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城北苗圃项目工程总承包施工监理第1号补遗书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平湖城北苗圃项目工程总承包施工监理第1号补遗书


致招标文件持有者:

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招标人— (略) 公路 (略) 发布第1号补遗书,本补遗书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处,以本补遗书为准。潜在投标人应 (略) 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

(略) 公路 (略)

2024年7月8日


  1. 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本项目监理服务期为28个月,其中施工期监理为4个月,缺陷责任期监理为24个月(通过竣(交)工验收之日起)。



致招标文件持有者:

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招标人— (略) 公路 (略) 发布第1号补遗书,本补遗书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处,以本补遗书为准。潜在投标人应 (略) 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

(略) 公路 (略)

2024年7月8日


  1. 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本项目监理服务期为28个月,其中施工期监理为4个月,缺陷责任期监理为24个月(通过竣(交)工验收之日起)。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