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修改通知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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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修改通知试

项目编号:GK*6(试)

招标文件修改通知

编号:GK*6(试)- B01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 (略) 天津海河柳林“设计之都”PPP项目总承包项目设计产业配套设施及设计公园(一期)驿站土建主体、二次及粗装修工程劳务分包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7.7.1履约保证金:以现金形式(电汇或银行转账)缴纳,缴纳比例:5%”,修改为:以现金形式(电汇或银行转账)缴纳,缴纳比例:3%。

2. 将《另附:设计产业配套设施及设计公园(一期)驿站土建主体、二次及粗装工程劳务合同》中,“第三部分 分包合同专用条款 16.3 履约担保提交形式、缴纳比例与时间:*方必须在合同签订前以现金形式足额向*方缴纳保证金,其中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额的5%(小写: ,大写: )”修改为:16.3 履约担保提交形式、缴纳比例与时间:*方必须在合同签订前以现金形式足额向*方缴纳保证金,其中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额的3%(小写: ,大写: )

????????????????招标人: (略) 天津海河柳林“设计之都”PPP项目总承包项目 (盖单位章)

2024年 7 月 5 日

,天津

项目编号:GK*6(试)

招标文件修改通知

编号:GK*6(试)- B01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 (略) 天津海河柳林“设计之都”PPP项目总承包项目设计产业配套设施及设计公园(一期)驿站土建主体、二次及粗装修工程劳务分包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7.7.1履约保证金:以现金形式(电汇或银行转账)缴纳,缴纳比例:5%”,修改为:以现金形式(电汇或银行转账)缴纳,缴纳比例:3%。

2. 将《另附:设计产业配套设施及设计公园(一期)驿站土建主体、二次及粗装工程劳务合同》中,“第三部分 分包合同专用条款 16.3 履约担保提交形式、缴纳比例与时间:*方必须在合同签订前以现金形式足额向*方缴纳保证金,其中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额的5%(小写: ,大写: )”修改为:16.3 履约担保提交形式、缴纳比例与时间:*方必须在合同签订前以现金形式足额向*方缴纳保证金,其中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额的3%(小写: ,大写: )

????????????????招标人: (略) 天津海河柳林“设计之都”PPP项目总承包项目 (盖单位章)

2024年 7 月 5 日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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