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荆家镇东刘村亩设施农用地租赁项目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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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台县荆家镇东刘村亩设施农用地租赁项目变更公告

[桓台县]桓台县荆家镇东刘村62.9625亩设施农用地租赁项目变更公告

桓台县荆家镇东刘村62.9625亩设施农用地租赁项目变更公告

项目编号:NCHT04N*G

原公告内容

经民主决策,现对62.9625亩的设施农用地进行租赁。挂牌价1500元/亩/年,竞价步长50元/亩/年。一、租赁期限和价款支付:租赁期限为5年,价款一年一付,共47.*万元。二、合同签订:结果公示期结束后7天内完成合同签订,否则视为弃标,由项目实施主体进行保证金处置。三、其他要求:1.地上附属物、所有房屋、牛棚、设备及养殖奶牛的处理方案由项目竞得者与原承租者自行调解商定,项目实施主体不承担任何后果。2.租赁后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主要用于养殖等配套及附属设施项目建设,不建造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不超占使用土地。3.设施农用地备案到期后重新备案所需的一切费用由项目竞得者承担。

变更后内容

经民主决策,现对62.9625亩的设施农用地进行租赁。挂牌价1500元/亩/年,竞价步长50元/亩/年。 一、设施农用地情况:位于东刘村东北角,东至河,南至预备河河岸,西至河,北至河。共62.9625亩。 二、租赁期限和价款支付:租赁期限为5年,价款一年一付,共47.*万元。 三、合同签订:结果公示期结束后7天内完成合同签订,否则视为弃标,由项目实施主体进行保证金处置。 四、其他要求:1.地上附属物、所有房屋、牛棚、设备及养殖奶牛的处理方案由项目竞得者与原承租者自行调解商定,项目实施主体不承担任何后果。2.租赁后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主要用于养殖等配套及附属设施项目建设,不建造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不超占使用土地。3.设施农用地备案到期后重新备案所需的一切费用由项目竞得者承担。

(略) 桓台县荆家镇东刘村村民委员会

2024年07月08日

[桓台县]桓台县荆家镇东刘村62.9625亩设施农用地租赁项目变更公告

桓台县荆家镇东刘村62.9625亩设施农用地租赁项目变更公告

项目编号:NCHT04N*G

原公告内容

经民主决策,现对62.9625亩的设施农用地进行租赁。挂牌价1500元/亩/年,竞价步长50元/亩/年。一、租赁期限和价款支付:租赁期限为5年,价款一年一付,共47.*万元。二、合同签订:结果公示期结束后7天内完成合同签订,否则视为弃标,由项目实施主体进行保证金处置。三、其他要求:1.地上附属物、所有房屋、牛棚、设备及养殖奶牛的处理方案由项目竞得者与原承租者自行调解商定,项目实施主体不承担任何后果。2.租赁后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主要用于养殖等配套及附属设施项目建设,不建造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不超占使用土地。3.设施农用地备案到期后重新备案所需的一切费用由项目竞得者承担。

变更后内容

经民主决策,现对62.9625亩的设施农用地进行租赁。挂牌价1500元/亩/年,竞价步长50元/亩/年。 一、设施农用地情况:位于东刘村东北角,东至河,南至预备河河岸,西至河,北至河。共62.9625亩。 二、租赁期限和价款支付:租赁期限为5年,价款一年一付,共47.*万元。 三、合同签订:结果公示期结束后7天内完成合同签订,否则视为弃标,由项目实施主体进行保证金处置。 四、其他要求:1.地上附属物、所有房屋、牛棚、设备及养殖奶牛的处理方案由项目竞得者与原承租者自行调解商定,项目实施主体不承担任何后果。2.租赁后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主要用于养殖等配套及附属设施项目建设,不建造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不超占使用土地。3.设施农用地备案到期后重新备案所需的一切费用由项目竞得者承担。

(略) 桓台县荆家镇东刘村村民委员会

2024年07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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