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仙村镇沙头-基岗片区1409.749亩地块基础设施建设
工程项目监理服务(项目编号:*)
招标文件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单位:
仙村镇沙头-基岗片区1409.749亩地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服务(项
目编号:*)于2024年7月3日在 (略) (广州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广东省招标 (略) 等媒介发布招标公告,原招标文件“第
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监理合同另册)”,现补充附件“监理合同”,作为本项
目招标文件中的一部分。凡原发布的招标文件与本澄清公告不一致之处,以本澄
清公告为准。本澄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附件:监理合同
招标单位:广每城区村镇人民政府
日期:2024年气月8日
SF-2019-0206
项目编码:
工程编码:
合同编号:
(略)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工程名称:仙村镇沙头-基岗片区1409.749亩地块基础设施建设工
程项目监理服务
工程地点:增城区仙村镇
委托人: (略) 增城区仙村镇人民政府
监理人: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制定
换总监理工程师时,应提前7天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
监理人更换项目监理机构其他监理人员,应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人员替换,并通
知委托人。
2.3.4监理人应及时更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理人员:
(1)严重过失行为的:
(2)有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
(3)涉嫌犯罪的:
(4)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
(5)严重造反职业道德的:
(6)专用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
2.3.5委托人可要求监理人更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
2.4履行职责
监理人应遵循职业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有关
标准及本合同履行职责。
2.4.1在监理与相关服务范围内,委托人和承包人提出的意见和要求,监理
人应及时提出处置意见。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发生合同争议时,监理人应协助
委托人、承包人协商解决。
2.4.2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问的合同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 (略) 审
理时,监理人应提供必要的证明资料
★2.4.3监理人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授权范围内,处理委托人与承包人所签
订合同的变更事宜。如果变更超过授权范围,应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批准。
11
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财产和人身安全,监理人所发出的指令未能事先报
委托人批准时,应在发出指令后的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
2.4.4监理人发现工程承包人的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应将此情况及时
反映给发包人,并建议工程承包人予以调换。
2.5提交报告
监理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种类:时间和份数向委托人提交监理与相关服务
的报告。
2.6文件资料
在本合同履行期内,监理人应在现场保留工作所用的图纸、报告及记录监理
工作的相关文件。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监理有关文件归档。
2.7使用委托人的财产
监理人无偿使用附录B中由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委托人提供的房屋、设备属于委托人的财产,监理人应
妥善使用和保管,在本合同终止时将这些房屋、设备的清单提交委托人,并按专
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
2.8履约担保
双方可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履约保函、履约保证保险的具体内容。
应委托人的需求,要求监理人在合同签订期问向委托人提交银行金融机构
出具的履约保函或保险机构出具的履约保证保险。如果监理人日后未能在施工监
理期内按合同约定完成其所监理的工作内容,则委托人可根据责任情况与监理人
按违约贵任条款的约定确认违约金,可从履约保函、履约保证保险中扣除。
方的监督单位各一份。
委托单位:(签章) (略) 增城区仙村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增城区仙村镇仙村大道16号
法定人:(签章)
邮编:*
电话:
2024年
月日
监理单位:(签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章)
邮编:
电话:
2024年
月日
41
(略) 场监督管理局
目
录
第一部分协议书
一、工程概况
二、词语限定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3
四、总监理工程师
★六、期限
3
七,双方承诺
八,合同生效
九、合同份数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1.定义与解释
.S
5
1.1定义
7
2.监理人的义务
21蓝理的范围和工作内家
2?登理与相关服依摇
.10
10
23项目登理机构和人员
24量行职责
25提交报告
26文件料
2
12
27使用季托人的财产.
12
28厘约担保
3.委托人的义务
13
31告知
13
★32提供志料,」
.13
13
★33提供工作条件
秀人代表
足5委托人意见或要求
13
36答复..
