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仙居景区商业网点南门新建招租交易公告-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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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仙居景区商业网点南门新建招租交易公告-变更

神仙居 (略) 点(南门(新建))招租

招租公告

为规范资产管理,增加经济效益,我单位经研究决定对位于神仙居 (略) 点(南门(新建))的房屋使用权进行公开招租,具体情况如下:

一、 标的物位置:(具体以现场实际为准)

坐落在神仙居景区南门口便利店旁,具体如下:

(具体标的物位置由意向承租人自行实地考察)。

二、租赁期限: 2 年,租赁房屋以实际交付之日起开始计算租金,如招租人原因未按时将租赁房屋交付给承租人时,租赁房屋以实际交付之日开始计算租期,承租人不得追究招租人延迟交付的责任。

三、租金及招租人税前营业额最低提成比例:

1.租金一次性支付,每年租金为承租候选人的竞价中标额。如有因房屋租赁产生的税费由*方承担,在*方支付租金时一并支付。

2.按月支付,营业额提成部分在次月20号前结算。结算方式(*方税前营业额提成为:实际营业额×招租人税前营业额提成比例),*方需将营业款进入统一收银系统(收银系统由*方提供)。实际营业额以收银系统数据为准。

四、对承租人的要求

1.意向承租人应在房屋出租竞价截止时间前到现场查看租赁房屋,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相关质疑须在房屋出租竞价截止时间前提出。凡参加竞价者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租赁房屋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房屋现状及租赁要求,招租人对此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

2.意向承租人需在预设经营范围内经营,不得擅自更改经营范围。

3.承租人不得违法经营,否则招租人收回租赁房,造成一切后果由承租人承担。

4.承租人使用所需的各种手续(包括工商、消防、环保、安全等)自行办理。

5.承租人不能破坏墙体等主体结构,装修须经招租人同意,费用由承租人自理。

6.承租人房屋不得转让,如发生转让,招租人有权收回出租的标的物,另行招租。

五、标的物内容

1.以现状为准。

六、对意向承租人资格的要求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和具有完全民事责任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价。

2.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租。

3. 投标人需持有(酒饮类)品牌商标授权书。

七、招租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07月15日15时30分报名截止前,持营业执照或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 仙居 (略) 32号4楼 购买招租文件。

2.招租文件每套售价0 元。

3.在竞价截止日期前,招租人可能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租文件,招租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租文件、招租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八、竞价时间及地点

1.参加竞价的截止时间为: 2024年07月15日15 时30分;

2.竞价地点为:浙江省 (略) 仙居分公司二楼开标室(仙居 (略) 34号2楼);

3.逾期或者未到达指定地点参加竞价的,取消竞价资格。

九、竞价保证金

1.竞价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元。由意向承租人在竞价的截止时间前提交作为竞价保证金,未递交竞价保证金的,不得参加竞价。

2.竞价保证金形式:采用转账的形式,意向承租人为自然人的须从个人账户直接汇入招租人指定的招租代理机构账户;意向承租人为企业法人的须从其存款基本账户直接汇入招租人指定的招租代理机构账户。

招租代理机构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 (略) 仙居县支行 ,

账号:*19 ,

收款单位:浙江省 (略) (略) 。

3.对于竞价保证金未按要求的形式递交或未能按要求提交竞价保证金的,招租人将视为不响应竞价而予以拒绝其竞价。

十、联系方式

招 租 人:浙江神 (略)

联 系 人:应杰

联系电话:*

招租代理:浙江省 (略)

联 系 人:娄聪聪

联系电话:*

2024年07月02日



信息来源:http://**

神仙居 (略) 点(南门(新建))招租

招租公告

为规范资产管理,增加经济效益,我单位经研究决定对位于神仙居 (略) 点(南门(新建))的房屋使用权进行公开招租,具体情况如下:

一、 标的物位置:(具体以现场实际为准)

坐落在神仙居景区南门口便利店旁,具体如下:

(具体标的物位置由意向承租人自行实地考察)。

二、租赁期限: 2 年,租赁房屋以实际交付之日起开始计算租金,如招租人原因未按时将租赁房屋交付给承租人时,租赁房屋以实际交付之日开始计算租期,承租人不得追究招租人延迟交付的责任。

三、租金及招租人税前营业额最低提成比例:

1.租金一次性支付,每年租金为承租候选人的竞价中标额。如有因房屋租赁产生的税费由*方承担,在*方支付租金时一并支付。

2.按月支付,营业额提成部分在次月20号前结算。结算方式(*方税前营业额提成为:实际营业额×招租人税前营业额提成比例),*方需将营业款进入统一收银系统(收银系统由*方提供)。实际营业额以收银系统数据为准。

四、对承租人的要求

1.意向承租人应在房屋出租竞价截止时间前到现场查看租赁房屋,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相关质疑须在房屋出租竞价截止时间前提出。凡参加竞价者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租赁房屋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房屋现状及租赁要求,招租人对此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

2.意向承租人需在预设经营范围内经营,不得擅自更改经营范围。

3.承租人不得违法经营,否则招租人收回租赁房,造成一切后果由承租人承担。

4.承租人使用所需的各种手续(包括工商、消防、环保、安全等)自行办理。

5.承租人不能破坏墙体等主体结构,装修须经招租人同意,费用由承租人自理。

6.承租人房屋不得转让,如发生转让,招租人有权收回出租的标的物,另行招租。

五、标的物内容

1.以现状为准。

六、对意向承租人资格的要求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和具有完全民事责任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价。

2.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租。

3. 投标人需持有(酒饮类)品牌商标授权书。

七、招租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07月15日15时30分报名截止前,持营业执照或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 仙居 (略) 32号4楼 购买招租文件。

2.招租文件每套售价0 元。

3.在竞价截止日期前,招租人可能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租文件,招租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租文件、招租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八、竞价时间及地点

1.参加竞价的截止时间为: 2024年07月15日15 时30分;

2.竞价地点为:浙江省 (略) 仙居分公司二楼开标室(仙居 (略) 34号2楼);

3.逾期或者未到达指定地点参加竞价的,取消竞价资格。

九、竞价保证金

1.竞价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元。由意向承租人在竞价的截止时间前提交作为竞价保证金,未递交竞价保证金的,不得参加竞价。

2.竞价保证金形式:采用转账的形式,意向承租人为自然人的须从个人账户直接汇入招租人指定的招租代理机构账户;意向承租人为企业法人的须从其存款基本账户直接汇入招租人指定的招租代理机构账户。

招租代理机构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 (略) 仙居县支行 ,

账号:*19 ,

收款单位:浙江省 (略) (略) 。

3.对于竞价保证金未按要求的形式递交或未能按要求提交竞价保证金的,招租人将视为不响应竞价而予以拒绝其竞价。

十、联系方式

招 租 人:浙江神 (略)

联 系 人:应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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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代理:浙江省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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