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数字档案馆智能控制系统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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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数字档案馆智能控制系统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NJJC-G2024-006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江苏省数字档案馆智能控制系统

首次公告日期:

2024-06-13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1)关于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服务采购要求”九、服务工作量清单一览表及配置参数要求中的“1、新增智能化硬件建设清单”中,▲所投产品具有CMA/CNAS/ilac-MRA标识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解读

答复:该条款只要求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的检测报告,非要求该检测报告中必须逐条体现投标产品的具体各项技术参数。

2)关于本项目招标文件未标“▲”的技术要求响应解读

答复:对于未加▲部分的产品技术参数,在投标文件技术条款偏离表中进行偏离度响应即可。

附:评分办法技术响应要求

(投标人须在技术条款偏离表中逐条进行应答,列明所投产品或服务详细技术特性,并说明偏离情况。其中带“★”和“▲”技术要求未明确要求提供具体技术证明材料的,在技术条款偏离表中逐条响应的同时,提供列有技术参数及完整的厂家产品彩页或厂家产品说 (略) 截图等技术证明文件以佐证所投产品或服务的主要技术要求及功能。带“★”的技术要求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无效标;带“▲”的技术要求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负偏离。未标“▲”的技术要求以技术条款偏离表应答为准。)

3)本项目开标时间变更为:2024年7月18日上午10:00。

更正日期:

2024-07-03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江苏省档案馆

单位地址: (略) 建邺区梦都大街36号

联系人:徐科

联系电话:0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京江城 (略)

单位地址: (略) 建邺 (略) 89号龙湖时代上城写字楼1栋高区29楼

联系人:汪工

联系电话:025-*-80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工

电话:025-*-8015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 (略) 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NJJC-G2024-006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江苏省数字档案馆智能控制系统

首次公告日期:

2024-06-13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1)关于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服务采购要求”九、服务工作量清单一览表及配置参数要求中的“1、新增智能化硬件建设清单”中,▲所投产品具有CMA/CNAS/ilac-MRA标识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解读

答复:该条款只要求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的检测报告,非要求该检测报告中必须逐条体现投标产品的具体各项技术参数。

2)关于本项目招标文件未标“▲”的技术要求响应解读

答复:对于未加▲部分的产品技术参数,在投标文件技术条款偏离表中进行偏离度响应即可。

附:评分办法技术响应要求

(投标人须在技术条款偏离表中逐条进行应答,列明所投产品或服务详细技术特性,并说明偏离情况。其中带“★”和“▲”技术要求未明确要求提供具体技术证明材料的,在技术条款偏离表中逐条响应的同时,提供列有技术参数及完整的厂家产品彩页或厂家产品说 (略) 截图等技术证明文件以佐证所投产品或服务的主要技术要求及功能。带“★”的技术要求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无效标;带“▲”的技术要求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负偏离。未标“▲”的技术要求以技术条款偏离表应答为准。)

3)本项目开标时间变更为:2024年7月18日上午10:00。

更正日期:

2024-07-03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江苏省档案馆

单位地址: (略) 建邺区梦都大街36号

联系人:徐科

联系电话:0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京江城 (略)

单位地址: (略) 建邺 (略) 89号龙湖时代上城写字楼1栋高区29楼

联系人:汪工

联系电话:025-*-80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工

电话:025-*-8015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 (略) 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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