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公资建号郏县银马路凤翔大道-龙山大道新建工程项目-第一标段-招标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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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公资建号郏县银马路凤翔大道-龙山大道新建工程项目-第一标段-招标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22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资金现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2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0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略) (凤翔大道-龙山大道)新建工程项目

施工招标文件

0a*b*e8dcf*f977

招 标 人: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 (略)

日 期:二○二四年七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4

1.1 项目概况......................................................................................................................... 16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6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 16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6

1.5 费用承担......................................................................................................................... 17

1.6 保密................................................................................................................................ 17

1.7 语言文字......................................................................................................................... 17

1.8 计量单位......................................................................................................................... 17

1.9 踏勘现场......................................................................................................................... 18

1.10 投标预备会.................................................................................................................... 18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8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8

1.11 分包............................................................................................................................... 18

1.12 偏离............................................................................................................................... 18

2. 招标文件.................................................................................................................................. 18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18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18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19

3. 投标文件.................................................................................................................................. 19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19

3.2 投标报价......................................................................................................................... 19

3.3 投标有效期...................................................................................................................... 19

3.4 投标保证金...................................................................................................................... 20

3.5 资格审查资料.................................................................................................................. 20

3.6 备选投标方案.................................................................................................................. 20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20

4. 投标......................................................................................................................................... 21

4.1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上传.................................................................................................... 21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2

5. 开标......................................................................................................................................... 22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22

5.2 开标程序.......................................................................................................................... 22

6. 评标......................................................................................................................................... 22

6.1 评标委员会...................................................................................................................... 22

6.2 评标原则......................................................................................................................... 23

6.3 评标................................................................................................................................ 23

7. 合同授予.................................................................................................................................. 23

7.1 定标方式......................................................................................................................... 23

7.2 中标候选人公示............................................................................................................... 23

7.3 中标通知......................................................................................................................... 23

7.4 履约担保......................................................................................................................... 23

7.5 签订合同......................................................................................................................... 23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24

8.1 重新招标......................................................................................................................... 24

8.2 不再招标......................................................................................................................... 24

9.纪律和监督............................................................................................................................... 24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24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24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25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25

9.5 投诉................................................................................................................................ 25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5

第三章 评标办法.................................................................................................................................. 26

评标办法前附表............................................................................................................................. 26

1、评标方法.................................................................................................................................. 32

2、评审标准.................................................................................................................................. 33

2.1 初步评审标准.................................................................................................................. 33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33

3、评标程序.................................................................................................................................. 33

3.1 初步评审......................................................................................................................... 33

3.2 详细评审......................................................................................................................... 33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4

3.4 评标结果......................................................................................................................... 34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35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36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39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40

第六章 图纸(交易系统附件中自行下载)............................................................................................ 57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58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59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61

(一)投标函......................................................................................................................... 61

(二)投标函附录.................................................................................................................. 62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63

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67

六、施工组织设计......................................................................................................................... 68

附表一: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69

附表二:拟配备本项目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69

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 70

七、项目管理机构......................................................................................................................... 71

(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71

(二) 主要人员简历表.......................................................................................................... 72

八、资格审查资料......................................................................................................................... 74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74

(二)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75

九、其他材料................................................................................................................................ 75

附件3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77

投标基本信息采集表...................................................................................................................... 78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略) (凤翔大道-龙山大道)新建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略) (凤翔大道-龙山大道)新建工程项目(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402-*-04-01-*)已由郏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郏发改审服【2024】2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 (略) (凤翔大道-龙山大道)新建工程项目

2.2项目编号:郏采招标-2024-26

2.3项目概况:本项目北 (略) 与凤翔大道交叉口,向 (略) 与龙山大道交叉口到达终点,桩号:K0+000-K0+576.967,路线全长576.967m。红线宽度 20m,双向二车道,设计速度40km/h,规划断面布置形式:4 米(人行道)+2.5米(非机动车道)+3.5米(机动车道)+3.5米(机动车道)+2.5米(非机动车道)+4米(人行道)=20米。建设内 (略) 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

2.4资金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2.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标准;

2.8工期:6个月;

2.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10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2.11是否专门面对中小微企业采购:是。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3.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

3.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拟派项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6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7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投标人与其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3.8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和《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按照《郏县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郏财字[2022]35号)要求,在本次招标活动中,投标人只需提供满足资格审查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详见后附件:郏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

(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3)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按照财库〔2016〕125号文,采购人、代理机构在开标时通过“中国执行 (略) ”“信用中国”及“中国 (略) ”查询投标人信用情况,如有不良情况,按无效标处理;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10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投标人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就提供虚假资料随时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和法律后果(由投标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定,承诺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章)。

4、获取招标文件

4.1时间:2024年7月8日至2024年7月3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

4.2地点: (略) (略) 网站。

4.3方式:潜在投标供应商需凭CA数字证书 (略) (略) 网站(网址:http://**)“登*业务系统”入口进入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链接地址:http://**

办理CA 证书:http://**

4.4售价:0元/份。

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5.1时间:2024年7月31日9时20分。

5.2地点: (略) (略) 电子交易系统,未按要求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本项目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及《关于“不见面开标系统”升级的通知》等相关公告。

6、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公告同时在《河南省 (略) 》、《 (略) (略) 》、《郏县 (略) 》、《河南省公共 (略) 》、《 (略) (河南省· (略) )》上发布。

7、其他补充事宜

监督部门:郏县建设工程招投标事务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号:*MB0W*A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375-*

可 (略) (略) 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在线质疑(异议)、投诉。

该公告已同步至“ (略) (略) 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略) (略) 交叉口西北角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

代理机构:河南 (略)

地址: (略) 新城区和盛时代广场7号楼912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2.本项目投标人不用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3.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4.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4.1投标人登录《 (略) (河南省?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8080/ggzy/)下载“平顶山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 (略) (河南省?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4.2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4.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名称为“备份”的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

5.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 (略) (河南省?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8080/ggzy/)。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5.2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6.“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具体内容见: (略) (略) 关于恢复重大紧急项目交易服务的公告http://**)

6.1开标时,投 (略) 上远程异地解密时,请用CA证书 (略) (略) 业务系统,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点击解密来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每位投标人的解密时间从开标时间起60分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解密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6.2如出现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情况,投标人应及时联系招标人(代理机构)进行说明。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1)如果是投标文件自身问题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该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解密。

(2)如果是电子化交易系统问题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将由技术人员进行排查处理。如短时间内问题无法解决的,将由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监督部门申请暂停开标,待问题解决后继续开标。

6.3所有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由招标人(代理机构)操作,对开标结果进行公示。

6.4投标人应保证在开标期间电话、电脑、网络等能够正常使用,投标人因停电、电脑病毒、网络堵塞等原因,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6.5解密完成后,投标人可登录到交易系统查看自己的投标报价。如对自己的报价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报价内容显示后20分钟内联系招标人(代理机构)进行质疑,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的,视为认可开标结果显示内容。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名称: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

地址: (略) (略) 交叉口西北角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河南 (略)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

地址: (略) 新城区和盛时代广场7号楼912

1.1.4

招标项目名称

(略) (凤翔大道-龙山大道)新建工程项目

1.1.5

项目建设地点

北 (略) 与凤翔大道交叉口,向 (略) 与龙山大道交叉口到达终点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财政资金,100%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

1.3.2

工期

6个月

1.3.3

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标准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详见招标公告中“3.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

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10日前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15日前

1.11

分包

允许,分包仅限于承包人自行施工范围内的非主体、非关键工程。

1.12

偏离

允许优于招标文件的偏离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

其他材料

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澄清、修改、补充、补遗和其它等内容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补充或解释等文件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生的为准。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10日前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24年7月31日9时20分(北京时间)

3.3.1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

3.4.1

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元整;

二、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三、递交要求及形式:

3.1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现金或保函形式,当采用现金形式时须从投标人基本户转出。注:为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压力,响应相关政策,鼓励投标人使用保函形式。

3.2投标人打开http://**:8080/ggzy 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对应已参与投标项目依次点击“参与投标”→“费用缴纳指南”→“费用缴纳说明”→“保证金缴纳说明单”,获取平顶山银行虚拟子账户缴纳说明单,根据每个标段缴纳说明单生成的银行账户在缴纳截止时间前缴纳;

3.3成功缴纳后重新登录前述系统查询确定费用到账,依次点击“参与投标”→“保证金绑定”→“绑定”进行投标保证金绑定。

3.4投标人要严格按照“保证金缴纳说明单”内容缴纳、成功绑定投标保证金,未绑定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未按时交纳。

3.5每个投标人每个项目每个标段只有唯一缴纳账号,切勿重复缴纳或错误缴纳。

3.6未按上述规定操作引起的无效投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7 若以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的遵循保函缴纳的相关要求。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2021年1月1日以来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

按本招标文件的相关章节及附件和附表的格式要求等。

3.7.4

投标文件份数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一份。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略) (略) 电子交易系统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略) (略) 网上开标大厅

5.2

开标程序

按网上电子开标流程。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共5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2/3。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参加评标的专家由招标人在开标前从相关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上述规定为一组评标专家组成方式,根据项目标段数量和评标工作量,可由多组专家完成评审,但一个标段只能由一组专家评审。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会

确定中标人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

7.2

中标候选人公示

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上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

7.4.1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保函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价的5%

