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石阡至玉屏大龙高速公路竣工决算审计服务造价JX2标段澄清答疑-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贵州省石阡至玉屏大龙高速公路竣工决算审计服务造价JX2标段澄清答疑-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文件编号 | |
---|---|
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12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720,00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网上评标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贵州省石阡至玉屏(大龙) (略) 竣工决算审计服务(造价) 第一号补遗书 致各投标人: 本项目招标文件需进行补遗通知,现按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以补遗通知形式发给各投标人。如果本补遗通知与招标文件有不符之处,以补遗通知为准。内容如下: 一、招标文件P48 评标办法“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修改为: 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得3分。 2.在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基础上,投标人提供(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拟派项目负责人 (略) 工程造价项目业绩得分如下,本项最高得2分: (1)审计项目送审总额≥40亿元,每提供1个得2分。 (2)20亿元≤审计项目送审总额<40亿元,每提供1个得1分。 注: 1.“ (略) 工程造价项目” (略) 的工程决(结)算审计(核)项目或过程跟踪审计中的结算审核项目。 2.按投标人须知正文3.5.4要求提供项目负责人资格审查证明材料。 3.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及审计报告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4.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中需体现符合评分要求的项目内容、项目完成时间、项目送审总额、项目负责人的姓名及所承担项目任职岗位信息,否则,所填报的项目业绩不予认可。 5.审计报告仅须提供包含相关内容的关键页即可。 6.业绩时间认定以审计报告中的完成时间为准,若审计报告中无法鉴别项目完成时间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二、招标文件P49 评标办法“投标人业绩”修改为: 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得21分; 2.在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基础上,投标人提供(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参 (略) 工程造价项目的业绩得分如下: (1)审计项目送审总额≥40亿元,每提供1个得7分。 (2)30亿元≤审计项目送审总额<40亿元,每提供1个得6分。 (3)20亿元≤审计项目送审总额<30亿元,每提供1个得5分。 以上三项得分最高不超过14分。 同一业绩不重复计分,投标人业绩最高得分不超过35分。 注: 1.“ (略) 工程造价项目” (略) 工程决(结)算审计(核)项目或过程跟踪审计中的结算审核项目。 2.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及审计报告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3.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中需体现符合评分要求的项目内容、项目完成时间、项目送审总额等信息,否则,所填报的项目业绩不予认可。 4.审计报告仅须提供包含相关内容的关键页即可。 5.业绩时间认定以审计报告中的完成时间为准,若审计报告中无法鉴别项目完成时间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三、招标文件P102表2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备注第六条修改为:6.过程跟踪审计中的结算审核:指建设项目已经全部建成通车并全部进行了交工验收,建设单位决算已经编制完成,中介单位在开展全过程跟踪审计尾期,根据委托合同约定或委托方要求,对建设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进行审核(通常指的结算审核),并独立单独出具审核报告,联合体出具审核报告不作为业绩。 注:补遗书中加粗字体为修改或增加。 招标人:贵州中交玉 (略) (略) 招标代理:贵州黔通 (略) 2024年7月2日 |
递交时间 |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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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12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720,00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网上评标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贵州省石阡至玉屏(大龙) (略) 竣工决算审计服务(造价) 第一号补遗书 致各投标人: 本项目招标文件需进行补遗通知,现按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以补遗通知形式发给各投标人。如果本补遗通知与招标文件有不符之处,以补遗通知为准。内容如下: 一、招标文件P48 评标办法“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修改为: 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得3分。 2.在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基础上,投标人提供(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拟派项目负责人 (略) 工程造价项目业绩得分如下,本项最高得2分: (1)审计项目送审总额≥40亿元,每提供1个得2分。 (2)20亿元≤审计项目送审总额<40亿元,每提供1个得1分。 注: 1.“ (略) 工程造价项目” (略) 的工程决(结)算审计(核)项目或过程跟踪审计中的结算审核项目。 2.按投标人须知正文3.5.4要求提供项目负责人资格审查证明材料。 3.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及审计报告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4.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中需体现符合评分要求的项目内容、项目完成时间、项目送审总额、项目负责人的姓名及所承担项目任职岗位信息,否则,所填报的项目业绩不予认可。 5.审计报告仅须提供包含相关内容的关键页即可。 6.业绩时间认定以审计报告中的完成时间为准,若审计报告中无法鉴别项目完成时间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二、招标文件P49 评标办法“投标人业绩”修改为: 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得21分; 2.在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基础上,投标人提供(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参 (略) 工程造价项目的业绩得分如下: (1)审计项目送审总额≥40亿元,每提供1个得7分。 (2)30亿元≤审计项目送审总额<40亿元,每提供1个得6分。 (3)20亿元≤审计项目送审总额<30亿元,每提供1个得5分。 以上三项得分最高不超过14分。 同一业绩不重复计分,投标人业绩最高得分不超过35分。 注: 1.“ (略) 工程造价项目” (略) 工程决(结)算审计(核)项目或过程跟踪审计中的结算审核项目。 2.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及审计报告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3.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中需体现符合评分要求的项目内容、项目完成时间、项目送审总额等信息,否则,所填报的项目业绩不予认可。 4.审计报告仅须提供包含相关内容的关键页即可。 5.业绩时间认定以审计报告中的完成时间为准,若审计报告中无法鉴别项目完成时间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三、招标文件P102表2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备注第六条修改为:6.过程跟踪审计中的结算审核:指建设项目已经全部建成通车并全部进行了交工验收,建设单位决算已经编制完成,中介单位在开展全过程跟踪审计尾期,根据委托合同约定或委托方要求,对建设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进行审核(通常指的结算审核),并独立单独出具审核报告,联合体出具审核报告不作为业绩。 注:补遗书中加粗字体为修改或增加。 招标人:贵州中交玉 (略) (略) 招标代理:贵州黔通 (略) 2024年7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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