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瓯市立医院提升改造工程项目-门急诊综合大楼增容配电工程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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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瓯市立医院提升改造工程项目-门急诊综合大楼增容配电工程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LLH[GK]*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提升改造工程项目-门急诊综合大楼(增容2X1600KVA配电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6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修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 原招标文件评分标准商务项第一条现更正为

项目

分值

描述

1、管理体系认证(1)

1.0000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认证体系证书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注: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全国认证认可 (略) 上证书状态为“有效”的查询结 (略) 页打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本项不得分。

二、原招标文件第五章2、项目主要设备及材料的技术要求

【项号1】现更正为

★4.额定容量≥1600kVA,最高电压≤12kV,低压侧≤400V,额定电流:≥92.37A,额定频率:50HZ,空载损耗:≤1665W,负载损耗:≤*W(负载温度120°),短路阻抗6%,联结组别Dyn11,绝缘等级≥F级。(投标人须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认可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型式试验报告复印件予以佐证,型式试验报告须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标识(CMA 或 CNAS))。

三、原招标文件第五章其他商务要求中★16、违约责任中的16.3、16.4现更正为:

16.3(1)因中标人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换中标人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2)中标人应保证配电项目的安全施工。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6.4(1)如果中标人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在中标人书面同意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条件下,采购人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货期还是不予延长交货期,采购人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另行确定。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采购人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扣除。延期交货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1天,按迟交货物金额的1%。但是,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迟交货物部分合同金额的10%。

(2)若中标人逾期交货达10天以上(含10天)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中标人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若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采购人所受的损失。

(3)若中标人不能交货的(逾期15个工作日视为不能交货,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采购人正常使用的,中标人应向采购人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赔偿损失。

四、更正合同参考文本:接平台通知,福建省 (略) 上公开信息系统于2024年6月30日完成合同模板改造,系统更新前:已发布公告未开标项目,代理机构通过更正公告方式,修改【采购文件】,对合同【参考文本】重新选择,选择《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试行)》模板。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7月03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略) 20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略) 1-4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

(略)

2024年07月03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LLH[GK]*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提升改造工程项目-门急诊综合大楼(增容2X1600KVA配电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6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修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 原招标文件评分标准商务项第一条现更正为

项目

分值

描述

1、管理体系认证(1)

1.0000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认证体系证书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注: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全国认证认可 (略) 上证书状态为“有效”的查询结 (略) 页打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本项不得分。

二、原招标文件第五章2、项目主要设备及材料的技术要求

【项号1】现更正为

★4.额定容量≥1600kVA,最高电压≤12kV,低压侧≤400V,额定电流:≥92.37A,额定频率:50HZ,空载损耗:≤1665W,负载损耗:≤*W(负载温度120°),短路阻抗6%,联结组别Dyn11,绝缘等级≥F级。(投标人须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认可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型式试验报告复印件予以佐证,型式试验报告须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标识(CMA 或 CNAS))。

三、原招标文件第五章其他商务要求中★16、违约责任中的16.3、16.4现更正为:

16.3(1)因中标人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换中标人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2)中标人应保证配电项目的安全施工。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6.4(1)如果中标人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在中标人书面同意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条件下,采购人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货期还是不予延长交货期,采购人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另行确定。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采购人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扣除。延期交货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1天,按迟交货物金额的1%。但是,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迟交货物部分合同金额的10%。

(2)若中标人逾期交货达10天以上(含10天)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中标人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若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采购人所受的损失。

(3)若中标人不能交货的(逾期15个工作日视为不能交货,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采购人正常使用的,中标人应向采购人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赔偿损失。

四、更正合同参考文本:接平台通知,福建省 (略) 上公开信息系统于2024年6月30日完成合同模板改造,系统更新前:已发布公告未开标项目,代理机构通过更正公告方式,修改【采购文件】,对合同【参考文本】重新选择,选择《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试行)》模板。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7月03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略) 20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略) 1-4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

(略)

2024年07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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