工
标段(包)编号:**
原开标时间:2024-07-05T01:30:00.000+0000
修改后的开标时间:2024-07-17T01:30:00.000+0000
文件澄清与修改其他内容:一、本项目开标时间更改为:2024年07月17日 09:30分 二、本项目工期更改为:2024年07月26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共计158日历天(具体工期以双方合同签订为准) 三、投标有效期更改为:2024年07月17日至2025年01月13日共 180天 四、本项目“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中第五条更正为: 特殊说明: 暂估价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 本工程设置暂估价 *.00 元(不含税造价)列入设备暂估价单位工程的其他 项目中的工程暂估价中,在取费时应计取“增值税”。
文件澄清与修改编制人:赵红梅
文件澄清与修改编制人联系电话:*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