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西县产业园区外围排水系统金和新堂排涝沟、双青排洪沟清淤疏浚工程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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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西县产业园区外围排水系统金和新堂排涝沟、双青排洪沟清淤疏浚工程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揭西县产业园区外围排水系统(金和新堂排涝沟、双青排洪沟)清淤疏浚工程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机构:广东 (略) 发布时间:2024-07-05 17:28:42

采购计划编号:*-2024-*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DRX-*C01B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揭西县产业园区外围排水系统(金和新堂排涝沟、双青排洪沟)清淤疏浚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7月03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揭西县产业园区外围排水系统(金和新堂排涝沟、双青排洪沟)清淤疏浚工程):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因中标单位放弃了本项目的中标资格,依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本次采购失败。重新开展项目采购活动。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以项目中标/成交金额作为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方式。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的“工程类”计算后的75%收取。,更正为:/。

原公告的合同包1(揭西县产业园区外围排水系统(金和新堂排涝沟、双青排洪沟)清淤疏浚工程)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未中标。废标原因为:因中标单位放弃了本项目的中标资格,依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本次采购失败。重新开展项目采购活动。。

原公告的合同包1(揭西县产业园区外围排水系统(金和新堂排涝沟、双青排洪沟)清淤疏浚工程)代理服务费金额:1.*(万元),更正为:0.*(万元)。

原公告的合同包1(揭西县产业园区外围排水系统(金和新堂排涝沟、双青排洪沟)清淤疏浚工程)代理服务费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更正为: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7月05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揭西县金和镇人民政府

地址:揭西县金和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06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 (略)

地址: (略) 榕 (略) 与黄岐山大道交界东北100米广银大厦17楼

联系方式:06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庆春

电话:0663-*

广东 (略)

2024年07月05日


揭西县产业园区外围排水系统(金和新堂排涝沟、双青排洪沟)清淤疏浚工程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机构:广东 (略) 发布时间:2024-07-05 17:28:42

采购计划编号:*-2024-*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DRX-*C01B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揭西县产业园区外围排水系统(金和新堂排涝沟、双青排洪沟)清淤疏浚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7月03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揭西县产业园区外围排水系统(金和新堂排涝沟、双青排洪沟)清淤疏浚工程):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因中标单位放弃了本项目的中标资格,依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本次采购失败。重新开展项目采购活动。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以项目中标/成交金额作为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方式。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的“工程类”计算后的75%收取。,更正为:/。

原公告的合同包1(揭西县产业园区外围排水系统(金和新堂排涝沟、双青排洪沟)清淤疏浚工程)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未中标。废标原因为:因中标单位放弃了本项目的中标资格,依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本次采购失败。重新开展项目采购活动。。

原公告的合同包1(揭西县产业园区外围排水系统(金和新堂排涝沟、双青排洪沟)清淤疏浚工程)代理服务费金额:1.*(万元),更正为:0.*(万元)。

原公告的合同包1(揭西县产业园区外围排水系统(金和新堂排涝沟、双青排洪沟)清淤疏浚工程)代理服务费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更正为: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7月05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揭西县金和镇人民政府

地址:揭西县金和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06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 (略)

地址: (略) 榕 (略) 与黄岐山大道交界东北100米广银大厦17楼

联系方式:06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庆春

电话:0663-*

广东 (略)

2024年07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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