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2024年秋至2025年春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包二更正公告
崇阳县2024年秋至2025年春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包二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崇阳县2024年秋至2025年春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崇阳县中小学校后勤工作办公室 | ||
行政区域 | 崇阳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07月08日 17:45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6月26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7月08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15-* | ||
采购单位 | 崇阳县中小学校后勤工作办公室 | ||
采购单位地址 | "崇阳县天 (略) 72 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15-* | ||
代理机构名称 | 湖北佳宇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崇阳县四季花城南大门旁"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041;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崇阳县2024年秋至2025年春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2024-06-26 00:00:00
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1
2、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及标准 三、评标标准(二)评分标准 商务 履约能力:(1)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配备的固定配送(冷藏)车辆10台的得2分,每增加一台加1分,本项最多得4分。注:自有车辆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行驶证扫描件和车辆照片,非自有车辆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行驶证扫描件、车辆照片和车辆租赁协议扫描件。(2)为保障配送时效,投标人拟投入的仓储场地能2小时内到达我县偏远校点【东:路口镇明德小学;西:肖岭乡洞口小学;南:高枧乡中山小学;北:桂花泉镇中心小学】自有或租赁或承诺中标后建成固定食材仓储库房面积达3000平米的得2分,每增加1000平米加1分,本项最高得4分。(注:①投标人自有的提供固定仓储场所的产权证明材料;②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和租赁场地产权证明材料及租赁付款凭证;③投标人提供承诺函的,应当将拟提供的食材仓储场所地址、面积和仓储场所现状照片、合理的场地平面布局设计图、场地租赁意向协议及产权证明材料、到达偏远校点的导航截图并承诺实际食材仓储场所与投标文件保持一致);提供资料不齐不得分,仓储场地须真实,可现场核实,否则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处理。更正为:(1)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配备的固定配送(冷藏)车辆10台的得2分,每增加一台加1分,本项最多得4分。注:自有车辆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行驶证扫描件和车辆照片,非自有车辆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行驶证扫描件、车辆照片和车辆租赁协议扫描件。(2)为保障配送时效,投标人拟投入的仓储场地能2小时内到达我县偏远校点【东:路口镇明德小学;西:肖岭乡洞口小学;南:高枧乡中山小学;北:桂花泉镇中心小学】自有或租赁或承诺中标后建成固定食材仓储库房面积达3000平米的得2分,每增加1000平米加1分,本项最高得4分。注:①投标人自有的提供固定仓储场所的产权证明材料;②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和租赁场地产权证明材料及租赁付款凭证;③投标人提供承诺函的,中标之后必须按承诺执行。
3、更正日期:2024-07-08 00:00:00
三、其他补充事宜
请各潜在供应商自行下载最新版招标文件,以最新版招标文件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崇阳县中小学校后勤工作办公室
地 址:崇阳县天 (略) 72 号
联系方式:07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佳宇 (略)
地 址:崇阳县四季花城南大门旁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先生
电 话:0715-*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崇阳县2024年秋至2025年春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崇阳县中小学校后勤工作办公室 | ||
行政区域 | 崇阳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07月08日 17:45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6月26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7月08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15-* | ||
采购单位 | 崇阳县中小学校后勤工作办公室 | ||
采购单位地址 | "崇阳县天 (略) 72 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15-* | ||
代理机构名称 | 湖北佳宇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崇阳县四季花城南大门旁"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041;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崇阳县2024年秋至2025年春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2024-06-26 00:00:00
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1
2、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及标准 三、评标标准(二)评分标准 商务 履约能力:(1)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配备的固定配送(冷藏)车辆10台的得2分,每增加一台加1分,本项最多得4分。注:自有车辆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行驶证扫描件和车辆照片,非自有车辆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行驶证扫描件、车辆照片和车辆租赁协议扫描件。(2)为保障配送时效,投标人拟投入的仓储场地能2小时内到达我县偏远校点【东:路口镇明德小学;西:肖岭乡洞口小学;南:高枧乡中山小学;北:桂花泉镇中心小学】自有或租赁或承诺中标后建成固定食材仓储库房面积达3000平米的得2分,每增加1000平米加1分,本项最高得4分。(注:①投标人自有的提供固定仓储场所的产权证明材料;②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和租赁场地产权证明材料及租赁付款凭证;③投标人提供承诺函的,应当将拟提供的食材仓储场所地址、面积和仓储场所现状照片、合理的场地平面布局设计图、场地租赁意向协议及产权证明材料、到达偏远校点的导航截图并承诺实际食材仓储场所与投标文件保持一致);提供资料不齐不得分,仓储场地须真实,可现场核实,否则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处理。更正为:(1)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配备的固定配送(冷藏)车辆10台的得2分,每增加一台加1分,本项最多得4分。注:自有车辆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行驶证扫描件和车辆照片,非自有车辆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行驶证扫描件、车辆照片和车辆租赁协议扫描件。(2)为保障配送时效,投标人拟投入的仓储场地能2小时内到达我县偏远校点【东:路口镇明德小学;西:肖岭乡洞口小学;南:高枧乡中山小学;北:桂花泉镇中心小学】自有或租赁或承诺中标后建成固定食材仓储库房面积达3000平米的得2分,每增加1000平米加1分,本项最高得4分。注:①投标人自有的提供固定仓储场所的产权证明材料;②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和租赁场地产权证明材料及租赁付款凭证;③投标人提供承诺函的,中标之后必须按承诺执行。
3、更正日期:2024-07-08 00:00:00
三、其他补充事宜
请各潜在供应商自行下载最新版招标文件,以最新版招标文件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崇阳县中小学校后勤工作办公室
地 址:崇阳县天 (略) 72 号
联系方式:07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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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崇阳县四季花城南大门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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