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漳州市南靖县消防救援大队人身保险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福建省漳州市南靖县消防救援大队人身保险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南靖县消防救援大队人身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金融服务/保险服务/其他保险服务 | ||
采购单位 | 南靖县消防救援大队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4年07月03日 17:32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6月26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7月03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小翁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6-* | ||
采购单位 | 南靖县消防救援大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南靖县山 (略) 消防大队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谭先生*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龙 (略) 17号碧湖印象8栋104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小翁0596-*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HCG-2024-03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南靖县消防救援大队人身保险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比选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6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一、原比选公告及比选文件中比选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以支票(须为转账支票,且收款人应为比选人全称,否则视为无效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全部更正为:应以支票(须为转账支票,且收款人应为比选人全称,否则视为无效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银行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根据闽建筑〔2020〕8号文参选人以保函形式提交比选保证金(以下简称“投标保函”)的,参选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参选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金融机构、担保 (略) 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比选项目名称。参选人应将比选保函手续费的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和保函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参选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视为其未按规定提交比选保证金。
以电汇或银行转账形式提交的,参选人应从其银行账户(基本存款账户)以银行电汇或转账形式提交(须注明项目名称,如转账时因字数受限,可简写),是否到达以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为准,须提供电汇或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参选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视为其未按规定提交比选保证金。
注:①以支票、汇票、本票、纸质或电子保函形式提交的,参选人须携带原件(如为电子保函可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至开标现场提交代理机构,否则视为未提交比选保证金。②比选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一致。
附
比选保证金缴交账户 | |
开 户 名 | 南靖县消防救援大队 |
账 号 | * |
开 户 行 | (略) 南靖山城支行 |
注:以私人账户转账或现金方式提交比选保证金的参选文件将被拒绝。
二、原比选公告及比选文件中,4、比选保证金的退还:以支票、汇票、本票形式提交比选保证金的,参选人须提供等额收据证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按照法定期限退还原件,若采用以保函形式提交比选保证金的,采购人按照法定期限退还保函原件。”
更正为4、比选保证金的退还:①以支票、汇票、本票形式提交比选保证金的,参选人须提供等额收据证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按照法定期限退还原件,若采用以保函形式提交比选保证金的,采购人按照法定期限退还保函原件。②参选人如为银行转账提交比选保证金的须于参选时提交退保相关材料:⑴保证金退还收取收据原件加盖公章,应写明:收到退还(写本项目名称)项目比选保证金(填实际缴纳金额)元整。⑵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复印件加盖公章。⑶保证金转账记录截图加盖公章。因参选人未及时提供退保材料导致比选人无法及时退还保证金的,比选人不承担相应责任。”
其余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7月0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靖县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 (略) 南靖县山 (略) 消防大队
联系方式:谭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龙 (略) 17号碧湖印象8栋104
联系方式:小翁05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翁
电 话: 0596-*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南靖县消防救援大队人身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金融服务/保险服务/其他保险服务 | ||
采购单位 | 南靖县消防救援大队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4年07月03日 17:32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6月26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7月03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小翁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6-* | ||
采购单位 | 南靖县消防救援大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南靖县山 (略) 消防大队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谭先生*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龙 (略) 17号碧湖印象8栋104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小翁0596-*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HCG-2024-03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南靖县消防救援大队人身保险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比选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6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一、原比选公告及比选文件中比选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以支票(须为转账支票,且收款人应为比选人全称,否则视为无效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全部更正为:应以支票(须为转账支票,且收款人应为比选人全称,否则视为无效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银行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根据闽建筑〔2020〕8号文参选人以保函形式提交比选保证金(以下简称“投标保函”)的,参选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参选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金融机构、担保 (略) 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比选项目名称。参选人应将比选保函手续费的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和保函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参选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视为其未按规定提交比选保证金。
以电汇或银行转账形式提交的,参选人应从其银行账户(基本存款账户)以银行电汇或转账形式提交(须注明项目名称,如转账时因字数受限,可简写),是否到达以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为准,须提供电汇或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参选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视为其未按规定提交比选保证金。
注:①以支票、汇票、本票、纸质或电子保函形式提交的,参选人须携带原件(如为电子保函可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至开标现场提交代理机构,否则视为未提交比选保证金。②比选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一致。
附
比选保证金缴交账户 | |
开 户 名 | 南靖县消防救援大队 |
账 号 | * |
开 户 行 | (略) 南靖山城支行 |
注:以私人账户转账或现金方式提交比选保证金的参选文件将被拒绝。
二、原比选公告及比选文件中,4、比选保证金的退还:以支票、汇票、本票形式提交比选保证金的,参选人须提供等额收据证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按照法定期限退还原件,若采用以保函形式提交比选保证金的,采购人按照法定期限退还保函原件。”
更正为4、比选保证金的退还:①以支票、汇票、本票形式提交比选保证金的,参选人须提供等额收据证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按照法定期限退还原件,若采用以保函形式提交比选保证金的,采购人按照法定期限退还保函原件。②参选人如为银行转账提交比选保证金的须于参选时提交退保相关材料:⑴保证金退还收取收据原件加盖公章,应写明:收到退还(写本项目名称)项目比选保证金(填实际缴纳金额)元整。⑵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复印件加盖公章。⑶保证金转账记录截图加盖公章。因参选人未及时提供退保材料导致比选人无法及时退还保证金的,比选人不承担相应责任。”
其余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7月0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靖县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 (略) 南靖县山 (略) 消防大队
联系方式:谭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龙 (略) 17号碧湖印象8栋104
联系方式:小翁05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翁
电 话: 0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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