10 需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词语定义

10.1.1

不良行为记录

1.投标企业或个人 (略) 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3.在“信用中国”网站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被限制或者禁止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严重失信主体”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4.被吊销许可证件、营业执照,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取消投标资格的。

10.2 最高投标限价(即招标控制价)

本工程招标控制价:*.41元。

【 (略) 政工程分部分项工程费(不含税):*.1元; 交通工程分部分项工程费(不含税): *.19 元;排水工程分部分项工程费(不含税):*.42 元;照明工程分部分项工程费(不含税):*.21元;园林绿化工程分部分项工程费(不含税):*.63 元;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含税)为 *.86元;规费(不含税)为*.1 元;增值税为*.63元;措施项目费为 *.13 元;措施项目费(不含税、不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为*.27元;暂估价为0 元;暂列金额为 0元】。

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10.3 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

10.3.1

按照本须知第5.1款的规定,投标人不用到场, (略) 上远程异地解密时,请用CA证书 (略) (略) 业务系统,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点击解密来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每位投标人的解密时间从开标时间起60分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解密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10.4 中标公示

10.4.1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3 日。

10.5 知识产权

10.5.1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10.6 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10.6.1

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 8 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7 同义词语

10.7.1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10.8 监 督

10.8.1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10.9 解释权

10.9.1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10.10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一、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

施工承包合同签订后具备施工条件后预付合同价款的30%;进度款按形象进度拨付至已完成合格工程价款的85%,结算审计后支付至结算价款的97%,剩余3%待缺陷责任期满且无问题后一次性付清(若投标人提供质量保证金为银行保函时,结算审计后支付至结算价款的100%)。

二、合同价调整的因素

1、除发生施工图设计变更、技术核定、现场签证、主材调差及合同约定需要调整的内容按实际发生调整外,其它均不再调整。①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的项:当设计变更、技术核定、现场签证及合同约定需要调整的内容的工程量按投标时的投标单价进行调整。②工程量清单未列的项:如与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的项类似,则根据投标时的投标单价进行调整;如工程量清单中没有,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及配套规范组出综合单价。

2、政策性调整,招标文件规定有的按招标文件执行,已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没有明确的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3、材料价格发生变化时,投标人应承担材料价格±5%(包括±5%)的风险,即施工期间该工程所用的主要材料发生的价格涨跌幅度在±5%(包括±5%)范围内时,材料价格风险由中标人承担,结算中不予调整。施工期间主要材料价格涨跌幅度超过±5%以外部分,材料价格风险由招标人承担(最终结算材料单价=中标人投报单价±上述 5%以外部分)。施工期间主要材料的价格以施工当期的《平顶山工程造价》公布价格或招 (略) 场价格为准。

4、材料或设备有暂定价的,中标单位在采购前,材料或设备的品牌或厂家及价格等需征得建设、监理单位考察书面认可方可购买;竣工结算时,按建设单位签认的价格计入工程造价。

5、招标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和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相比,当工程量变动幅度在工程量清单数量

±15%(含±15%)以内时,其综合单价不调整;当工程量变动幅度在工程量清单数量±15%(不含±15%)以上时,仅调整超出±15%外部分的单价。

三、其它要求和条件

1、工程质量应达到招标文件所要求的质量标准。若因中标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投标时所报的质量等级,中标人应无条件返修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赔偿费用。

2、中标人必须承担总承包责任,涉及需分包的内容应经发包人确认,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具体施工范围由招标人确定,招标人有权取消或调整分部分项工程内容,中标人应遵守招标人因建设需要对本项目(工程量和工作内容等)的调整。

3、 施工过程中中标人应 (略) 政工程的保护,尽可能 (略) 政设施。

4、中标人在涉及本工程的订货、运输、交货和施工、安装等过程中出现合同纠纷、人身、设备事故均由承包人负责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

5、由中标人采购的主要材料,购置前必须得到招标人和监理方的项目总监认可,购置的材料在使用前须按规定检验,检验、试验费用由中标人负责,并提供合格证、复试报告,其规格、标准、质量须符合设计要求并能满足工程施工需要。

6、 严格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及省、市、区的相关规定进行施工。

7、根据豫建建【2018】16 号文、平建办【2018】121 号《关于加强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的通知》及中华人民 (略) 令第724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相关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对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做出以下承诺:

(1)在中标后,按中标价的2%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2)本项目要求农民工实行实名制管理,中标单位应设立农民工工资专款专户,并建立人工费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

(3)一旦承包的工程项目中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可由相关部门从该保障金中先予以划支。

(4)中标人应承诺严格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实行银行代发工资制度,按相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分包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

8、项目暂列金额(如有)及暂估价(如有)与招标控制价一起公布,暂列金额及暂估价在投标人投标报价时不得作为让利条件,其归属权和使用权属于招标人。

9、本次公布的招标控制价已包含各种材料按规定所需的检验、试验所发生的费用,投标人投报的材料价格均应含此费用,施工中、结算时不再调整;凡是有节能备案要求的,中标人必须满足节能备案要求,投标报价时慎重报价,所涉及的费用招标人视为已含在投标报价内,结算时不再调整。

10、招标人对业绩及其他投标资料的真实性保留随时核查的权利,投标人须保证提供的业绩及其他投标资料真实有效,如发现提供虚假业绩及投标资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和法律后果。

11、承包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承包人或其分包方自身原因造成资质(资格)条件降低或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承揽项目资格,不再符合本项目要求的,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均由相应责任方承担。

12、工程施工过程中,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交叉施工以及不可抗力等造成的工期延误,中标人可以书面要求发包人顺延工期,但不因工期顺延增加费用。

注:以上所有条款投标人应逐条全文承诺。承诺条件必须优于或等于招标文件要求,实质上未响应招标人要求的评审委员会可否决其投标。

10.14

质疑投诉

投标人对招标项目提起质疑和投诉时,必须在法定时间内以书面方式按照相关规定程序进 行,所有质疑和投诉材料必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注明法定代表人手机联系方式,同时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并加盖公章。若委托代理人提质疑和投诉的,还必须出具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对不按上述要求进行的质疑、投诉、举报、短信、匿名反应等, 招标人、代理机构、监督部门将不予受理。招标人在处理质疑时需由被质疑人配合调查取证并提供材料时,被质疑人必须配合并按时提交相关材料,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10.15

其它

1、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

各供应商:

欢迎贵公司参与河南省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

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 (略) “河南省 (略) ”查询联系。

2、落实价格评审优惠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对中小微企业采购,故不进行报价扣除。

3、落实绿色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政策

本项目落实落实绿色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政策。

说明:本表中内容与本招标文件其他处(评标办法除外)要求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项目经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技术负责人: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4)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 费用承担

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代理服务费

投标人应在中标后向招标代理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此项费用由投标人综合考虑到投标报价中,不单独列项报价。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按照下表所示费率及计算标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招标代理人一次性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

费率 项目类型

预算金额(万元)

工程

*元以下(含*元)

1.2%

100-*元(含*元)

1.0%

500-*元(含*元)

0.7%

1000-*元(含*元)

0.4%

*元-1亿元(含1亿元)

0.25%

1-5亿元(含5亿元)

0.10%

5-10亿元(含10亿元)

0.045%

10-50亿元(含50亿元)

0.010%

50-100亿元(含100亿元)

0.008%

100亿元以上

0.004%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组织踏勘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应符合相关要求。

1.12 偏离

不允许负偏离。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另附);

(6)图纸(另附);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1.10 款、第2.2 款和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在电子交易系统中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电子交易系统中提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以电子文档形式在电子交易系统中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并在电子交易系统发出。但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并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请潜在投标人随时查询有关公告、澄清、修改等信息。若因潜在投标人没有及时查看到相关信息而造成的投标失误,责任自负。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投标保证金

(4)投标人信用承诺函;

(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6)施工组织设计;

(7)项目管理机构;

(8)资格审查资料;

(9)其他材料;

(10)全省 (略) 政施工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承诺书。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

3.2.3 招标人设有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投标人名义以外的其他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资格审查的资料: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 (略) 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电子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 投标文件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5 特别注意事项

本项目为电子化交易项目,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文件是投标人、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通过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并经过签章和加密后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电子化投标文件具体制作教材请投标人通过CA证书登录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在右上角“组件下载”中查看)制作电子化投标文件,需仔细阅读以下条款。

一、电子化投标

(一)网上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1、递交形式: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的形式缴纳(账户必须是已 (略) 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或供应商诚信库中的账户)。

2、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应在规定的缴纳截止时间前 (略) 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将保证金成功绑定至所投标项目和标段。保证金绑定操作手册,请 (略) (略) 网站在办 (略) 上投标栏目查看。

3、投标人在成功绑定后,可以将系统生成的回执单图片制作在投标文件中,作为缴纳保证金的依据。

4、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并充分考虑异地跨行转账到账时间等因素,因投标人操作不当或银行到账时间等问题造成保证金无法正常绑定影响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5、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项目结束后,由中介服务机构向中心项目负责人提出退款申请,项目负责人同意并经财务部门核对后, (略) 退还给投标人。

(二)电子化投标文件的签章

1、投标人在生成电子化投标文件后,应对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签章,未进行签章的视为无效投标。

2、招标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人在进行电子化投标文件签章时,以签盖法定代表人签章为准。电子化投标文件具体制作教材请投标人通过CA证书 (略) 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在右上角“组建下载”中查看。

