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琨澄排水工程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排水管道非开挖修复工程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昆山琨澄排水工程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排水管道非开挖修复工程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受昆山 (略) 委托,苏州 (略) 对其所需的2024年排水管道非开挖修复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相关内容进行更正,如下:
一、原文件内评分标准“企业业绩”:
投标单位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具有类似项目的业绩非开挖修复单项合同或单项合同中非开挖修复单位工程金额在*元及以上的,每具备1个得1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合格证明,网上中标公示截 (略) 径,招标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清单,缺任何一项不得分。其中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无原件不得分);非开挖修复单项合同或单项合同中非开挖修复单位工程金额在*元及以上的,每具备1个得1分(须提供合同、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发票(金额大于等于*元,开票日期须在项目公告之前),缺任何一项不得分。其中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无原件不得分、发票无需提供原件,发票复印件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开具金额不清晰的专家有权不给分;累计非开挖修复工程合同金额在*元及以上的,每具备1个得0.5分(须提供合同、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发票(金额大于等于*元,开票日期须在项目公告之前),缺任何一项不得分。其中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无原件不得分、发票无需提供原件,发票复印件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开具金额不清晰的专家有权不给分;合同不重复计取,最高10分。
二、现修改为:
投标单位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具有类似项目的业绩非开挖修复单项合同或单项合同中非开挖修复单位工程金额在*元及以上的,每具备1个得1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合格证明,网上中标公示截 (略) 径,招标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清单,缺任何一项不得分。其中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无原件不得分);非开挖修复单项合同或单项合同中非开挖修复单位工程金额在*元及以上的,每具备1个得1分(须提供合同、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发票(发票金额≥70%,开票日期须在项目公告之前),缺任何一项不得分。其中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无原件不得分、发票无需提供原件,发票复印件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开具金额不清晰的专家有权不给分;累计非开挖修复工程合同金额在*元及以上的,每具备1个得0.5分(须提供合同、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发票(发票金额≥70%,开票日期须在项目公告之前),缺任何一项不得分。其中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无原件不得分、发票无需提供原件,发票复印件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开具金额不清晰的专家有权不给分;合同不重复计取,最高10分。
其余内容不变
以上更正内容与原文件有冲突之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并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特此通知。
三、联系事项
1.采购单位:昆山 (略)
联系人:*工、包工 联系电话:0512-*
2.招标代理人(机构):苏州 (略)
地址: (略) (略) 新江商务大楼4楼
联系人:陈秦 联系电话:0512-*
受昆山 (略) 委托,苏州 (略) 对其所需的2024年排水管道非开挖修复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相关内容进行更正,如下:
一、原文件内评分标准“企业业绩”:
投标单位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具有类似项目的业绩非开挖修复单项合同或单项合同中非开挖修复单位工程金额在*元及以上的,每具备1个得1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合格证明,网上中标公示截 (略) 径,招标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清单,缺任何一项不得分。其中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无原件不得分);非开挖修复单项合同或单项合同中非开挖修复单位工程金额在*元及以上的,每具备1个得1分(须提供合同、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发票(金额大于等于*元,开票日期须在项目公告之前),缺任何一项不得分。其中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无原件不得分、发票无需提供原件,发票复印件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开具金额不清晰的专家有权不给分;累计非开挖修复工程合同金额在*元及以上的,每具备1个得0.5分(须提供合同、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发票(金额大于等于*元,开票日期须在项目公告之前),缺任何一项不得分。其中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无原件不得分、发票无需提供原件,发票复印件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开具金额不清晰的专家有权不给分;合同不重复计取,最高10分。
二、现修改为:
投标单位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具有类似项目的业绩非开挖修复单项合同或单项合同中非开挖修复单位工程金额在*元及以上的,每具备1个得1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合格证明,网上中标公示截 (略) 径,招标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清单,缺任何一项不得分。其中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无原件不得分);非开挖修复单项合同或单项合同中非开挖修复单位工程金额在*元及以上的,每具备1个得1分(须提供合同、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发票(发票金额≥70%,开票日期须在项目公告之前),缺任何一项不得分。其中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无原件不得分、发票无需提供原件,发票复印件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开具金额不清晰的专家有权不给分;累计非开挖修复工程合同金额在*元及以上的,每具备1个得0.5分(须提供合同、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发票(发票金额≥70%,开票日期须在项目公告之前),缺任何一项不得分。其中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无原件不得分、发票无需提供原件,发票复印件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开具金额不清晰的专家有权不给分;合同不重复计取,最高10分。
其余内容不变
以上更正内容与原文件有冲突之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并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特此通知。
三、联系事项
1.采购单位:昆山 (略)
联系人:*工、包工 联系电话:0512-*
2.招标代理人(机构):苏州 (略)
地址: (略) (略) 新江商务大楼4楼
联系人:陈秦 联系电话: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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