37支付
委托人应按本合同约忠,向盛理人文付酬企。如委托人未能按期支付酬金,监理人应及时报告住房城乡建
议主曾部门。
38支什担保
14
4.违的青任,
1蓝理人的约清任
?委托人的速约责任
14
43除外责任…
15
★5.支付
51支付货币
5.2支付申请
…15
★5.3支付利会
15
54有争议邮分的付
15
6.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
-16
61生藏
.16
★62变更
6
★63暂停与解
16
6终止
18
7.争议解决
18
71协
72调解
73伸麓或诉桃
18
8.其他
&1外出考察用
19
10
&2位测哪用
83涔询静用
84奖厨
&5守法减信
19
10
86保密.
87通知
19
88禁作权
…20
&9工程获奖
20
第三部分专用条款
21
1.定义与解释。
1.2解释
3
2.监理人义客
21的图布内胶
21
2.2世理与相关服务俄摇
23项目壁理机构和人员
22
,22
24厦行职责」
34
25提交报香
27使用5托人的财产
28厘约担保
3.委托人义务
24
25
34委托人代表
3.6答复
.25
38支付担保
.25
4.违约责任
25
★1监理人的约责任
25
★42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5.支付
25
.26
51史付华历
26
板3付金
.26
6。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
.26
61生效
.27
27
★62支更
7.争议解决
.27
.27
7.3仲载或诉逊…
8.其他
.28
82位测费用
3芯询摩用
.28
8.4奖新.
.28
86保密
88著作权
89工程获奖菜厨
9.补充条款…
…29
附录
36
附录A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36
附录B委托人及监理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B-1委托人派道的人员
.37
B-25托人提供的房量.
…37
B-3委托人提供的资料
37
B-4委托人提供的设备
38
B5监理人派道的人员
.38
B-6盟理人提供的设备
.38
总说明
为了指导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
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略) 场监督
管理局联合制定了合同示范文本《 (略)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SF-2019-0206)。
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 (略)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SF-2019-0206),现就有
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项目业主首要责任制
项目业主或发包方应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按照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
则实施工程建设,及时办理施工图审查备案、质量安全监督等各项建设工程手续,
并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开工条件,在依法领取施工许可证等有关证件后再开工建
设:同时需负责整个建设项目全过程的安全管理,包括对设备厂家、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检测单位及各施工单位安全监督管理
二、《 (略)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SF-2019-0206)的组成
《 (略)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SF-2019-0206)由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
条款三部分组成。
(一)协议书
《 (略)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SF-2019-0206)协议书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
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条款
通用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
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监理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
义务做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条款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发承包计价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工
程监理管理的特殊需要。
(三)专用条款
专用条款是对通用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
条款。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发承包计价的具体情况,通过
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在使用专用条款时,应注意
以下事项:
1.专用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条款的编号一致:
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
直接修改通用条款:
3.在专用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条款进行细
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
则填写“无”或划“/”。
三、《 (略)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SF-2019-0206)的适用范围
《 (略)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SF-2019-0206) (略) 行政区域内建
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装修、修缮等项目监理服务的合同订立。其中,通
用条款中带★号的条文,其内容是完整不可分割的,原则上应不进行刷减,只能
在专用条款中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或在不违反原条款实质的前提下增加细化内容。
2
其他内容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建设工程具体情况,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根据《广州
市建设工程监理合同》(SF-2019-0206)的内容,约定双方具体的权利义务。
四、其他事项
《 (略)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SF-2019-0206)专用条款中的“支付”条款,
在签订合同时优先选择本合同中已列的支付方式,如选择“其它支付方式”,需
以合同附件的形式予以说明原因。
3
第一部分协议书
委托人(*方): (略) 增城区仙村镇人民政府
监理人(*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莲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
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立项批文编号或广东省企业参本建设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项目编号:
2312-*-04-01-*
项目名称:仙村镇沙头-差岗片区1409,749亩地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监
理服