(三)电子化投标文件的格式及上传投标

1、投标人所上传的电子化投标文件,应是通过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的,经过签章和加密后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包含用于投标文件上传的主文件(项目文件格式为:xxx公司_ 项目名称.file)和用于应急补救的投标文件备份文件(项目文件格式为:xxx公司_ 项目名称.bin),备份文件主要用于电子化开标出现技术问题后的补救,请投标人随身携带。

注:投标人投报多个标段的,根据标段制作各个标段的投标文件后上传

2、电子化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 (略) 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仍未上传成功的电子化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注:如按照电子化投标操作教材制作完成的电子化投标文件无法上传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的联系中心技术人员,以便有充分的时间进行处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处理技术问题和上传数据等工作所需的时间问题,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上传

4.1.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二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投标文件至电子交易系统。

4.1.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途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投标人所上传的电子化投标文件,应是通过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的,经过签章和加密后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包含用于投标文件上传的主文件(项目文件格式为:xxx公司_ 项目名称.file)和用于应急补救的投标文件备份文件(项目文件格式为:xxx公司_ 项目名称.bin),

4.1.4电子化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 (略) 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仍未上传成功的电子化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略) (略) 电子交易系统中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不见面电子开标,开标时,投 (略) 上远程异地解密时,请用CA证书 (略) (略) 业务系统,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点击解密来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每位投标人的解密时间从开标时间起60分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解密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5.2 开标程序

电子化投标文件采用双重加密方式。开标时,首先由投标人使用CA证书,在规定时间内对其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首次解密,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再由中介服务机构使用CA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再次解密。

注:电子化投标文件解密异常的处理:如出现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情况,投标人应及时联系中介服务机构说明。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理:首先由技术人员进行问题排查。经技术人员排查后,是投标人文件自身问题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该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解密和唱标,开标会议继续进行。经技术人员排查后,如果是电子化交易系统问题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将由技术人员对问题进行处理。如短时间内问题无法解决的,将由中介服务机构向监督部门申请,经监督部门同意后,暂停开标会议,待问题解决后继续开标。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对电子化投标文件有质疑的,将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对投标人发起质疑。质疑回复内容确认后,投标人的回复文件必须以经过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 PDF 格式文件为准,并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提交至评标委员会。

评标时如因系统异常、停电、电脑病毒、网络堵塞等原因无法正常进行的,由技术人员排查解决,短时间无法解决的,经监督部门同意后,暂停评标活动,待问题解决后继续评标。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

7.3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7.4 履约担保

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7.4.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 签订合同

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赔偿。

7.5.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l)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1.1 禁止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一)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二)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三)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四)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五)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六)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2.1禁止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一)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二)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三)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五)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9.2.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1.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条件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项目经理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其它资格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总价

不超过招标控制价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工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 项规定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子目编码、子目名称、子 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符合“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技术标: 25 分

商务标: 50 分

综合标: 25 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招标控制价×K+投标报价×(1-K)。

其中:K为招标控制价权重系数,取值范围为0.3≤K≤0.5,在开标系统内现场随机抽取,K值在取值区间内间隔为0.1。

投标报价为各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少于5家时(不含5家),则以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投标报价。

上述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有效投标报价在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时,均不含:规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暂列金额与专业暂估价、增值税。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条款号

序号

内容

分值

评审标准

评审得分

2.2.4(1)

技术标

(25分)

1

主要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1-3分

施工方案(含工程特点、施工重点与难点及绿色施工)总体安排合理,运用先进、合理的施工工艺、施工机械;对施工难点有先进和合理的建议。

2<得分≤3

施工方案(含工程特点、施工重点与难点及绿色施工)总体安排合理,施工工艺、施工机械合理、可行;对施工难点有合理的建议。

1≤得分≤2

2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1-2.5分

组织机构形式合理,有完善的指挥系统、质量监控系统、联络协调系统,对项目提出先进、可行、具体的保证措施。主体结构质量保证措施完整得力、经济、安全、切实可行。主体结构、装饰装修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

1.5<得分≤2.5

组织机构形式基本合理,指挥系统、质量监控系统、联络协调系统,具体措施可行。主体结构质量保证措施经济、安全、基本可行。主体结构、装饰装修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不得偷工减料。

1≤得分≤1.5

3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1-2分

施工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管理目标具体,全员安全责任制明确,现场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人员配备满足国家规定要求。根据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现场重大危险源辨识全面,制定有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并明确有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安全技术方案措施科学合理、先进可行。

1.5<得分≤2

有施工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安全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现场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满足国家规定。根据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正确识别现场重大危险源并有相应的安全防护管理措施。制定有本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相关专项施工方案(或方案计划),安全技术方案、措施基本可行。

1≤得分≤1.5

4

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及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

1-3分

创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目标明确,有针对项目实际情况,科学可行的创建计划和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规程的创建保证措施和安全文明措施费用投入使用计划,现场施工区、生活区、办公区等设置科学规范,符合有关文明施工、健康卫生的规定。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符合河南省《城市 (略) 政基础设施 (略) 扬尘污染防治标准》(DBJ41/174)的规定,防治方案科学、先进。

2<得分≤3

有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创建目标计划和创建措施,有安全文明措施费用投入使用计划,现场施工区、生活区、办公区等设置符合有关文明施工、健康卫生的规定。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基本达到河南省《城市 (略) 政基础设施 (略) 扬尘污染防治标准》(DBJ41/174)的规定,有防治方案。

1≤得分≤2

5

工期保证措施

1-2分

工期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保证措施合理且有针对性,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

1.5<得分≤2

工期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保证措施基本合理,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

1≤得分≤1.5

6

拟投入资源配备计划

0.5-2分

1.机械: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采用先进机械设备且配置合理、先进,满足安全技术规范和施工进度需要;PC构件运输、安装设备满足施工要求;

2.劳动力: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较好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准确;

3.主要物资计划:主要物资(含PC构件的供应需求)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较好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准确。

1<得分≤2

1.机械: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机械设备配置基本合理,满足安全技术规范和施工进度需要;

2.劳动力: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基本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基本合理;

3.主要物资计划:主要物资(含PC构件的供应需求)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基本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基本合理。

0.5≤得分≤1

7

施工 (略) 络计划图

0.5-2分

(略) 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合理、可行、满足招标文件对工期的要求。

1<得分≤2

(略) 基本准确,计划编制基本可行。

0.5≤得分≤1

8

施工总平面图布置

0.5-1分

总体布置有针对性、合理、能较好满足施工需要,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材料堆放有序。

1

总体布置基本合理、基本满足施工需要。

0.5

9

技术创新的应用实施措施

1-2分

(1)节能减排、(2)绿色施工、(3)工艺创新、(4)装配式建筑等技术创新的应用实施措施符合工程情况,具有针对性、可行性、经济适用性。

1.5<得分≤2

(1)节能减排、(2)绿色施工、(3)工艺创新、(4)装配式建筑等技术创新的应用实施措施基本符合工程情况,具有针对性。

1≤得分≤1.5

10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BIM等的程度

1-2分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BIM等的程度满足设计要求,符合施工需要和相应技术标准等规定,经济适用。

1.5≤得分≤2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BIM等的程度满足设计要求,基本符合施工要求和相应技术标准等规定。

1<得分≤1.5

11

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监控和数据处理

0.5-1.5分

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监控和数据处理系统布置合理,满足需要。

1≤得分≤1.5

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监控和数据处理系统布置基本符合需要。

0.5<得分≤1

12

风险管理措施

1-2分

风险防控管理措施齐全,风险预控符合规范要求,风险控制要点定位准确,各阶段风险控制及应急措施得力。

1.5<得分≤2

风险防控管理措施基本齐全,风险预控符合规范要求,风险控制要点定位基本准确,有各阶段风险控制及应急措施。

1≤得分≤1.5

2.2.4(2)

商务标(50分)

1、投标报价的评审(30分)

本评分标准中所述“投标报价”是指《投标函附录》中不含“规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暂列金额与专业暂估价、增值税”的投标报价,上述项目费用属不可竞争费用,不参与商务部分的评分。

当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时,得基本分20分。当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时,每低1%在基本分20分的基础上加2分,最多加10分;当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5%以上(不含5%)时,每再低1%在满分30分的基础上扣3分,扣完为止;当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时,每高1%在基本分20分的基础上扣2分,扣完为止。不足±1%,按比例加减分。

2、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单价评审(10分)

从最高投标限价中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权重最大的前10-30项清单项目中抽取15项,在剩余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项目中抽取5项。

综合单价基准值是以各有效投标报价中(当有效投标人5名及以上,去掉1个最高值、1个最低值)对应抽取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投标人报价在综合单价基准值95%–103%范围内(不含95%和103%)的,每项得0.5分;在综合单价基准值90%–95%范围内(含90%和95%)每项得0.25分。满分共计10分。超出该范围的不得分。

3、措施项目费的评审(不含安全文明措施费)(5分)

措施项目费基准值是在最高投标限价中措施项目费用80%-110%范围之间的有效投标人所报措施项目费的算术平均值。

投标所报措施费与措施项目基准值相等得基本分 3 分。当投标报价低于措施项目基准值时,每低 1%在基本分 3 分的基础上加 0.1 分,最多加至 5 分为止;当高于措施项目基准值时,每高于 1%时,在基本分 3 分的基础上扣 0.2 分,扣完为止。

