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消防装备建设项目器材类-包40的澄清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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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消防装备建设项目器材类-包40的澄清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详见招标文件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MB1E*80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湖南省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消防装备建设项目(器材类-包40)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6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本项目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二节技术要求包40 灭火机器人

2.2 整备质量≥3500kg;修改为:2.2整备质量≤5000kg 。

2、本项目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二节技术要求包40 灭火机器人

2.15 炮头喷射方式:水炮炮头位于排烟风筒正中心,输水管从排烟风筒托架两侧的旋转中心 (略) 中;可独立控制炮头喷水;水炮炮头柱状和雾状喷水可随时切换,连续可调,适用于水或泡沫灭火剂;

修改为:2.15炮头喷射方式:水炮炮头位于排烟风筒正中心,排烟风筒可利用托架旋转中心调整俯仰角度,进水管从托架两侧的旋转中心汇入风筒水炮;可独立控制炮头喷水;水炮炮头柱状和雾状喷水可随时切换,连续可调,适用于水或泡沫灭火剂。

3、本项目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二节技术要求包40 灭火机器人

3.1 车辆装载重量≥4 吨,修改为:车辆装载重量≥5.5 吨。

更正日期:2024年07月0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延期开标时间:2024年07月19日 09:00。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各有关当事人对本更正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湖南省消防救援总队     

地 址: (略) 岳麓 (略) 151号        

联系方式:黄助理07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开福区新河街 (略) 1500 号北辰国荟 4826 房           

联系方式:王帅、康雪、童继英 07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帅、康雪、童继英

电  话:0731-*

递交时间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详见招标文件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MB1E*80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湖南省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消防装备建设项目(器材类-包40)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6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本项目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二节技术要求包40 灭火机器人

2.2 整备质量≥3500kg;修改为:2.2整备质量≤5000kg 。

2、本项目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二节技术要求包40 灭火机器人

2.15 炮头喷射方式:水炮炮头位于排烟风筒正中心,输水管从排烟风筒托架两侧的旋转中心 (略) 中;可独立控制炮头喷水;水炮炮头柱状和雾状喷水可随时切换,连续可调,适用于水或泡沫灭火剂;

修改为:2.15炮头喷射方式:水炮炮头位于排烟风筒正中心,排烟风筒可利用托架旋转中心调整俯仰角度,进水管从托架两侧的旋转中心汇入风筒水炮;可独立控制炮头喷水;水炮炮头柱状和雾状喷水可随时切换,连续可调,适用于水或泡沫灭火剂。

3、本项目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二节技术要求包40 灭火机器人

3.1 车辆装载重量≥4 吨,修改为:车辆装载重量≥5.5 吨。

更正日期:2024年07月0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延期开标时间:2024年07月19日 09:00。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各有关当事人对本更正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湖南省消防救援总队     

地 址: (略) 岳麓 (略) 151号        

联系方式:黄助理07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开福区新河街 (略) 1500 号北辰国荟 4826 房           

联系方式:王帅、康雪、童继英 07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帅、康雪、童继英

电  话: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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