工程规模:本项目地块东 (略) , (略) 及广汕客专线施工现场,
西为花莞高速,北至广惠高速,场地平整范围总占地面积*平方米,约
1409,749亩,本项目除5 (略) 在场地整平范围内,其 (略) 均不在
场地整平范围内, (略) 共有5条均为双向通行,其中位于1心2 (略) 有
(略) 全长723,979m,路面宽度为6m, (略) 全长133,777m,路而宽度为5m:
3 (略) 有C (略) 全长390,590m,路面宽度为6m, (略) 全长
642,032m,路面宽度为6m,其中3号地块中包含DN2600川级钢筋混凝土排水管
约485米:5 (略) (略) 全长*m,路面宽度为8m。具体以工程
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准。
投资金额:项目概算投资额*,*元,其中,建安费约10,*万
元,(最终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认为准)。
资金来源:广州东进产 (略)
建设工期或周期:973日历天
其他:人
二、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款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合同文件的构成及其优先解释顺序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1.2款
赋予的规定一致。
四、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一,身份证号码:一,注册号:一。
五、签约酬金
签约酬金暂定(大写:
一,¥元)。监理人对施工监理服务收费
基准价报价下浮%。(备注:与投标人在自行投标报价计算取值一致)和经
增城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的结算工程造价作为总服务收费计费额进行调整,
但不因物价变动或建设工期廷长导致监理报酬的增减而给子弥补或调整
其中:
(1)本合同签订后预付款占监理报酬总额的30%,为万元:
(2)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报酬占本合同监理报酬总额的50%,为万
元
(3)工程结算阶段的监理报酬占本合同监理报酬总额的17%,为一万元:
(4)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监理报酬占本合同监理报酬总额的3%,为万
元。
2
★六、期限
1.监理期限:
自委托人书面通知监理人开始履行本项目合同约定义务之日起,至工程保
修期结束且工程结算金额经政府主管部门审定之日止(以后到日期为准)。
2.相关服务期限:
包括施工阶段(含施工准备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
整改、工程移交及实物移交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
七、双方承诺
1,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
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订立时间:
年一月一日。
本合同订立地点:
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九、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份,正本_份,副本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人执正本
份,副本_份,监理人执正本_份,副本_份。
委托人:(盖章)
监理人:(盖章)
地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1.定义与解释
1.1定义
除根据上下文另有其意义外,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应
具有本款所赋子的含义:
1.1.1“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建设工程。
1.1.2“委托人”是指本合同中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
承人成受让人。
1.1.3“监理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
承人。
1.1,4“承包人”是指在工程范围内与委托人签订勒察、设计、施工等有关
合同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的继承人。
1.1.5“监理”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依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
准、勒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
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
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
1.1.6“相关服务”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按照本合同约定,在勘
察、设计、保修等阶段提供的服务活动。
1.1.7“正常工作”指本合同订立时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监理人的
工作。
1.1.8“附加工作”是指本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以外监理人的工作。
1.1.9“项目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工程负责履行本合同的组织机构。
1.1.10“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
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注册监理工程师。
1.111“酬金”是指监理人履行本合同义务,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
监理人的金额。
★1.1.12“正常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正常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
并在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酬金额。
★1.1.13“附加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附加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
的金额。
1.1.14“一方”是指委托人或监理人:“双方”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第
三方”是指除委托人和监理人以外的有关方。
1.1.15“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
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16“天”是指第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
1.1.17“月”是指按公历从一个月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公历月时间。
1.1.18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
中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骚
乱、戒严、暴动、战争等。
1.2解释
1.2.1本合同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
6
语言文字时,应以中文为准。
1.2.2组成本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本合同文件的
解释顺序如下:
(1).履行本合同的相关补充协议(含工程洽商记录、会议纪要、变更、现
场签证、索赔和合同价款调整报告等修正文件):