4、主要材料项目单价(5分)

从最高投标限价中材料总价权重最大的前10-20项材料中抽取6项,在剩余材料中抽取4项。

主要材料单价基准值是以各有效投标报价中(当有效投标人5名及以上时,去掉1个最高、1个最低值)对应抽取材料单价的算术平均值。

当投标人报价在材料单价基准值95%–103%范围内(不含95%和103%)每项得0.5分,在材料单价基准值90%–95%范围内(含90%和95%)每项得0.25分。超出该范围的不得分。材料单价与综合单价组成中价格不一致时该项为0分。

2.2.4(3)

综合标(25分)

序号

项 目

评审标准

评审计分

1

类似业绩(5 分)

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每承担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得2.5分,最多得5分。(提供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扫描件)。

0≤得分≤5

2

服务承诺(8分)

1、投标人根据企业自身情况作出的有关质量、资金拨付和专业配合服务、后期服务等方面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对所有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内容进行横向比较,在0-5分之间打分。服务承诺应符合工程实际情况,确保依法依规,合理,可行。无优惠承诺或不切合项目实际可打0分。

0≤得分≤5

2、 (略) 内部规章制度与当地行业主管部门和*方要求发生冲突,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能遵从当地实际,以当地要求为准,评标委员会根据承诺内容是否全面、详尽、可行,横向对比在0-3分之间打分。

0≤得分≤3

3

履职尽责承诺(10分)

具有全面、详实、可行、合法有效的书面保证技术措施落实到位的承诺和落实不到位的处理承诺,其中包括各关键岗位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相关技术人员、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质检员(或质量员)、专职安全员的在岗、更换等履职尽责承诺,提供承包商履约保证。评标委员会根据承诺内容,在6≤得分≤10之间打分。

具有可行、合法有效的书面保证技术措施落实到位的承诺和落实不到位的处理承诺,其中包括各关键岗位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相关技术人员、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质检员(或质量员)、专职安全员的在岗、更换等履职尽责承诺,提供承包商履约保证。评标委员会根据承诺内容在0≤得分≤5分之间打分。

0≤得分≤10

4

招标人意见(2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文件编制水平及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进行横向对比在0-2分之间打分。

0≤得分≤2

注:

1、本评标办法中与本招标文件中其他处内容不一致时,以本评标办法为准,若本评标办法前附表与评标办法正文、附件不一致时以前附表为准,本评标办法中总分值与分项分值不一致时,以分项分值为准(明显有误的除外)。

2、本评标办法中所涉及所有证件均以投标文件电子版中所附扫描件为准,不再另行提供原件。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l)技术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商务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综合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l)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标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标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综合标计算出得分C。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B+C(最终得分为各个评委计分的算术平均值)。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将被否决。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GF—2017—0201)

(招标人和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协商约定后对非实质性合同条款进行修改、约定。)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

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制定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

2.工程地点: 。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

4.资金来源: 。

5.工程内容: 。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 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 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 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2.合同价格形式: 。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招标文件和中标单位投标文件;

(9)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 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参照住建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7-0201)示范文本第二部分通用条款内容。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1合同

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监理人:

名 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1.1.2.5 设计人:

名 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1.1.3 工程和设备

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1.1.3.9 永久占地包括: 。

1.1.3.10 临时占地包括: 。

1.3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1.4 标准和规范

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

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 ;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 ;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 。

1.6.4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 。

1.6.5 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 。

1.7 联络

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1.10 交通运输

1.10.1 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

1.10.3 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 (略) 和交通设施的约定:

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 (略) 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 承担。

1.11 知识产权

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1.11.2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1.11.4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 。

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 。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

2. 发包人

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 名: ;

身份证号: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

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

2.4.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5)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 。

(6)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3.2 项目经理

3.2.1 项目经理:

姓 名: ;

身份证号: ;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3.2.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3.3 承包人人员

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 。

3.3.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

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 。

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

3.5 分包

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 。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3.5.2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3.5.4 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 。

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 。

3.7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

4. 监理人

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 。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 。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

4.2 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姓 名: ;

职 务: ;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

4.4 商定或确定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

(1) ;

(2) ;

(3) 。

5. 工程质量

5.1 质量要求

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5.3 隐蔽工程检查

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小时。

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6.1安全文明施工

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

6.1.4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

6.1.5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

6.1.6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

7. 工期和进度

7.1 施工组织设计

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

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

7.2 施工进度计划

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

7.3 开工

7.3.1 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 。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7.3.2开工通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 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7.4 测量放线

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 。

7.5 工期延误

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

7.6 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

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 ;

(2) ;

(3) 。

7.9 提前竣工的奖励

7.9.2提前竣工的奖励: 。

8. 材料与设备

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

8.6 样品

8.6.1 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

8.8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8.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

9. 试验与检验

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9.1.2 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

9.4 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

10. 变更

10.1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

10.4 变更估价

10.4.1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

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

10.7 暂估价

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

10.7.1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种方式确定。

10.7.2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种方式确定。

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

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

10.8 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

11. 价格调整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

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 。

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

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2.1 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3、其他价格方式:

12.2 预付款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

预付款支付期限: 。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

12.2.2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

12.3 计量

12.3.1 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 。

12.3.2 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 。

12.3.3 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

12.3.4 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

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 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 。

12.3.6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

12.4.2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

12.4.3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 。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 。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12.4.6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13. 验收和工程试车

13.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小时。

13.2 竣工验收

13.2.2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 。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13.3 工程试车

13.3.1 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 承担;

(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 承担。

13.3.3 投料试车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13.6 竣工退场

13.6.1 竣工退场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 。

14. 竣工结算

14.1 竣工付款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

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

14.2 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 。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

14.4 最终结清

14.4.1 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 。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

14.4.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 。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 。

15.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15.2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

15.3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 。

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

(2) %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 。

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 。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

15.4保修

15.4.1 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

15.4.3 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

16. 违约

16.1 发包人违约

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 。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 。

(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 。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 。

(7)其他: 。

16.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 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6.2 承包人违约

16.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6.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 。

17. 不可抗力

17.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

17.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 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18. 保险

18.1 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 。

18.3 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 。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

18.7 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

20. 争议解决

20.3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20.3.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 。

其他事项的约定: 。

20.3.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 。

20.4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略) 起诉。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一、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

1、施工图纸;

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2013),《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6),《河南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6),《 (略) 政工程预算定额》(*-2016),《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定额(2008)》“E.园林绿化工程”及配套文件和有关规定;

3、税率按9%足额计取;

4、价格指数根据豫建消技[2023]35号文执行2023年7-12月价格指数;

5、材料价格参考《平顶山工程造价》2024年第2期郏县信息价,郏县信息价中没有的参照《 (略) 工程造价》同期材料价,其 (略) 场询价进行调整,由投标人自主报价。

二、工程量清单:(交易系统附件中自行下载)

第六章 图纸(交易系统附件中自行下载)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一、实施的有关标准与法规

国家、地方现行的工程建设施工及验收规范、施工技术标准、工程建设施工操作规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规范中制定的标准或法规为工程实施中实际采用的标准和法规,中标人提出采用的其他标准及规范,如能保证其达到与本规范所规定的标准及规范相同的质量或更高的质量。经项目总监事先审阅和书面批准即可采用。本规范与图纸中明显地未提到的任何细节,或在涉及任何条款的细节说明中有明显的遗漏,都应被认为指的是采用令人满意的建筑建设工程及其他相关工程的面图

附表六临时用地表


附表一: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规格

数量

国别

产地

制造

年份

额定功率

(KW)

生产

能力

用于施

工部位

备注

...

附表二:拟配备本项目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序号

仪器设备

名称

型号

规格

数量

国别

产地

制造

年份

已使用台

时数

用途

备注

...


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

单位:人

工种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

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 (略) 络图

1. 投标人应递交 (略) 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

2. 施工进度 (略) 络图(或横道图)表示。

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

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各项设施标注明确、清晰,符合施工总平面图设计原则,符合现实环保要求。

七、项目管理机构

(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职务

姓名

职称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备注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养老保险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附1:项目经理简历表

项目经理应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身份证、合同、养老保险证明及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项目经理的承诺书。

姓 名

年 龄

学历

职 称

职 务

拟在本工程任职

项目经理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建造师专业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 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

工程概况说明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附2: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

姓名

年 龄

性别

专业职称

证书编号

岗位名称

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八、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 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备注:本表后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扫描件。


(二)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说明: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仅限于投标人败诉的,且与履行施工承包合同有关的案件,不包括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若未发生上述诉讼和仲裁可填“无”。

(三)投标人认为有必要附的其他资格审查资料

九、其他材料

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资料


全省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承诺书

我单位承诺,在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如有违反,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投 标 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

联 系 电 话:

年 月 日

附件1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 况如下:

(标的名称) ,属于 建筑业 ;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电子签章):

日 期:

注:1、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3、非中小企业可不提供此项内容。

附件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可不提供此项内容。

附件3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

投标基本信息采集表

1、投标人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企业地址:

3、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 联系电话:

4、项目管理机构组成:

项目经理: 注册证号: 技术负责人: 证书编号: 项目组其他成员:

5、类似业绩汇总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经理

合同金额

合同签订日期

验收日期

中标 (略) 站(若 (略) 站名称即可、若无写“/”)

