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县实验初级中学关于新城实验学校校园文化布置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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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应县实验初级中学关于新城实验学校校园文化布置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宝应县实验初级中学关于新城实验学校校园文化布置项目
品目

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宝应县实验初级中学
行政区域 宝应县 公告时间 2024年07月05日 11:03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06月14日 更正日期 2024年07月05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蒋菲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宝应县实验初级中学
采购单位地址 宝应 (略) 5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 宏信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溧水区永阳街道秦淮大道288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蒋菲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TDGW-G2024-004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宝应县实验初级中学关于新城实验学校校园文化布置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4-06-14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采购公告中的开标时间:2024年07月05日14时30分。
现变更为:2024年07月22日14时30分。
2、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4、投标费用:本次采购由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按照苏招协【2022】002号文件的标准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服务费。
现变更为:本次采购由采购人在中标公示结束后根据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标准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成交服务费。
3、重新上传设计图纸获取方式
4、原招标文件中的第四章项目需求中的:建议尺寸大小等。
现变更为:详见设计图纸,误差不超过±10%。(此项详见招标文件)
5、原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中的:验收时采购人和中标人均须在现场,验收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支付。质量、环保等方面检测不合格的,视为*方违约,采购人有权对服务进行退货处理,除对*方处罚合同价10%以外,*方还需要承担*方经济等所有损失。
现变更为:验收时采购人和中标人均须在现场,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可在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方承担。质量、环保等方面检测不合格的,视为*方违约,采购人有权对服务进行退货处理,除对*方处罚合同价10%以外,*方还需要承担*方经济等所有损失。
6、删除工程量清单

更正日期:

2024-07-04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宝应县实验初级中学

单位地址:宝应 (略) 59号

联系人:邵振广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宏信 (略)

单位地址:宝应 (略) 25号3号楼

联系人:朱正娟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正娟

电话:*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 (略) 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附件:(定稿)2024宝应新城实验中学-小品设计.pdf
(定稿)初中-扬州宝应县实验学校雕塑定稿.pdf
宝应县实验初级中学关于新城实验学校校园文化布置项目采购文件.doc
(定稿)2024宝应新城实验学校-文化墙设计-_1-60.pdf
(定稿)2024宝应新城实验学校-文化墙设计-_61-78.pdf
宝应中学雕塑.pdf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宝应县实验初级中学关于新城实验学校校园文化布置项目
品目

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宝应县实验初级中学
行政区域 宝应县 公告时间 2024年07月05日 11:03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06月14日 更正日期 2024年07月05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蒋菲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宝应县实验初级中学
采购单位地址 宝应 (略) 5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 宏信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溧水区永阳街道秦淮大道288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蒋菲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TDGW-G2024-004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宝应县实验初级中学关于新城实验学校校园文化布置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4-06-14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采购公告中的开标时间:2024年07月05日14时30分。
现变更为:2024年07月22日14时30分。
2、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4、投标费用:本次采购由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按照苏招协【2022】002号文件的标准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服务费。
现变更为:本次采购由采购人在中标公示结束后根据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标准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成交服务费。
3、重新上传设计图纸获取方式
4、原招标文件中的第四章项目需求中的:建议尺寸大小等。
现变更为:详见设计图纸,误差不超过±10%。(此项详见招标文件)
5、原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中的:验收时采购人和中标人均须在现场,验收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支付。质量、环保等方面检测不合格的,视为*方违约,采购人有权对服务进行退货处理,除对*方处罚合同价10%以外,*方还需要承担*方经济等所有损失。
现变更为:验收时采购人和中标人均须在现场,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可在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方承担。质量、环保等方面检测不合格的,视为*方违约,采购人有权对服务进行退货处理,除对*方处罚合同价10%以外,*方还需要承担*方经济等所有损失。
6、删除工程量清单

更正日期:

2024-07-04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宝应县实验初级中学

单位地址:宝应 (略) 59号

联系人:邵振广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宏信 (略)

单位地址:宝应 (略) 25号3号楼

联系人:朱正娟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正娟

电话:*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 (略) 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附件:(定稿)2024宝应新城实验中学-小品设计.pdf
(定稿)初中-扬州宝应县实验学校雕塑定稿.pdf
宝应县实验初级中学关于新城实验学校校园文化布置项目采购文件.doc
(定稿)2024宝应新城实验学校-文化墙设计-_1-60.pdf
(定稿)2024宝应新城实验学校-文化墙设计-_61-78.pdf
宝应中学雕塑.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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