(2),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4)·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适用于招标工程)或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
招标工程):
(5).专用条款及附件:
(6).通用条款:
(7),招标文件(包括补充、修改、澄清的文件、招标图纸、答疑纪要、
工作量清单及总说明等):
(8),专用条款约定的其他文件。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
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2.监理人的义务
2.1监理的范围和工作内容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279号)和
《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6号),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201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执行。
2.1.1监理范围:指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竣工结算期、质量保修期全过
程监理服务,具体内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1,2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监理工作内容: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
量、造价、进度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
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具体内容包括:
(1)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7天前报委
托人。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2)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
(3)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
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
(4)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
措施、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专项工程施工方案、用工实
名管理等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
管理条例》、《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等工程建设强
制性标准;
(5)按国家、省、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用工实名制、工人
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办法及规定等文件要求,施工承包人需将从业人员基本信息、
作业工人考勒与工资支付信息和施工进度情况等信息登记建档、建立动态管理台
账,并将以上信息报送行政监管部门接受监督管理,监理人需对这些情况进行监
督管理。对施工单位未按规定落实实名管理工作的,发出监理通知单,要求其限
期整改。对施工企业逾期未整改的,向建设单位和负责该工程监管工作的住房城
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6)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
(7)检查施工承包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
(8)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核查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的
调整:
(9)检查施工承包人的试验室:
(10)审核施工分包人资质条件:
(11)查验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
(12)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
(13)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
性和符合性,并按规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
检:
(14)审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发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
并报委托人审核、批准:
(15)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
的,要求施工承包人整改并报委托人:
(16)经委托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
(17)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
材料及相关验收标准;
(18)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
(19)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协调处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
9
索赔、合同争议等事项:
(20)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21)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
(22)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并报委托人:
(23)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并报委托人。
2.1.3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在附录A中约定。
2.2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
2.2.1监理依据包括:
(1)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
(2)与工程有关的标准:
(3)工程设计及有关文件:
(4)本合同及委托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与实施工程有关的其他合同。
双方根据工程的行业和地域特点,在专用条款中具体约定监理依据。
2.2.2相关服务依据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
2.3.1监理人应按附录B-5中监理人应提供人员名单组建满足工作需要的
项目监理机构,按附录B6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项目监理机构的主要人员应具
有相应的资格条件。
2.3.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及重要岗位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
定,以保证监理工作正常进行。
2.3.3监理人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调整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监理人更
公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仙村镇沙头-基岗片区1409.749亩地块基础设施建设
工程项目监理服务(项目编号:*)
招标文件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单位:
