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淮北市杜集区农村公路修复性养护工程-沈毛路更正公告
2024年淮北市杜集区农村公路修复性养护工程-沈毛路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 (略) 杜集 (略) 修复性养护工程- (略) | ||
品目 | 公路工程B* | ||
采购单位 | (略) 段园镇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安徽省 | 公告时间 | 2024年07月03日 09:27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4月30日 | 更正日期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峰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略) 段园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杜集区段园镇段园集中区袁庄矿街道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安徽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相山区相王大厦西侧高楼26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20 (略) 杜集 (略) 修复性养护工程- (略)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HBCG-G*-SHDL
采购项目名称:20 (略) 杜集 (略) 修复性养护工程- (略)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4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原采购文件第七章 采购合同P49页“16.违约”相关内容
更正为:
16.违约责任
16.1 除不可抗力外,如果*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方可要求*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5%;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方有权在要求*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方解除本合同;
16.2 除不可抗力外,如果*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方可要求*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0.5% 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5%;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方有权在要求*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方解除本合同;
16.3 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
16.4 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16.5 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16.6 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导致*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方违约。
更正日期:2024年5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段园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杜集区段园镇段园集中区袁庄矿街道
联系方式:王所长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 (略)
地址: (略) 相山区相王大厦西侧高楼26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工
电话:*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 (略) 杜集 (略) 修复性养护工程- (略) | ||
品目 | 公路工程B* | ||
采购单位 | (略) 段园镇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安徽省 | 公告时间 | 2024年07月03日 09:27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4月30日 | 更正日期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峰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略) 段园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杜集区段园镇段园集中区袁庄矿街道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安徽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相山区相王大厦西侧高楼26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20 (略) 杜集 (略) 修复性养护工程- (略)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HBCG-G*-SHDL
采购项目名称:20 (略) 杜集 (略) 修复性养护工程- (略)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4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原采购文件第七章 采购合同P49页“16.违约”相关内容
更正为:
16.违约责任
16.1 除不可抗力外,如果*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方可要求*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5%;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方有权在要求*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方解除本合同;
16.2 除不可抗力外,如果*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方可要求*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0.5% 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5%;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方有权在要求*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方解除本合同;
16.3 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
16.4 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16.5 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16.6 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导致*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方违约。
更正日期:2024年5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段园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杜集区段园镇段园集中区袁庄矿街道
联系方式:王所长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 (略)
地址: (略) 相山区相王大厦西侧高楼26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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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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