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白茆中心学校所属学校维修改造更正公告
2024年白茆中心学校所属学校维修改造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WH15CG2024FW3820(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白茆中心学校所属学校维修改造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7月0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原采购文件第六章第三节 专用合同条款16.违约现更正为:
16. 违约
16.1 发包人违约
16.1.1 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发包人以书面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竣工工期相应顺延 。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 (略) 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①赔偿损失:发包人应赔偿承包人因其自行实施或转由他人实施被取消的工作而给承包人造成的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设备租赁费、管理费等。②支付违约金: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一定金额的违约金,并弥补承包人因此所遭受的间接损失。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①向承包人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②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工程延期要求;③向承包人支付合理利润。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发包人应当排除障碍,使承包人尽快恢复建设工作,同时赔偿承包人在暂停施工期间的损失,包括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所造成的损失和实际发生的费用。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①赔偿损失:发包人应赔偿承包人因无法复工而产生的停工、窝工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设备租赁费、管理费等实际发生的费用。②支付违约金:发包人应支付违约金给承包人,以补偿承包人因发包人违约行为所遭受的损失。③顺延工期:发包人应同意承包人顺延工期,以弥补因无法复工而延误的工期。
(7)其他:/。
16.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28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更正日期:2024年07月0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文件其它内容不变。
2、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鸠江区教育局
地址: (略) (略) 789号
联系方式:05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普项目 (略)
地址: (略) 弋江区润地写字楼3号楼2109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云
电话:*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WH15CG2024FW3820(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白茆中心学校所属学校维修改造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7月0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原采购文件第六章第三节 专用合同条款16.违约现更正为:
16. 违约
16.1 发包人违约
16.1.1 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发包人以书面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竣工工期相应顺延 。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 (略) 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①赔偿损失:发包人应赔偿承包人因其自行实施或转由他人实施被取消的工作而给承包人造成的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设备租赁费、管理费等。②支付违约金: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一定金额的违约金,并弥补承包人因此所遭受的间接损失。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①向承包人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②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工程延期要求;③向承包人支付合理利润。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发包人应当排除障碍,使承包人尽快恢复建设工作,同时赔偿承包人在暂停施工期间的损失,包括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所造成的损失和实际发生的费用。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①赔偿损失:发包人应赔偿承包人因无法复工而产生的停工、窝工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设备租赁费、管理费等实际发生的费用。②支付违约金:发包人应支付违约金给承包人,以补偿承包人因发包人违约行为所遭受的损失。③顺延工期:发包人应同意承包人顺延工期,以弥补因无法复工而延误的工期。
(7)其他:/。
16.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28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更正日期:2024年07月0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文件其它内容不变。
2、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鸠江区教育局
地址: (略) (略) 789号
联系方式:05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普项目 (略)
地址: (略) 弋江区润地写字楼3号楼2109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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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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