仙村镇沙头-基岗片区1409.749亩地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服务(项
目编号:*)于2024年7月3日在 (略) (广州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广东省招标 (略) 等媒介发布招标公告,原招标文件“第
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监理合同另册)”,现补充附件“监理合同”,作为本项
目招标文件中的一部分。凡原发布的招标文件与本澄清公告不一致之处,以本澄
清公告为准。本澄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附件:监理合同
招标单位:广每城区村镇人民政府
日期:2024年气月8日
SF-2019-0206
项目编码:
工程编码:
合同编号:
(略)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工程名称:仙村镇沙头-基岗片区1409.749亩地块基础设施建设工
程项目监理服务
工程地点:增城区仙村镇
委托人: (略) 增城区仙村镇人民政府
监理人: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制定
换总监理工程师时,应提前7天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
监理人更换项目监理机构其他监理人员,应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人员替换,并通
知委托人。
2.3.4监理人应及时更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理人员:
(1)严重过失行为的:
(2)有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
(3)涉嫌犯罪的:
(4)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
(5)严重造反职业道德的:
(6)专用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
2.3.5委托人可要求监理人更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
2.4履行职责
监理人应遵循职业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有关
标准及本合同履行职责。
2.4.1在监理与相关服务范围内,委托人和承包人提出的意见和要求,监理
人应及时提出处置意见。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发生合同争议时,监理人应协助
委托人、承包人协商解决。
2.4.2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问的合同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 (略) 审
理时,监理人应提供必要的证明资料
★2.4.3监理人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授权范围内,处理委托人与承包人所签
订合同的变更事宜。如果变更超过授权范围,应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批准。
11
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财产和人身安全,监理人所发出的指令未能事先报
委托人批准时,应在发出指令后的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
2.4.4监理人发现工程承包人的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应将此情况及时
反映给发包人,并建议工程承包人予以调换。
2.5提交报告
监理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种类:时间和份数向委托人提交监理与相关服务
的报告。
2.6文件资料
在本合同履行期内,监理人应在现场保留工作所用的图纸、报告及记录监理
工作的相关文件。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监理有关文件归档。
2.7使用委托人的财产
监理人无偿使用附录B中由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委托人提供的房屋、设备属于委托人的财产,监理人应
妥善使用和保管,在本合同终止时将这些房屋、设备的清单提交委托人,并按专
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
2.8履约担保
双方可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履约保函、履约保证保险的具体内容。
应委托人的需求,要求监理人在合同签订期问向委托人提交银行金融机构
出具的履约保函或保险机构出具的履约保证保险。如果监理人日后未能在施工监
理期内按合同约定完成其所监理的工作内容,则委托人可根据责任情况与监理人
按违约贵任条款的约定确认违约金,可从履约保函、履约保证保险中扣除。
方的监督单位各一份。
委托单位:(签章) (略) 增城区仙村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增城区仙村镇仙村大道16号
法定人:(签章)
邮编:*
电话:
2024年
月日
监理单位:(签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章)
邮编:
电话:
2024年
月日
41
(略) 场监督管理局
目
录
第一部分协议书
一、工程概况
二、词语限定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3
四、总监理工程师
★六、期限
3
七,双方承诺
八,合同生效
九、合同份数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1.定义与解释
.S
5
1.1定义
7
2.监理人的义务
21蓝理的范围和工作内家
2?登理与相关服依摇
.10
10
23项目登理机构和人员
24量行职责
25提交报告
26文件料
2
12
27使用季托人的财产.
12
28厘约担保
3.委托人的义务
13
31告知
13
★32提供志料,」
.13
13
★33提供工作条件
秀人代表
足5委托人意见或要求
13
36答复..
37支付
委托人应按本合同约忠,向盛理人文付酬企。如委托人未能按期支付酬金,监理人应及时报告住房城乡建
议主曾部门。
38支什担保
14
4.违的青任,
1蓝理人的约清任
?委托人的速约责任
14
43除外责任…
15
★5.支付
51支付货币
5.2支付申请
…15
★5.3支付利会
15
54有争议邮分的付
15
6.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
-16
61生藏
.16
★62变更
6
★63暂停与解
16
6终止
18
7.争议解决
18
71协
72调解
73伸麓或诉桃
18
8.其他
&1外出考察用
19
10
&2位测哪用
83涔询静用
84奖厨
&5守法减信
19
10
86保密.
87通知
19
88禁作权
…20
&9工程获奖
20
第三部分专用条款
21
1.定义与解释。
1.2解释
3
2.监理人义客
21的图布内胶
21
2.2世理与相关服务俄摇
23项目壁理机构和人员
22
,22
24厦行职责」
34
25提交报香
27使用5托人的财产
28厘约担保
3.委托人义务
24
25
34委托人代表
3.6答复
.25
38支付担保
.25
4.违约责任
25
★1监理人的约责任
25
★42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5.支付
25
.26
51史付华历
26
板3付金
.26
6。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
.26
61生效
.27
27
★62支更
7.争议解决
.27
.27
7.3仲载或诉逊…
8.其他
.28
82位测费用
3芯询摩用
.28
8.4奖新.
.28
86保密
88著作权
89工程获奖菜厨
9.补充条款…
…29
附录
36
附录A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36
附录B委托人及监理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B-1委托人派道的人员
.37
B-25托人提供的房量.
