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一中魁星分校家具电器及厨房用具采购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永春一中魁星分校家具电器及厨房用具采购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SZBGS[GK]*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永春一中魁星分校家具电器及厨房用具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7月05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事项1: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采购包1技术和服务要求-5、样品要求修改为:
序号 | 样品名称 | 数量 | 技术要求 |
1 | 学生课桌椅 (采购清单-序号2) | 1套 | 详见采购清单 |
2 | 办公椅 (采购清单-序号37) | 1套 | 详见采购清单 |
3 | 学生钢架床床换小样 (采购清单-序号7) | 1件 |
|
4 | 前排桌E1级中纤板面贴木皮小样,三面封边,一面不封边 (采购清单-序号15) | 1块 | 规格300*300*≥25mm |
事项2: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三、商务要求(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交货地点均修改为福建省永春一中分校(原城西中学)。
事项3: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三、商务要求(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合同支付方式均修改为:
6 | ★ | 合同支付方式 | 1、货物到达采购人处,经采购人清点无误后,中标人开具合同总价50%的正式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 2、货物经最终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中标人开具合同总价50%的正式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7月05日
无
名称:福建省永春文明中学
地址: (略) 永春县石鼓镇卿园村367号
联系方式:0595-*
名称: (略)
地址:温泉 (略) 201号华林大厦10层02室
联系方式:0591-*-8616
项目联系人:林恒、胡文姬、郑玲
电话:0591-*-8616
(略)
2024年07月05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SZBGS[GK]*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永春一中魁星分校家具电器及厨房用具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7月05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事项1: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采购包1技术和服务要求-5、样品要求修改为:
序号 | 样品名称 | 数量 | 技术要求 |
1 | 学生课桌椅 (采购清单-序号2) | 1套 | 详见采购清单 |
2 | 办公椅 (采购清单-序号37) | 1套 | 详见采购清单 |
3 | 学生钢架床床换小样 (采购清单-序号7) | 1件 |
|
4 | 前排桌E1级中纤板面贴木皮小样,三面封边,一面不封边 (采购清单-序号15) | 1块 | 规格300*300*≥25mm |
事项2: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三、商务要求(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交货地点均修改为福建省永春一中分校(原城西中学)。
事项3: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三、商务要求(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合同支付方式均修改为:
6 | ★ | 合同支付方式 | 1、货物到达采购人处,经采购人清点无误后,中标人开具合同总价50%的正式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 2、货物经最终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中标人开具合同总价50%的正式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7月05日
无
名称:福建省永春文明中学
地址: (略) 永春县石鼓镇卿园村367号
联系方式:0595-*
名称: (略)
地址:温泉 (略) 201号华林大厦10层02室
联系方式:0591-*-8616
项目联系人:林恒、胡文姬、郑玲
电话:0591-*-8616
(略)
2024年07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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