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智慧养老服务平台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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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智慧养老服务平台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铁岭市智慧养老服务平台项目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4-07-04 至 2024-07-11
撰写单位: 辽宁鑫 (略) 撰写人: 李丹
( (略) (略) 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7月0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商务条款偏离表及服务需求内容有所调整,详见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请已领取文件供应商在辽宁 (略) 系统中自行下载更正后采购文件。
更正日期:2024年07月08日 15时31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 (略) 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 (略) 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请按照相关通知及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或其他不符合要求事宜等,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开标时间即为投标人开始解密时间,投标人应在半小时内完成报价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U 盘存储的加密备份文件,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进行密封和签章。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并单独提供一张《电子评审系统文件和备份文件一致性承诺函》,格式自拟,签字盖章。
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 (略) 系统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或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二次报价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 (略) 相关通知。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 (略) ,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 (略) 最新发布为准。
4.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投标(响应)解密,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完成,二次报价提交时间为报价端口开放后一小时内完成报价。
5.供应商须自行携带可在线解密的笔记本电脑及CA锁进行现场解密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使用云锁的供应商自行解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民政局
地 址: (略) 凡河 (略) 8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鑫 (略)
地 址: (略) 银州区柴河街南段110号1-4工人街华夏新华城裙楼1-4
联系方式: 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丹
电 话: 024-*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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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 铁岭市智慧养老服务平台项目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4-07-04 至 2024-07-11
撰写单位: 辽宁鑫 (略) 撰写人: 李丹
( (略) (略) 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7月0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商务条款偏离表及服务需求内容有所调整,详见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请已领取文件供应商在辽宁 (略) 系统中自行下载更正后采购文件。
更正日期:2024年07月08日 15时31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 (略) 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 (略) 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请按照相关通知及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或其他不符合要求事宜等,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开标时间即为投标人开始解密时间,投标人应在半小时内完成报价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U 盘存储的加密备份文件,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进行密封和签章。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并单独提供一张《电子评审系统文件和备份文件一致性承诺函》,格式自拟,签字盖章。
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 (略) 系统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或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二次报价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 (略) 相关通知。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 (略) ,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 (略) 最新发布为准。
4.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投标(响应)解密,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完成,二次报价提交时间为报价端口开放后一小时内完成报价。
5.供应商须自行携带可在线解密的笔记本电脑及CA锁进行现场解密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使用云锁的供应商自行解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民政局
地 址: (略) 凡河 (略) 8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鑫 (略)
地 址: (略) 银州区柴河街南段110号1-4工人街华夏新华城裙楼1-4
联系方式: 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丹
电 话: 024-*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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