…37
B-3委托人提供的资料
37
B-4委托人提供的设备
38
B5监理人派道的人员
.38
B-6盟理人提供的设备
.38
总说明
为了指导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
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略) 场监督
管理局联合制定了合同示范文本《 (略)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SF-2019-0206)。
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 (略)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SF-2019-0206),现就有
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项目业主首要责任制
项目业主或发包方应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按照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
则实施工程建设,及时办理施工图审查备案、质量安全监督等各项建设工程手续,
并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开工条件,在依法领取施工许可证等有关证件后再开工建
设:同时需负责整个建设项目全过程的安全管理,包括对设备厂家、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检测单位及各施工单位安全监督管理
二、《 (略)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SF-2019-0206)的组成
《 (略)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SF-2019-0206)由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
条款三部分组成。
(一)协议书
《 (略)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SF-2019-0206)协议书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
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条款
通用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
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监理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
义务做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条款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发承包计价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工
程监理管理的特殊需要。
(三)专用条款
专用条款是对通用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
条款。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发承包计价的具体情况,通过
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在使用专用条款时,应注意
以下事项:
1.专用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条款的编号一致:
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
直接修改通用条款:
3.在专用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条款进行细
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
则填写“无”或划“/”。
三、《 (略)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SF-2019-0206)的适用范围
《 (略)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SF-2019-0206) (略) 行政区域内建
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装修、修缮等项目监理服务的合同订立。其中,通
用条款中带★号的条文,其内容是完整不可分割的,原则上应不进行刷减,只能
在专用条款中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或在不违反原条款实质的前提下增加细化内容。
2
其他内容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建设工程具体情况,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根据《广州
市建设工程监理合同》(SF-2019-0206)的内容,约定双方具体的权利义务。
四、其他事项
《 (略)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SF-2019-0206)专用条款中的“支付”条款,
在签订合同时优先选择本合同中已列的支付方式,如选择“其它支付方式”,需
以合同附件的形式予以说明原因。
3
第一部分协议书
委托人(*方): (略) 增城区仙村镇人民政府
监理人(*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莲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
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立项批文编号或广东省企业参本建设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项目编号:
2312-*-04-01-*
项目名称:仙村镇沙头-差岗片区1409,749亩地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监
理服
工程规模:本项目地块东 (略) , (略) 及广汕客专线施工现场,
西为花莞高速,北至广惠高速,场地平整范围总占地面积*平方米,约
1409,749亩,本项目除5 (略) 在场地整平范围内,其 (略) 均不在
场地整平范围内, (略) 共有5条均为双向通行,其中位于1心2 (略) 有
(略) 全长723,979m,路面宽度为6m, (略) 全长133,777m,路而宽度为5m:
3 (略) 有C (略) 全长390,590m,路面宽度为6m, (略) 全长
642,032m,路面宽度为6m,其中3号地块中包含DN2600川级钢筋混凝土排水管
约485米:5 (略) (略) 全长*m,路面宽度为8m。具体以工程
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准。
投资金额:项目概算投资额*,*元,其中,建安费约10,*万
元,(最终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认为准)。
资金来源:广州东进产 (略)
建设工期或周期:973日历天
其他:人
二、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款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合同文件的构成及其优先解释顺序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1.2款
赋予的规定一致。
四、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一,身份证号码:一,注册号:一。
五、签约酬金
签约酬金暂定(大写:
一,¥元)。监理人对施工监理服务收费
基准价报价下浮%。(备注:与投标人在自行投标报价计算取值一致)和经
增城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的结算工程造价作为总服务收费计费额进行调整,
但不因物价变动或建设工期廷长导致监理报酬的增减而给子弥补或调整
其中:
(1)本合同签订后预付款占监理报酬总额的30%,为万元:
(2)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报酬占本合同监理报酬总额的50%,为万
元
(3)工程结算阶段的监理报酬占本合同监理报酬总额的17%,为一万元:
(4)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监理报酬占本合同监理报酬总额的3%,为万
元。
2
★六、期限
1.监理期限:
自委托人书面通知监理人开始履行本项目合同约定义务之日起,至工程保
修期结束且工程结算金额经政府主管部门审定之日止(以后到日期为准)。
2.相关服务期限:
包括施工阶段(含施工准备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
整改、工程移交及实物移交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
七、双方承诺
1,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
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订立时间:
年一月一日。
本合同订立地点:
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九、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份,正本_份,副本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人执正本
份,副本_份,监理人执正本_份,副本_份。
委托人:(盖章)
监理人:(盖章)
地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1.定义与解释
1.1定义
除根据上下文另有其意义外,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应
具有本款所赋子的含义:
1.1.1“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建设工程。
1.1.2“委托人”是指本合同中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
承人成受让人。
1.1.3“监理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
承人。
1.1,4“承包人”是指在工程范围内与委托人签订勒察、设计、施工等有关
合同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的继承人。
1.1.5“监理”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依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
准、勒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
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
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