说明:投标内容汇总仅为评标汇总时需要,不作为评审依据,请投标单位汇总后列出即可,无需重复提交相关材料。


递交时间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22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资金现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2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0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略) (凤翔大道-龙山大道)新建工程项目

施工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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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 (略)

日 期:二○二四年七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4

1.1 项目概况......................................................................................................................... 16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6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 16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6

1.5 费用承担......................................................................................................................... 17

1.6 保密................................................................................................................................ 17

1.7 语言文字......................................................................................................................... 17

1.8 计量单位......................................................................................................................... 17

1.9 踏勘现场......................................................................................................................... 18

1.10 投标预备会.................................................................................................................... 18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8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8

1.11 分包............................................................................................................................... 18

1.12 偏离............................................................................................................................... 18

2. 招标文件.................................................................................................................................. 18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18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18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19

3. 投标文件.................................................................................................................................. 19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19

3.2 投标报价......................................................................................................................... 19

3.3 投标有效期...................................................................................................................... 19

3.4 投标保证金...................................................................................................................... 20

3.5 资格审查资料.................................................................................................................. 20

3.6 备选投标方案.................................................................................................................. 20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20

4. 投标......................................................................................................................................... 21

4.1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上传.................................................................................................... 21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2

5. 开标......................................................................................................................................... 22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22

5.2 开标程序.......................................................................................................................... 22

6. 评标......................................................................................................................................... 22

6.1 评标委员会...................................................................................................................... 22

6.2 评标原则......................................................................................................................... 23

6.3 评标................................................................................................................................ 23

7. 合同授予.................................................................................................................................. 23

7.1 定标方式......................................................................................................................... 23

7.2 中标候选人公示............................................................................................................... 23

7.3 中标通知......................................................................................................................... 23

7.4 履约担保......................................................................................................................... 23

7.5 签订合同......................................................................................................................... 23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24

8.1 重新招标......................................................................................................................... 24

8.2 不再招标......................................................................................................................... 24

9.纪律和监督............................................................................................................................... 24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24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24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25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25

9.5 投诉................................................................................................................................ 25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5

第三章 评标办法.................................................................................................................................. 26

评标办法前附表............................................................................................................................. 26

1、评标方法.................................................................................................................................. 32

2、评审标准.................................................................................................................................. 33

2.1 初步评审标准.................................................................................................................. 33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33

3、评标程序.................................................................................................................................. 33

3.1 初步评审......................................................................................................................... 33

3.2 详细评审......................................................................................................................... 33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4

3.4 评标结果......................................................................................................................... 34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35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36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39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40

第六章 图纸(交易系统附件中自行下载)............................................................................................ 57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58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59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61

(一)投标函......................................................................................................................... 61

(二)投标函附录.................................................................................................................. 62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63

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67

六、施工组织设计......................................................................................................................... 68

附表一: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69

附表二:拟配备本项目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69

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 70

七、项目管理机构......................................................................................................................... 71

(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71

(二) 主要人员简历表.......................................................................................................... 72

八、资格审查资料......................................................................................................................... 74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74

(二)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75

九、其他材料................................................................................................................................ 75

附件3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77

投标基本信息采集表...................................................................................................................... 78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略) (凤翔大道-龙山大道)新建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略) (凤翔大道-龙山大道)新建工程项目(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402-*-04-01-*)已由郏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郏发改审服【2024】2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 (略) (凤翔大道-龙山大道)新建工程项目

2.2项目编号:郏采招标-2024-26

2.3项目概况:本项目北 (略) 与凤翔大道交叉口,向 (略) 与龙山大道交叉口到达终点,桩号:K0+000-K0+576.967,路线全长576.967m。红线宽度 20m,双向二车道,设计速度40km/h,规划断面布置形式:4 米(人行道)+2.5米(非机动车道)+3.5米(机动车道)+3.5米(机动车道)+2.5米(非机动车道)+4米(人行道)=20米。建设内 (略) 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

2.4资金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2.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标准;

2.8工期:6个月;

2.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10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2.11是否专门面对中小微企业采购:是。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3.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

3.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拟派项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6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7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投标人与其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3.8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和《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按照《郏县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郏财字[2022]35号)要求,在本次招标活动中,投标人只需提供满足资格审查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详见后附件:郏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

(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3)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按照财库〔2016〕125号文,采购人、代理机构在开标时通过“中国执行 (略) ”“信用中国”及“中国 (略) ”查询投标人信用情况,如有不良情况,按无效标处理;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10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投标人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就提供虚假资料随时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和法律后果(由投标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定,承诺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章)。

4、获取招标文件

4.1时间:2024年7月8日至2024年7月3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

4.2地点: (略) (略) 网站。

4.3方式:潜在投标供应商需凭CA数字证书 (略) (略) 网站(网址:http://**)“登*业务系统”入口进入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链接地址:http://**

办理CA 证书:http://**

4.4售价:0元/份。

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5.1时间:2024年7月31日9时20分。

5.2地点: (略) (略) 电子交易系统,未按要求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本项目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及《关于“不见面开标系统”升级的通知》等相关公告。

6、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公告同时在《河南省 (略) 》、《 (略) (略) 》、《郏县 (略) 》、《河南省公共 (略) 》、《 (略) (河南省· (略) )》上发布。

7、其他补充事宜

监督部门:郏县建设工程招投标事务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号:*MB0W*A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375-*

可 (略) (略) 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在线质疑(异议)、投诉。

该公告已同步至“ (略) (略) 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略) (略) 交叉口西北角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

代理机构:河南 (略)

地址: (略) 新城区和盛时代广场7号楼912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2.本项目投标人不用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3.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4.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4.1投标人登录《 (略) (河南省?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8080/ggzy/)下载“平顶山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 (略) (河南省?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4.2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4.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名称为“备份”的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

5.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 (略) (河南省?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8080/ggzy/)。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5.2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6.“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具体内容见: (略) (略) 关于恢复重大紧急项目交易服务的公告http://**)

6.1开标时,投 (略) 上远程异地解密时,请用CA证书 (略) (略) 业务系统,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点击解密来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每位投标人的解密时间从开标时间起60分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解密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6.2如出现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情况,投标人应及时联系招标人(代理机构)进行说明。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1)如果是投标文件自身问题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该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解密。

(2)如果是电子化交易系统问题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将由技术人员进行排查处理。如短时间内问题无法解决的,将由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监督部门申请暂停开标,待问题解决后继续开标。

6.3所有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由招标人(代理机构)操作,对开标结果进行公示。

6.4投标人应保证在开标期间电话、电脑、网络等能够正常使用,投标人因停电、电脑病毒、网络堵塞等原因,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6.5解密完成后,投标人可登录到交易系统查看自己的投标报价。如对自己的报价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报价内容显示后20分钟内联系招标人(代理机构)进行质疑,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的,视为认可开标结果显示内容。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名称: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

地址: (略) (略) 交叉口西北角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河南 (略)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

地址: (略) 新城区和盛时代广场7号楼912

1.1.4

招标项目名称

(略) (凤翔大道-龙山大道)新建工程项目

1.1.5

项目建设地点

北 (略) 与凤翔大道交叉口,向 (略) 与龙山大道交叉口到达终点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财政资金,100%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

1.3.2

工期

6个月

1.3.3

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标准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详见招标公告中“3.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

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10日前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15日前

1.11

分包

允许,分包仅限于承包人自行施工范围内的非主体、非关键工程。

1.12

偏离

允许优于招标文件的偏离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

其他材料

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澄清、修改、补充、补遗和其它等内容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补充或解释等文件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生的为准。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10日前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24年7月31日9时20分(北京时间)

3.3.1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

3.4.1

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元整;

二、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三、递交要求及形式:

3.1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现金或保函形式,当采用现金形式时须从投标人基本户转出。注:为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压力,响应相关政策,鼓励投标人使用保函形式。

3.2投标人打开http://**:8080/ggzy 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对应已参与投标项目依次点击“参与投标”→“费用缴纳指南”→“费用缴纳说明”→“保证金缴纳说明单”,获取平顶山银行虚拟子账户缴纳说明单,根据每个标段缴纳说明单生成的银行账户在缴纳截止时间前缴纳;

3.3成功缴纳后重新登录前述系统查询确定费用到账,依次点击“参与投标”→“保证金绑定”→“绑定”进行投标保证金绑定。

3.4投标人要严格按照“保证金缴纳说明单”内容缴纳、成功绑定投标保证金,未绑定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未按时交纳。

3.5每个投标人每个项目每个标段只有唯一缴纳账号,切勿重复缴纳或错误缴纳。

3.6未按上述规定操作引起的无效投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7 若以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的遵循保函缴纳的相关要求。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2021年1月1日以来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

按本招标文件的相关章节及附件和附表的格式要求等。

3.7.4

投标文件份数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一份。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略) (略) 电子交易系统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略) (略) 网上开标大厅

5.2

开标程序

按网上电子开标流程。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共5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2/3。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参加评标的专家由招标人在开标前从相关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上述规定为一组评标专家组成方式,根据项目标段数量和评标工作量,可由多组专家完成评审,但一个标段只能由一组专家评审。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会

确定中标人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

7.2

中标候选人公示

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上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

7.4.1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保函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价的5%

10 需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词语定义

10.1.1

不良行为记录

1.投标企业或个人 (略) 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3.在“信用中国”网站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被限制或者禁止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严重失信主体”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4.被吊销许可证件、营业执照,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取消投标资格的。

