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二食堂餐饮服务团队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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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二食堂餐饮服务团队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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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昆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二食堂餐饮服务团队引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昆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二食堂餐饮服务团队引入(项目名称)
已批准实施,腾若工程项目管理咨询(云南)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
昆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 昆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
校学生二食堂餐饮服务团队引入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昆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二食堂餐饮服务团队引入;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学生二食堂位于昆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 号食堂 1 楼,
总面积约 2000㎡,面向全校师生员工约 * 人进行供餐。现须引入餐饮服务团队为学
校提供服务。学校按现有的状况向供应商提供经营场地和现有设施设备,中标人可根据
自身的经营需求并结合省教育厅“六 T”管理的要求在不损伤建筑主体的情况下对学生
二食堂售卖区域、加工区域、储货区域、抽排系统等进行升级改造,食堂范围内主食堂
及所有加工点应使用清洁能源,油烟须经净化处理,外排烟气应符合 * 2001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的规定,即:允许排放浓度<2.0mg/m3,排放高度参照该标准执
行;根据食堂经营的实际需要,自行购买增添配置度参照该标准执行;根据食堂经营的
实际需要,自行购买增添配置相应设施或设备,新增设施设备购买费用和升级改造费用
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合同期满后中标人在不得破坏食堂主体结构的前提下可将自行购买
的设备带走,固定装修、装饰、不能移动的设施设备归校方所有,学校对中标人的改造
及设备投入不做任何补偿。中标人应配置与就餐面积及就餐环境相匹配的就餐桌椅;本
项目的服务团队费用将从总营业额中支出,预留营业额的 1%作为零星维修费,零星维修
费用于提升完善食堂,确保食堂维修及时、确保食堂正常运行(本项目零星维修费包含在
团队服务费中)。零星维修费主要用于食堂(本项目所提供的场所)包括但不限于管道修
补疏通、防水、三防设施完善、吊顶、 (略) 改造、后厨干燥防护措施改造、灯具改
造、墙面修复、隔断、功能区划分、餐饮用具消毒设施提升、果蔬农残清除设施提升、
冷藏冷冻设施设备维修维护、卫生器具改造、门窗修补或更换等修缮维护。零星维修费
的使用方式:由中标方项目经理与学校食堂管理人员根据实际共同提出,经学校后勤管
理处批准后,由食堂服务团队负责实施,验收合格后每个月结算拨付。若当月产生的零
星维修费用超出预留的 1%食堂零星维修费的,超出部分由中标人自行补齐;若当月产生
的零星维修费用低于预留的 1%食堂零星维修费的,剩余部分自动结转到次月,结转金额
由学校与中标人进行协商,用于本食堂提升改造;合同期结束时,结转的零星维修费用
若有结余,学校全额拨付给中标人。
本项目的服务团队费用将从总营业额中支出,团队服务费最高不得超过营业额的
39%(含本项目零星维修的费用)具体以中标比例为准。二食堂为基本食堂,承担基本保
障性餐饮服务,严格执行学校价格要求,不得经营包含任何的特色风味小吃、档口。
当月产生的水电气费、团队服务费(包含本项目零星维修费)、原料费用的总费用要和
当月营业额匹配;营业款的拨付或扣款顺序为:水电气费--零星维修费---原料费用--团
队服务费。合同期内,中标方无条件服从学校的采购方式及执行大宗物资的采购价格,中
标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使用校方统采的物资。且必须把直接成本控制在总营业额的 59%,
每个自然月的直接成本不得偏离±10%,差额部分从团队服务费中扣除,如果连续三个月
出现直接成本偏离±10%的情况,*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中标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索要
任何补偿或减免任何费用。若出现当月营业款不足以支付直接成本费用的情况,中标人须
立即补足直接成本的差额部分,*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中标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索要任
何补偿或减免任何费用。每个自然月的团队服务费、原料费用须当月结清,不予结转,中
标人自负盈亏。
注:1.中标人须无偿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全自动洗碗机、消毒柜、保洁柜等,以确保
餐饮具消毒达标,干净、卫生;2.中标人还须无偿对食堂进行装修完善,修缮内容包括
但不限于吊顶、包柱子、灯光亮化、绿植美化、隔断等,确保食堂整洁、温馨、统一格
调;3.煮品售卖最高限价 8 元,同时还须设置平价煮品 4 元区;4.学生二食堂仅包含基
本大伙区、煮品区、面食区。
2.3 招标规模:餐饮服务团队,含早、中、晚餐及宵夜(不得包含任何特色风味小
吃、档口),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4 资金来源:政府资金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5 项目实施地点:昆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二号食堂一楼。
2.6 服务期限:项目绝对投入日期:项目绝对投入日期:2024 年 8 月 20 日(项目绝
对投入日期不因中标时间情况而调整)。项目绝对结束日期:2027 年 7 月 20 日,项目
绝对终止时间不因合同签订时间而调整,装修改造时间包含在合同期内。采购人在合同
履行期限内按《昆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后勤餐饮服务考核办法》进行考核,考核结
果将按照相关条款执行。
2.7 质量要求:须符合国家、省、市及地方现行的相关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符合
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
全操作规范》、《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定代表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
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
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
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
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并提供书面声明。),若成 (略) ,提供自成