1.1.6“相关服务”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按照本合同约定,在勘
察、设计、保修等阶段提供的服务活动。
1.1.7“正常工作”指本合同订立时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监理人的
工作。
1.1.8“附加工作”是指本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以外监理人的工作。
1.1.9“项目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工程负责履行本合同的组织机构。
1.1.10“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
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注册监理工程师。
1.111“酬金”是指监理人履行本合同义务,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
监理人的金额。
★1.1.12“正常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正常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
并在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酬金额。
★1.1.13“附加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附加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
的金额。
1.1.14“一方”是指委托人或监理人:“双方”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第
三方”是指除委托人和监理人以外的有关方。
1.1.15“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
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16“天”是指第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
1.1.17“月”是指按公历从一个月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公历月时间。
1.1.18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
中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骚
乱、戒严、暴动、战争等。
1.2解释
1.2.1本合同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
6
语言文字时,应以中文为准。
1.2.2组成本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本合同文件的
解释顺序如下:
(1).履行本合同的相关补充协议(含工程洽商记录、会议纪要、变更、现
场签证、索赔和合同价款调整报告等修正文件):
(2),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4)·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适用于招标工程)或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
招标工程):
(5).专用条款及附件:
(6).通用条款:
(7),招标文件(包括补充、修改、澄清的文件、招标图纸、答疑纪要、
工作量清单及总说明等):
(8),专用条款约定的其他文件。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
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2.监理人的义务
2.1监理的范围和工作内容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279号)和
《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6号),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201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执行。
2.1.1监理范围:指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竣工结算期、质量保修期全过
程监理服务,具体内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1,2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监理工作内容: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
量、造价、进度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
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具体内容包括:
(1)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7天前报委
托人。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2)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
(3)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
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
(4)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
措施、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专项工程施工方案、用工实
名管理等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
管理条例》、《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等工程建设强
制性标准;
(5)按国家、省、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用工实名制、工人
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办法及规定等文件要求,施工承包人需将从业人员基本信息、
作业工人考勒与工资支付信息和施工进度情况等信息登记建档、建立动态管理台
账,并将以上信息报送行政监管部门接受监督管理,监理人需对这些情况进行监
督管理。对施工单位未按规定落实实名管理工作的,发出监理通知单,要求其限
期整改。对施工企业逾期未整改的,向建设单位和负责该工程监管工作的住房城
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6)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
(7)检查施工承包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
(8)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核查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的
调整:
(9)检查施工承包人的试验室:
(10)审核施工分包人资质条件:
(11)查验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
(12)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
(13)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
性和符合性,并按规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
检:
(14)审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发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
并报委托人审核、批准:
(15)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
的,要求施工承包人整改并报委托人:
(16)经委托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
(17)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
材料及相关验收标准;
(18)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
(19)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协调处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
9
索赔、合同争议等事项:
(20)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21)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
(22)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并报委托人:
(23)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并报委托人。
2.1.3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在附录A中约定。
2.2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
2.2.1监理依据包括:
(1)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
(2)与工程有关的标准:
(3)工程设计及有关文件:
(4)本合同及委托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与实施工程有关的其他合同。
双方根据工程的行业和地域特点,在专用条款中具体约定监理依据。
2.2.2相关服务依据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
2.3.1监理人应按附录B-5中监理人应提供人员名单组建满足工作需要的
项目监理机构,按附录B6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项目监理机构的主要人员应具
有相应的资格条件。
2.3.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及重要岗位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
定,以保证监理工作正常进行。
2.3.3监理人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调整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监理人更
公
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