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中设公租房建设项目二期工程工程总承包补充公告一
津市中设公租房建设项目二期工程工程总承包补充公告一
致:各潜在投标人
天鉴 (略) (略) (略) 的委托, (略) 中设公租房建设项目二期工程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现对本项目进行以下澄清:
一、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以下修改
1.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建监督〔2024〕32号】要求:
①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4款:“如联合体中有两家及以上设计单位,类似工程业绩以联合体成员单位中业绩得分高的为准。”修改为:“如联合体中有两家及以上设计单位,类似工程业绩、优良信息评审,以联合体成员单位中得分高的为准。”;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4款:“如联合体中有两家及以上施工单位,类似工程业绩以联合体成员单位中业绩得分高的为准。”修改为:“如联合体中有两家及以上施工单位,类似工程业绩、优良信息评审,以联合体成员单位中得分高的为准。”
②原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表中施工招投标信用评价:“信用评价不作为考核依据。”修改为:“独立投标人(施工资质)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获得的施工招标投标信用评价得分*25%。”;原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表中设计招投标信用评价:“信用评价不作为考核依据。”修改为:“独立投标人(设计资质)或联合体中设计单位获得的设计招标投标信用评价得分*12%。设计单位信用评价结果未公布之前,按照不良行为记录扣分处理;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每条扣6分,一般不良行为记录每条扣3分。列入省公管办或省住建厅发布的黑名单扣12分。”
③删除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9.6其它内容“四、依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监督[2023]150 号文《关于落实推进建设 (略) 场有关事项的通知》及国家相关规定,本项目涉及到的所有信用评价均不纳入评审不予计分”。
2.原“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7月23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 (略) (略) 不见面直播大厅3”,修改为“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7月26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 (略) (略) 不见面直播大厅2”。
二、本补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他事项不变。
三、行政监督
监督部门: (略)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 话:0736-*。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津市 (略) ;
地 址: (略) 高新技术产 (略) 大道028号;
联 系 人:杨智君;
电 话:0736-*;
招标代理机构:天鉴 (略) ;
地 址: (略) 武陵区柳叶大道3038号常德商会大厦26楼(市联通公司旁);
联 系 人:李朦;
电 话:0736-*。
附件: 答疑澄清文件正文.pdf 附件: [**]津市中设公租房建设项目二期工程.CDCF
致:各潜在投标人
天鉴 (略) (略) (略) 的委托, (略) 中设公租房建设项目二期工程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现对本项目进行以下澄清:
一、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以下修改
1.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建监督〔2024〕32号】要求:
①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4款:“如联合体中有两家及以上设计单位,类似工程业绩以联合体成员单位中业绩得分高的为准。”修改为:“如联合体中有两家及以上设计单位,类似工程业绩、优良信息评审,以联合体成员单位中得分高的为准。”;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4款:“如联合体中有两家及以上施工单位,类似工程业绩以联合体成员单位中业绩得分高的为准。”修改为:“如联合体中有两家及以上施工单位,类似工程业绩、优良信息评审,以联合体成员单位中得分高的为准。”
②原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表中施工招投标信用评价:“信用评价不作为考核依据。”修改为:“独立投标人(施工资质)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获得的施工招标投标信用评价得分*25%。”;原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表中设计招投标信用评价:“信用评价不作为考核依据。”修改为:“独立投标人(设计资质)或联合体中设计单位获得的设计招标投标信用评价得分*12%。设计单位信用评价结果未公布之前,按照不良行为记录扣分处理;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每条扣6分,一般不良行为记录每条扣3分。列入省公管办或省住建厅发布的黑名单扣12分。”
③删除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9.6其它内容“四、依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监督[2023]150 号文《关于落实推进建设 (略) 场有关事项的通知》及国家相关规定,本项目涉及到的所有信用评价均不纳入评审不予计分”。
2.原“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7月23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 (略) (略) 不见面直播大厅3”,修改为“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7月26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 (略) (略) 不见面直播大厅2”。
二、本补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他事项不变。
三、行政监督
监督部门: (略)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 话:0736-*。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津市 (略) ;
地 址: (略) 高新技术产 (略) 大道028号;
联 系 人:杨智君;
电 话:0736-*;
招标代理机构:天鉴 (略) ;
地 址: (略) 武陵区柳叶大道3038号常德商会大厦26楼(市联通公司旁);
联 系 人:李朦;
电 话:0736-*。
附件: 答疑澄清文件正文.pdf 附件: [**]津市中设公租房建设项目二期工程.CDC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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