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市龙华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机关食堂物资配送服务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LHAC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龙华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机关食堂物资配送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6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评分因素“拟投入冷库情况”中的“温度校准报告”修改为“温度校准证书(或报告)”;
2、招标文件第四章 投标文件组成要求及格式中“检验检测报告”节点设置为两个;
3、招标文件评分因素“拟投入食品安全保险情况”中的“投保单”修改为“保险单(或保险合同)”;
4、招标文件评分因素“检验检测报告”中的“2、定量检测①投标人提供2024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前(以送检日期或委托日期为准)...”修改为“2、定量检测①投标人提供2024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前(以送检日期或委托日期或样品接收日期为准)...”;
5、招标文件评分因素“拟投入种植基地情况”中的“(检测样品来源需与蔬菜种植基地一致)”修改为“(检测样品来源需与蔬菜种植基地一致,检测报告中无检测样品来源字样的,需体现蔬菜种植基地名称)”;
6、招标文件评分因素“检验检测报告”中的“任意连续60天或60个工作日(如果提供连续60个工作日的检测情况,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标注检测日期对应的星期;如因投标人未标注或标注不清晰导致评委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作不得分处理)检测情况(如果投标人为新成立的单位且成立时间不足60个自然日或工作日的,可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连续自然日或连续工作日起至今的检测情况)”修改为“任意连续30天或30个工作日(如果提供连续30个工作日的检测情况,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标注检测日期对应的星期;如因投标人未标注或标注不清晰导致评委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作不得分处理)检测情况(如果投标人为新成立的单位且成立时间不足30个自然日或工作日的,可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连续自然日或连续工作日起至今的检测情况)”。
更正日期:2024年07月0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无其它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龙华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地址: (略) 龙华区观湖街道 (略) 1号
????项目联系人:唐工
????联系电话:0755-*
????2.政府集中采购机构
????名称: (略) ,具 (略) ( (略) 龙华分公司)组织实施
????地址: (略) 龙华区观湖街道大和 (略) 288号宝观城锦鲤大厦办公楼21、22楼
????项目联系人:庄工
????联系电话:0755-*
(略)
(略) 龙华分公司
2024年07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