10.2 最高投标限价(即招标控制价)

本工程招标控制价:*.41元。

【 (略) 政工程分部分项工程费(不含税):*.1元; 交通工程分部分项工程费(不含税): *.19 元;排水工程分部分项工程费(不含税):*.42 元;照明工程分部分项工程费(不含税):*.21元;园林绿化工程分部分项工程费(不含税):*.63 元;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含税)为 *.86元;规费(不含税)为*.1 元;增值税为*.63元;措施项目费为 *.13 元;措施项目费(不含税、不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为*.27元;暂估价为0 元;暂列金额为 0元】。

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10.3 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

10.3.1

按照本须知第5.1款的规定,投标人不用到场, (略) 上远程异地解密时,请用CA证书 (略) (略) 业务系统,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点击解密来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每位投标人的解密时间从开标时间起60分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解密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10.4 中标公示

10.4.1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3 日。

10.5 知识产权

10.5.1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10.6 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10.6.1

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 8 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7 同义词语

10.7.1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10.8 监 督

10.8.1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10.9 解释权

10.9.1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10.10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一、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

施工承包合同签订后具备施工条件后预付合同价款的30%;进度款按形象进度拨付至已完成合格工程价款的85%,结算审计后支付至结算价款的97%,剩余3%待缺陷责任期满且无问题后一次性付清(若投标人提供质量保证金为银行保函时,结算审计后支付至结算价款的100%)。

二、合同价调整的因素

1、除发生施工图设计变更、技术核定、现场签证、主材调差及合同约定需要调整的内容按实际发生调整外,其它均不再调整。①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的项:当设计变更、技术核定、现场签证及合同约定需要调整的内容的工程量按投标时的投标单价进行调整。②工程量清单未列的项:如与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的项类似,则根据投标时的投标单价进行调整;如工程量清单中没有,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及配套规范组出综合单价。

2、政策性调整,招标文件规定有的按招标文件执行,已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没有明确的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3、材料价格发生变化时,投标人应承担材料价格±5%(包括±5%)的风险,即施工期间该工程所用的主要材料发生的价格涨跌幅度在±5%(包括±5%)范围内时,材料价格风险由中标人承担,结算中不予调整。施工期间主要材料价格涨跌幅度超过±5%以外部分,材料价格风险由招标人承担(最终结算材料单价=中标人投报单价±上述 5%以外部分)。施工期间主要材料的价格以施工当期的《平顶山工程造价》公布价格或招 (略) 场价格为准。

4、材料或设备有暂定价的,中标单位在采购前,材料或设备的品牌或厂家及价格等需征得建设、监理单位考察书面认可方可购买;竣工结算时,按建设单位签认的价格计入工程造价。

5、招标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和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相比,当工程量变动幅度在工程量清单数量

±15%(含±15%)以内时,其综合单价不调整;当工程量变动幅度在工程量清单数量±15%(不含±15%)以上时,仅调整超出±15%外部分的单价。

三、其它要求和条件

1、工程质量应达到招标文件所要求的质量标准。若因中标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投标时所报的质量等级,中标人应无条件返修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赔偿费用。

2、中标人必须承担总承包责任,涉及需分包的内容应经发包人确认,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具体施工范围由招标人确定,招标人有权取消或调整分部分项工程内容,中标人应遵守招标人因建设需要对本项目(工程量和工作内容等)的调整。

3、 施工过程中中标人应 (略) 政工程的保护,尽可能 (略) 政设施。

4、中标人在涉及本工程的订货、运输、交货和施工、安装等过程中出现合同纠纷、人身、设备事故均由承包人负责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

5、由中标人采购的主要材料,购置前必须得到招标人和监理方的项目总监认可,购置的材料在使用前须按规定检验,检验、试验费用由中标人负责,并提供合格证、复试报告,其规格、标准、质量须符合设计要求并能满足工程施工需要。

6、 严格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及省、市、区的相关规定进行施工。

7、根据豫建建【2018】16 号文、平建办【2018】121 号《关于加强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的通知》及中华人民 (略) 令第724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相关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对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做出以下承诺:

(1)在中标后,按中标价的2%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2)本项目要求农民工实行实名制管理,中标单位应设立农民工工资专款专户,并建立人工费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

(3)一旦承包的工程项目中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可由相关部门从该保障金中先予以划支。

(4)中标人应承诺严格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实行银行代发工资制度,按相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分包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

8、项目暂列金额(如有)及暂估价(如有)与招标控制价一起公布,暂列金额及暂估价在投标人投标报价时不得作为让利条件,其归属权和使用权属于招标人。

9、本次公布的招标控制价已包含各种材料按规定所需的检验、试验所发生的费用,投标人投报的材料价格均应含此费用,施工中、结算时不再调整;凡是有节能备案要求的,中标人必须满足节能备案要求,投标报价时慎重报价,所涉及的费用招标人视为已含在投标报价内,结算时不再调整。

10、招标人对业绩及其他投标资料的真实性保留随时核查的权利,投标人须保证提供的业绩及其他投标资料真实有效,如发现提供虚假业绩及投标资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和法律后果。

11、承包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承包人或其分包方自身原因造成资质(资格)条件降低或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承揽项目资格,不再符合本项目要求的,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均由相应责任方承担。

12、工程施工过程中,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交叉施工以及不可抗力等造成的工期延误,中标人可以书面要求发包人顺延工期,但不因工期顺延增加费用。

注:以上所有条款投标人应逐条全文承诺。承诺条件必须优于或等于招标文件要求,实质上未响应招标人要求的评审委员会可否决其投标。

10.14

质疑投诉

投标人对招标项目提起质疑和投诉时,必须在法定时间内以书面方式按照相关规定程序进 行,所有质疑和投诉材料必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注明法定代表人手机联系方式,同时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并加盖公章。若委托代理人提质疑和投诉的,还必须出具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对不按上述要求进行的质疑、投诉、举报、短信、匿名反应等, 招标人、代理机构、监督部门将不予受理。招标人在处理质疑时需由被质疑人配合调查取证并提供材料时,被质疑人必须配合并按时提交相关材料,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10.15

其它

1、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

各供应商:

欢迎贵公司参与河南省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

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 (略) “河南省 (略) ”查询联系。

2、落实价格评审优惠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对中小微企业采购,故不进行报价扣除。

3、落实绿色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政策

本项目落实落实绿色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政策。

说明:本表中内容与本招标文件其他处(评标办法除外)要求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项目经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技术负责人: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4)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 费用承担

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代理服务费

投标人应在中标后向招标代理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此项费用由投标人综合考虑到投标报价中,不单独列项报价。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按照下表所示费率及计算标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招标代理人一次性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

费率 项目类型

预算金额(万元)

工程

*元以下(含*元)

1.2%

100-*元(含*元)

1.0%

500-*元(含*元)

0.7%

1000-*元(含*元)

0.4%

*元-1亿元(含1亿元)

0.25%

1-5亿元(含5亿元)

0.10%

5-10亿元(含10亿元)

0.045%

10-50亿元(含50亿元)

0.010%

50-100亿元(含100亿元)

0.008%

100亿元以上

0.004%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组织踏勘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应符合相关要求。

1.12 偏离

不允许负偏离。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另附);

(6)图纸(另附);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1.10 款、第2.2 款和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在电子交易系统中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电子交易系统中提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以电子文档形式在电子交易系统中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并在电子交易系统发出。但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并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请潜在投标人随时查询有关公告、澄清、修改等信息。若因潜在投标人没有及时查看到相关信息而造成的投标失误,责任自负。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投标保证金

(4)投标人信用承诺函;

(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6)施工组织设计;

(7)项目管理机构;

(8)资格审查资料;

(9)其他材料;

(10)全省 (略) 政施工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承诺书。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

3.2.3 招标人设有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投标人名义以外的其他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资格审查的资料: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 (略) 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电子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 投标文件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5 特别注意事项

本项目为电子化交易项目,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文件是投标人、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通过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并经过签章和加密后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电子化投标文件具体制作教材请投标人通过CA证书登录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在右上角“组件下载”中查看)制作电子化投标文件,需仔细阅读以下条款。

一、电子化投标

(一)网上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1、递交形式: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的形式缴纳(账户必须是已 (略) 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或供应商诚信库中的账户)。

2、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应在规定的缴纳截止时间前 (略) 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将保证金成功绑定至所投标项目和标段。保证金绑定操作手册,请 (略) (略) 网站在办 (略) 上投标栏目查看。

3、投标人在成功绑定后,可以将系统生成的回执单图片制作在投标文件中,作为缴纳保证金的依据。

4、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并充分考虑异地跨行转账到账时间等因素,因投标人操作不当或银行到账时间等问题造成保证金无法正常绑定影响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5、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项目结束后,由中介服务机构向中心项目负责人提出退款申请,项目负责人同意并经财务部门核对后, (略) 退还给投标人。

(二)电子化投标文件的签章

1、投标人在生成电子化投标文件后,应对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签章,未进行签章的视为无效投标。

2、招标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人在进行电子化投标文件签章时,以签盖法定代表人签章为准。电子化投标文件具体制作教材请投标人通过CA证书 (略) 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在右上角“组建下载”中查看。