立至今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即可;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信誉要求:供应商应信誉良好,无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
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行贿记录,提供相应承
诺;
(2)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址:http://**)列入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未被“中国 (略) ”(网址:http://**)列入“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
http://**)”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以上
信息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时的查询结果为准;
(3)供应商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
网”查询相关信息,若经查询发现供应商存在行贿犯罪行为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若
已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在本项目任命的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必须分别持有食品安全总监、
食品安全员的证书,且任命的人员必须在本项目履职,合同期内未经学校同意不允许更
换;
②投标人须按照云南省学校食堂“六 T”实务管理现场管理标准(2021 版)进行经
营管理食堂,合同期内本项目若出现不能通过上级部门的“六 T”考核复查,被撤销六
T 食堂称号,学校将有权单方面立即终止合同并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
③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须按校方要求,每个月至少一次到校开展本项目的月调度情
况汇报。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7 月 3 日至 2024 年 7 月 10 日 17 时前将:①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书;②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③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定
代表人证书)。上述资料的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及联系方 (略) 指定
邮箱 *@*63.com,报名材料审核无误后,代理公司会将报名表和招标文件购买
支付方式回传给投标人,投标人支付完毕且正确填写报名表并将 (略) 报
名邮箱后方视为报名成功。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电子版招标文件每份 5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 年 7 月 25 日上午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腾若工程项目管理咨询(云南)有限公司会议室(云南省
(略) 五华区海伦中心 1 座 1508),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为
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 (略) (http://**)
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昆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地 址: (略) 嵩明县职教 (略) 4 号
联系电话:0871-*
采购代理机构:腾若工程项目管理咨询(云南)有限公司
地 址: (略) 五华区海伦中心 1 座 1508
联 系 人:周老师 张老师
电 话:*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昆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二食堂餐饮服务团队引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昆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二食堂餐饮服务团队引入(项目名称)
已批准实施,腾若工程项目管理咨询(云南)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
昆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 昆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
校学生二食堂餐饮服务团队引入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昆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二食堂餐饮服务团队引入;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学生二食堂位于昆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 号食堂 1 楼,
总面积约 2000㎡,面向全校师生员工约 * 人进行供餐。现须引入餐饮服务团队为学
校提供服务。学校按现有的状况向供应商提供经营场地和现有设施设备,中标人可根据
自身的经营需求并结合省教育厅“六 T”管理的要求在不损伤建筑主体的情况下对学生
二食堂售卖区域、加工区域、储货区域、抽排系统等进行升级改造,食堂范围内主食堂
及所有加工点应使用清洁能源,油烟须经净化处理,外排烟气应符合 * 2001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的规定,即:允许排放浓度<2.0mg/m3,排放高度参照该标准执
行;根据食堂经营的实际需要,自行购买增添配置度参照该标准执行;根据食堂经营的
实际需要,自行购买增添配置相应设施或设备,新增设施设备购买费用和升级改造费用
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合同期满后中标人在不得破坏食堂主体结构的前提下可将自行购买
的设备带走,固定装修、装饰、不能移动的设施设备归校方所有,学校对中标人的改造
及设备投入不做任何补偿。中标人应配置与就餐面积及就餐环境相匹配的就餐桌椅;本
项目的服务团队费用将从总营业额中支出,预留营业额的 1%作为零星维修费,零星维修
费用于提升完善食堂,确保食堂维修及时、确保食堂正常运行(本项目零星维修费包含在
团队服务费中)。零星维修费主要用于食堂(本项目所提供的场所)包括但不限于管道修
补疏通、防水、三防设施完善、吊顶、 (略) 改造、后厨干燥防护措施改造、灯具改
造、墙面修复、隔断、功能区划分、餐饮用具消毒设施提升、果蔬农残清除设施提升、
冷藏冷冻设施设备维修维护、卫生器具改造、门窗修补或更换等修缮维护。零星维修费
的使用方式:由中标方项目经理与学校食堂管理人员根据实际共同提出,经学校后勤管
理处批准后,由食堂服务团队负责实施,验收合格后每个月结算拨付。若当月产生的零
星维修费用超出预留的 1%食堂零星维修费的,超出部分由中标人自行补齐;若当月产生
的零星维修费用低于预留的 1%食堂零星维修费的,剩余部分自动结转到次月,结转金额
由学校与中标人进行协商,用于本食堂提升改造;合同期结束时,结转的零星维修费用
若有结余,学校全额拨付给中标人。
本项目的服务团队费用将从总营业额中支出,团队服务费最高不得超过营业额的
39%(含本项目零星维修的费用)具体以中标比例为准。二食堂为基本食堂,承担基本保
障性餐饮服务,严格执行学校价格要求,不得经营包含任何的特色风味小吃、档口。
当月产生的水电气费、团队服务费(包含本项目零星维修费)、原料费用的总费用要和
当月营业额匹配;营业款的拨付或扣款顺序为:水电气费--零星维修费---原料费用--团
