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昌市梅花镇学前教育集团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内容
 
发送至邮箱

乐昌市梅花镇学前教育集团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LCTJ*CSQ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梅花镇学前教育集团食材配送服务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7月0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更正内容:


(一)原公告的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不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更正为: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工商个体户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响应)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其中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工商个体户须提供营业执照。

(3)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 (略) 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银发〔2015〕309号)]和《管理办法》规定,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相关企业[制造商、承建(承接)企业]所属行业应当与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相一致(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零售业)。

(4)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工商个体户证明文件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二)原磋商文件第一章 供应商须知

一 供应商须知表

1.3.6

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口是 ■否


更正为:


一 供应商须知表

1.3.6

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是 口否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7月05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采购文件与澄清(更正)修改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澄清文件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梅花镇学前教育集团

地址: (略) 梅花镇下街12号

联系方式:07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略) (略)

地?址: (略) (略) 33号灏景蓝湾2幢B单元204号商铺

联系方式:07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黎小姐

电?话:0751-*



(略) (略)


2024年07月05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LCTJ*CSQ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梅花镇学前教育集团食材配送服务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7月0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更正内容:


(一)原公告的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不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更正为: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工商个体户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响应)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其中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工商个体户须提供营业执照。

(3)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 (略) 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银发〔2015〕309号)]和《管理办法》规定,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相关企业[制造商、承建(承接)企业]所属行业应当与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相一致(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零售业)。

(4)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工商个体户证明文件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二)原磋商文件第一章 供应商须知

一 供应商须知表

1.3.6

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口是 ■否


更正为:


一 供应商须知表

1.3.6

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是 口否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7月05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采购文件与澄清(更正)修改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澄清文件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梅花镇学前教育集团

地址: (略) 梅花镇下街12号

联系方式:07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略) (略)

地?址: (略) (略) 33号灏景蓝湾2幢B单元204号商铺

联系方式:07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黎小姐

电?话:0751-*



(略) (略)


2024年07月05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