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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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公告

(略) 老烘干线升级改造项目设计澄清公告

(略) 老烘干线升级改造项目设计询比公告中“四、供应商资格要求第二项”澄清如下:

原“四、供应商资格要求第二项”为:

2、本项目特定资质:供应商须具有下列资质之一:

(1)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工程设计*级及以上资质和商物粮行业*级及以上或商物粮行业(粮食工程专业)*级及以上;

(2)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现修改“四、供应商资格要求第二项”为:

2、本项目特定资质:供应商须具有下列资质之一:

(1)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工程设计*级及以上资质和商物粮行业*级及以上或商物粮行业(粮食工程专业)*级及以上;

(2)具有建筑工程(建筑行业)*级及以上资质;

(3)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此内容作为询比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特此公告。

安徽省 (略) (略)

2024年7月2日

(略) 老烘干线升级改造项目设计澄清公告

(略) 老烘干线升级改造项目设计询比公告中“四、供应商资格要求第二项”澄清如下:

原“四、供应商资格要求第二项”为:

2、本项目特定资质:供应商须具有下列资质之一:

(1)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工程设计*级及以上资质和商物粮行业*级及以上或商物粮行业(粮食工程专业)*级及以上;

(2)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现修改“四、供应商资格要求第二项”为:

2、本项目特定资质:供应商须具有下列资质之一:

(1)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工程设计*级及以上资质和商物粮行业*级及以上或商物粮行业(粮食工程专业)*级及以上;

(2)具有建筑工程(建筑行业)*级及以上资质;

(3)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此内容作为询比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特此公告。

安徽省 (略) (略)

202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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