队服务费。合同期内,中标方无条件服从学校的采购方式及执行大宗物资的采购价格,中
标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使用校方统采的物资。且必须把直接成本控制在总营业额的 59%,
每个自然月的直接成本不得偏离±10%,差额部分从团队服务费中扣除,如果连续三个月
出现直接成本偏离±10%的情况,*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中标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索要
任何补偿或减免任何费用。若出现当月营业款不足以支付直接成本费用的情况,中标人须
立即补足直接成本的差额部分,*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中标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索要任
何补偿或减免任何费用。每个自然月的团队服务费、原料费用须当月结清,不予结转,中
标人自负盈亏。
注:1.中标人须无偿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全自动洗碗机、消毒柜、保洁柜等,以确保
餐饮具消毒达标,干净、卫生;2.中标人还须无偿对食堂进行装修完善,修缮内容包括
但不限于吊顶、包柱子、灯光亮化、绿植美化、隔断等,确保食堂整洁、温馨、统一格
调;3.煮品售卖最高限价 8 元,同时还须设置平价煮品 4 元区;4.学生二食堂仅包含基
本大伙区、煮品区、面食区。
2.3 招标规模:餐饮服务团队,含早、中、晚餐及宵夜(不得包含任何特色风味小
吃、档口),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4 资金来源:政府资金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5 项目实施地点:昆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二号食堂一楼。
2.6 服务期限:项目绝对投入日期:项目绝对投入日期:2024 年 8 月 20 日(项目绝
对投入日期不因中标时间情况而调整)。项目绝对结束日期:2027 年 7 月 20 日,项目
绝对终止时间不因合同签订时间而调整,装修改造时间包含在合同期内。采购人在合同
履行期限内按《昆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后勤餐饮服务考核办法》进行考核,考核结
果将按照相关条款执行。
2.7 质量要求:须符合国家、省、市及地方现行的相关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符合
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
全操作规范》、《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定代表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
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
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
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
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并提供书面声明。),若成 (略) ,提供自成
立至今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即可;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信誉要求:供应商应信誉良好,无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
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行贿记录,提供相应承
诺;
(2)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址:http://**)列入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未被“中国 (略) ”(网址:http://**)列入“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
http://**)”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以上
信息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时的查询结果为准;
(3)供应商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
网”查询相关信息,若经查询发现供应商存在行贿犯罪行为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若
已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在本项目任命的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必须分别持有食品安全总监、
食品安全员的证书,且任命的人员必须在本项目履职,合同期内未经学校同意不允许更
换;
②投标人须按照云南省学校食堂“六 T”实务管理现场管理标准(2021 版)进行经
营管理食堂,合同期内本项目若出现不能通过上级部门的“六 T”考核复查,被撤销六
T 食堂称号,学校将有权单方面立即终止合同并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
③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须按校方要求,每个月至少一次到校开展本项目的月调度情
况汇报。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7 月 3 日至 2024 年 7 月 10 日 17 时前将:①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书;②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③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定
代表人证书)。上述资料的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及联系方 (略) 指定
邮箱 *@*63.com,报名材料审核无误后,代理公司会将报名表和招标文件购买
支付方式回传给投标人,投标人支付完毕且正确填写报名表并将 (略) 报
名邮箱后方视为报名成功。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电子版招标文件每份 5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 年 7 月 25 日上午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腾若工程项目管理咨询(云南)有限公司会议室(云南省
(略) 五华区海伦中心 1 座 1508),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为
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 (略) (http://**)
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昆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地 址: (略) 嵩明县职教 (略) 4 号
联系电话:0871-*
采购代理机构:腾若工程项目管理咨询(云南)有限公司
地 址: (略) 五华区海伦中心 1 座 1508
联 系 人:周老师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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