(三)电子化投标文件的格式及上传投标

1、投标人所上传的电子化投标文件,应是通过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的,经过签章和加密后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包含用于投标文件上传的主文件(项目文件格式为:xxx公司_ 项目名称.file)和用于应急补救的投标文件备份文件(项目文件格式为:xxx公司_ 项目名称.bin),备份文件主要用于电子化开标出现技术问题后的补救,请投标人随身携带。

注:投标人投报多个标段的,根据标段制作各个标段的投标文件后上传

2、电子化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 (略) 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仍未上传成功的电子化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注:如按照电子化投标操作教材制作完成的电子化投标文件无法上传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的联系中心技术人员,以便有充分的时间进行处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处理技术问题和上传数据等工作所需的时间问题,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上传

4.1.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二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投标文件至电子交易系统。

4.1.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途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投标人所上传的电子化投标文件,应是通过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的,经过签章和加密后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包含用于投标文件上传的主文件(项目文件格式为:xxx公司_ 项目名称.file)和用于应急补救的投标文件备份文件(项目文件格式为:xxx公司_ 项目名称.bin),

4.1.4电子化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 (略) 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仍未上传成功的电子化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略) (略) 电子交易系统中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不见面电子开标,开标时,投 (略) 上远程异地解密时,请用CA证书 (略) (略) 业务系统,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点击解密来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每位投标人的解密时间从开标时间起60分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解密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5.2 开标程序

电子化投标文件采用双重加密方式。开标时,首先由投标人使用CA证书,在规定时间内对其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首次解密,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再由中介服务机构使用CA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再次解密。

注:电子化投标文件解密异常的处理:如出现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情况,投标人应及时联系中介服务机构说明。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理:首先由技术人员进行问题排查。经技术人员排查后,是投标人文件自身问题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该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解密和唱标,开标会议继续进行。经技术人员排查后,如果是电子化交易系统问题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将由技术人员对问题进行处理。如短时间内问题无法解决的,将由中介服务机构向监督部门申请,经监督部门同意后,暂停开标会议,待问题解决后继续开标。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对电子化投标文件有质疑的,将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对投标人发起质疑。质疑回复内容确认后,投标人的回复文件必须以经过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 PDF 格式文件为准,并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提交至评标委员会。

评标时如因系统异常、停电、电脑病毒、网络堵塞等原因无法正常进行的,由技术人员排查解决,短时间无法解决的,经监督部门同意后,暂停评标活动,待问题解决后继续评标。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

7.3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7.4 履约担保

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7.4.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 签订合同

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赔偿。

7.5.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l)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1.1 禁止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一)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二)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三)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四)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五)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六)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2.1禁止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一)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二)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三)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五)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9.2.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1.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条件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项目经理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其它资格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总价

不超过招标控制价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工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 项规定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子目编码、子目名称、子 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符合“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技术标: 25 分

商务标: 50 分

综合标: 25 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招标控制价×K+投标报价×(1-K)。

其中:K为招标控制价权重系数,取值范围为0.3≤K≤0.5,在开标系统内现场随机抽取,K值在取值区间内间隔为0.1。

投标报价为各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少于5家时(不含5家),则以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投标报价。

上述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有效投标报价在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时,均不含:规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暂列金额与专业暂估价、增值税。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条款号

序号

内容

分值

评审标准

评审得分

2.2.4(1)

技术标

(25分)

1

主要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1-3分

施工方案(含工程特点、施工重点与难点及绿色施工)总体安排合理,运用先进、合理的施工工艺、施工机械;对施工难点有先进和合理的建议。

2<得分≤3

施工方案(含工程特点、施工重点与难点及绿色施工)总体安排合理,施工工艺、施工机械合理、可行;对施工难点有合理的建议。

1≤得分≤2

2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1-2.5分

组织机构形式合理,有完善的指挥系统、质量监控系统、联络协调系统,对项目提出先进、可行、具体的保证措施。主体结构质量保证措施完整得力、经济、安全、切实可行。主体结构、装饰装修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

1.5<得分≤2.5

组织机构形式基本合理,指挥系统、质量监控系统、联络协调系统,具体措施可行。主体结构质量保证措施经济、安全、基本可行。主体结构、装饰装修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不得偷工减料。

1≤得分≤1.5

3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1-2分

施工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管理目标具体,全员安全责任制明确,现场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人员配备满足国家规定要求。根据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现场重大危险源辨识全面,制定有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并明确有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安全技术方案措施科学合理、先进可行。

1.5<得分≤2

有施工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安全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现场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满足国家规定。根据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正确识别现场重大危险源并有相应的安全防护管理措施。制定有本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相关专项施工方案(或方案计划),安全技术方案、措施基本可行。

1≤得分≤1.5

4

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及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

1-3分

创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目标明确,有针对项目实际情况,科学可行的创建计划和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规程的创建保证措施和安全文明措施费用投入使用计划,现场施工区、生活区、办公区等设置科学规范,符合有关文明施工、健康卫生的规定。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符合河南省《城市 (略) 政基础设施 (略) 扬尘污染防治标准》(DBJ41/174)的规定,防治方案科学、先进。

2<得分≤3

有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创建目标计划和创建措施,有安全文明措施费用投入使用计划,现场施工区、生活区、办公区等设置符合有关文明施工、健康卫生的规定。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基本达到河南省《城市 (略) 政基础设施 (略) 扬尘污染防治标准》(DBJ41/174)的规定,有防治方案。

1≤得分≤2

5

工期保证措施

1-2分

工期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保证措施合理且有针对性,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

1.5<得分≤2

工期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保证措施基本合理,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

1≤得分≤1.5

6

拟投入资源配备计划

0.5-2分

1.机械: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采用先进机械设备且配置合理、先进,满足安全技术规范和施工进度需要;PC构件运输、安装设备满足施工要求;

2.劳动力: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较好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准确;

3.主要物资计划:主要物资(含PC构件的供应需求)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较好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准确。

1<得分≤2

1.机械: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机械设备配置基本合理,满足安全技术规范和施工进度需要;

2.劳动力: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基本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基本合理;

3.主要物资计划:主要物资(含PC构件的供应需求)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基本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基本合理。

0.5≤得分≤1

7

施工 (略) 络计划图

0.5-2分

(略) 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合理、可行、满足招标文件对工期的要求。

1<得分≤2

(略) 基本准确,计划编制基本可行。

0.5≤得分≤1

8

施工总平面图布置

0.5-1分

总体布置有针对性、合理、能较好满足施工需要,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材料堆放有序。

1

总体布置基本合理、基本满足施工需要。

0.5

9

技术创新的应用实施措施

1-2分

(1)节能减排、(2)绿色施工、(3)工艺创新、(4)装配式建筑等技术创新的应用实施措施符合工程情况,具有针对性、可行性、经济适用性。

1.5<得分≤2

(1)节能减排、(2)绿色施工、(3)工艺创新、(4)装配式建筑等技术创新的应用实施措施基本符合工程情况,具有针对性。

1≤得分≤1.5

10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BIM等的程度

1-2分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BIM等的程度满足设计要求,符合施工需要和相应技术标准等规定,经济适用。

1.5≤得分≤2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BIM等的程度满足设计要求,基本符合施工要求和相应技术标准等规定。

1<得分≤1.5

11

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监控和数据处理

0.5-1.5分

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监控和数据处理系统布置合理,满足需要。

1≤得分≤1.5

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监控和数据处理系统布置基本符合需要。

0.5<得分≤1

12

风险管理措施

1-2分

风险防控管理措施齐全,风险预控符合规范要求,风险控制要点定位准确,各阶段风险控制及应急措施得力。

1.5<得分≤2

风险防控管理措施基本齐全,风险预控符合规范要求,风险控制要点定位基本准确,有各阶段风险控制及应急措施。

1≤得分≤1.5

2.2.4(2)

商务标(50分)

1、投标报价的评审(30分)

本评分标准中所述“投标报价”是指《投标函附录》中不含“规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暂列金额与专业暂估价、增值税”的投标报价,上述项目费用属不可竞争费用,不参与商务部分的评分。

当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时,得基本分20分。当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时,每低1%在基本分20分的基础上加2分,最多加10分;当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5%以上(不含5%)时,每再低1%在满分30分的基础上扣3分,扣完为止;当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时,每高1%在基本分20分的基础上扣2分,扣完为止。不足±1%,按比例加减分。

2、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单价评审(10分)

从最高投标限价中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权重最大的前10-30项清单项目中抽取15项,在剩余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项目中抽取5项。

综合单价基准值是以各有效投标报价中(当有效投标人5名及以上,去掉1个最高值、1个最低值)对应抽取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投标人报价在综合单价基准值95%–103%范围内(不含95%和103%)的,每项得0.5分;在综合单价基准值90%–95%范围内(含90%和95%)每项得0.25分。满分共计10分。超出该范围的不得分。

3、措施项目费的评审(不含安全文明措施费)(5分)

措施项目费基准值是在最高投标限价中措施项目费用80%-110%范围之间的有效投标人所报措施项目费的算术平均值。

投标所报措施费与措施项目基准值相等得基本分 3 分。当投标报价低于措施项目基准值时,每低 1%在基本分 3 分的基础上加 0.1 分,最多加至 5 分为止;当高于措施项目基准值时,每高于 1%时,在基本分 3 分的基础上扣 0.2 分,扣完为止。

4、主要材料项目单价(5分)

从最高投标限价中材料总价权重最大的前10-20项材料中抽取6项,在剩余材料中抽取4项。

主要材料单价基准值是以各有效投标报价中(当有效投标人5名及以上时,去掉1个最高、1个最低值)对应抽取材料单价的算术平均值。

当投标人报价在材料单价基准值95%–103%范围内(不含95%和103%)每项得0.5分,在材料单价基准值90%–95%范围内(含90%和95%)每项得0.25分。超出该范围的不得分。材料单价与综合单价组成中价格不一致时该项为0分。

2.2.4(3)

综合标(25分)

序号

项 目

评审标准

评审计分

1

类似业绩(5 分)

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每承担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得2.5分,最多得5分。(提供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扫描件)。

0≤得分≤5

2

服务承诺(8分)

1、投标人根据企业自身情况作出的有关质量、资金拨付和专业配合服务、后期服务等方面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对所有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内容进行横向比较,在0-5分之间打分。服务承诺应符合工程实际情况,确保依法依规,合理,可行。无优惠承诺或不切合项目实际可打0分。

0≤得分≤5

2、 (略) 内部规章制度与当地行业主管部门和*方要求发生冲突,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能遵从当地实际,以当地要求为准,评标委员会根据承诺内容是否全面、详尽、可行,横向对比在0-3分之间打分。

0≤得分≤3

3

履职尽责承诺(10分)

具有全面、详实、可行、合法有效的书面保证技术措施落实到位的承诺和落实不到位的处理承诺,其中包括各关键岗位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相关技术人员、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质检员(或质量员)、专职安全员的在岗、更换等履职尽责承诺,提供承包商履约保证。评标委员会根据承诺内容,在6≤得分≤10之间打分。

具有可行、合法有效的书面保证技术措施落实到位的承诺和落实不到位的处理承诺,其中包括各关键岗位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相关技术人员、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质检员(或质量员)、专职安全员的在岗、更换等履职尽责承诺,提供承包商履约保证。评标委员会根据承诺内容在0≤得分≤5分之间打分。

0≤得分≤10

4

招标人意见(2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文件编制水平及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进行横向对比在0-2分之间打分。

0≤得分≤2

注:

1、本评标办法中与本招标文件中其他处内容不一致时,以本评标办法为准,若本评标办法前附表与评标办法正文、附件不一致时以前附表为准,本评标办法中总分值与分项分值不一致时,以分项分值为准(明显有误的除外)。

2、本评标办法中所涉及所有证件均以投标文件电子版中所附扫描件为准,不再另行提供原件。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l)技术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商务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综合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l)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标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标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综合标计算出得分C。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B+C(最终得分为各个评委计分的算术平均值)。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将被否决。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GF—2017—0201)

(招标人和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协商约定后对非实质性合同条款进行修改、约定。)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

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制定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

2.工程地点: 。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

4.资金来源: 。

5.工程内容: 。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 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 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 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2.合同价格形式: 。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招标文件和中标单位投标文件;

(9)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 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参照住建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7-0201)示范文本第二部分通用条款内容。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1合同

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监理人:

名 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1.1.2.5 设计人:

名 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1.1.3 工程和设备

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1.1.3.9 永久占地包括: 。

1.1.3.10 临时占地包括: 。

1.3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1.4 标准和规范

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

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 ;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 ;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 。

1.6.4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 。

1.6.5 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 。

1.7 联络

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1.10 交通运输

1.10.1 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

1.10.3 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 (略) 和交通设施的约定:

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 (略) 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 承担。

1.11 知识产权

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1.11.2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1.11.4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 。

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 。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

2. 发包人

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 名: ;

身份证号: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

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

2.4.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5)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 。

(6)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3.2 项目经理

3.2.1 项目经理:

姓 名: ;

身份证号: ;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3.2.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3.3 承包人人员

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 。

3.3.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

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 。

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

3.5 分包

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 。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3.5.2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3.5.4 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 。

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 。

3.7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

4. 监理人

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 。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 。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

4.2 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姓 名: ;

职 务: ;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

4.4 商定或确定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

(1) ;

(2) ;

(3) 。

5. 工程质量

5.1 质量要求

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5.3 隐蔽工程检查

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小时。

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6.1安全文明施工

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

6.1.4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

6.1.5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

6.1.6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

7. 工期和进度

7.1 施工组织设计

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

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

7.2 施工进度计划

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

7.3 开工

7.3.1 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 。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7.3.2开工通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 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7.4 测量放线

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 。

7.5 工期延误

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

7.6 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

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 ;

(2) ;

(3) 。

7.9 提前竣工的奖励

7.9.2提前竣工的奖励: 。

8. 材料与设备

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

8.6 样品

8.6.1 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

8.8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8.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

9. 试验与检验

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9.1.2 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

9.4 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

10. 变更

10.1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

10.4 变更估价

10.4.1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

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

10.7 暂估价

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

10.7.1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种方式确定。

10.7.2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种方式确定。

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

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

10.8 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

11. 价格调整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

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 。

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

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2.1 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3、其他价格方式:

12.2 预付款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

预付款支付期限: 。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

12.2.2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

12.3 计量

12.3.1 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 。

12.3.2 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 。

12.3.3 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

12.3.4 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

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 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 。

12.3.6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

12.4.2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

12.4.3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 。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 。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12.4.6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13. 验收和工程试车

13.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小时。

13.2 竣工验收

13.2.2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 。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13.3 工程试车

13.3.1 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 承担;

(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 承担。

13.3.3 投料试车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13.6 竣工退场

13.6.1 竣工退场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 。

14. 竣工结算

14.1 竣工付款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

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

14.2 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 。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

14.4 最终结清

14.4.1 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 。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

14.4.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 。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 。

15.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15.2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

15.3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 。

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

(2) %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 。

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 。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

15.4保修

15.4.1 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

15.4.3 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

16. 违约

16.1 发包人违约

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 。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 。

(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 。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 。

(7)其他: 。

16.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 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6.2 承包人违约

16.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6.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 。

17. 不可抗力

17.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

17.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 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18. 保险

18.1 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 。

18.3 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 。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

18.7 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

20. 争议解决

20.3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20.3.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 。

其他事项的约定: 。

20.3.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 。

20.4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略) 起诉。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一、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

1、施工图纸;

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2013),《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6),《河南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6),《 (略) 政工程预算定额》(*-2016),《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定额(2008)》“E.园林绿化工程”及配套文件和有关规定;

3、税率按9%足额计取;

4、价格指数根据豫建消技[2023]35号文执行2023年7-12月价格指数;

5、材料价格参考《平顶山工程造价》2024年第2期郏县信息价,郏县信息价中没有的参照《 (略) 工程造价》同期材料价,其 (略) 场询价进行调整,由投标人自主报价。

二、工程量清单:(交易系统附件中自行下载)

第六章 图纸(交易系统附件中自行下载)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一、实施的有关标准与法规

国家、地方现行的工程建设施工及验收规范、施工技术标准、工程建设施工操作规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规范中制定的标准或法规为工程实施中实际采用的标准和法规,中标人提出采用的其他标准及规范,如能保证其达到与本规范所规定的标准及规范相同的质量或更高的质量。经项目总监事先审阅和书面批准即可采用。本规范与图纸中明显地未提到的任何细节,或在涉及任何条款的细节说明中有明显的遗漏,都应被认为指的是采用令人满意的建筑建设工程及其他相关工程的面图

附表六临时用地表


附表一: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规格

数量

国别

产地

制造

年份

额定功率

(KW)

生产

能力

用于施

工部位

备注

...

附表二:拟配备本项目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序号

仪器设备

名称

型号

规格

数量

国别

产地

制造

年份

已使用台

时数

用途

备注

...


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

单位:人

工种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

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 (略) 络图

1. 投标人应递交 (略) 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

2. 施工进度 (略) 络图(或横道图)表示。

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

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各项设施标注明确、清晰,符合施工总平面图设计原则,符合现实环保要求。

七、项目管理机构

(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职务

姓名

职称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备注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养老保险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附1:项目经理简历表

项目经理应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身份证、合同、养老保险证明及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项目经理的承诺书。

姓 名

年 龄

学历

职 称

职 务

拟在本工程任职

项目经理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建造师专业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 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

工程概况说明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附2: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

姓名

年 龄

性别

专业职称

证书编号

岗位名称

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八、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 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备注:本表后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扫描件。


(二)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说明: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仅限于投标人败诉的,且与履行施工承包合同有关的案件,不包括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若未发生上述诉讼和仲裁可填“无”。

(三)投标人认为有必要附的其他资格审查资料

九、其他材料

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资料


全省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承诺书

我单位承诺,在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如有违反,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投 标 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

联 系 电 话:

年 月 日

附件1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 况如下:

(标的名称) ,属于 建筑业 ;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电子签章):

日 期:

注:1、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3、非中小企业可不提供此项内容。

附件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可不提供此项内容。

附件3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

投标基本信息采集表

1、投标人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企业地址:

3、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 联系电话:

4、项目管理机构组成:

项目经理: 注册证号: 技术负责人: 证书编号: 项目组其他成员:

5、类似业绩汇总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经理

合同金额

合同签订日期

验收日期

中标 (略) 站(若 (略) 站名称即可、若无写“/”)

说明:投标内容汇总仅为评标汇总时需要,不作为评审依据,请投标单位汇总后列出即可,无需重复提交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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