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噶尔河灌区疏附县吾库萨克镇塔什吾斯坦支渠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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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噶尔河灌区疏附县吾库萨克镇塔什吾斯坦支渠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变更

喀什噶尔河灌区疏附县吾库萨克镇塔什吾斯坦支渠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

信息时间:2024-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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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项目名称:喀什噶尔河灌区疏附县吾库萨克镇塔什吾斯坦支渠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项目编码:E**,于2024年6月26日在喀什地区公共 (略) 发布招标公告,定于2024年07月24日10:30开标,现招标文件做出如下澄清:

1、原招标文件须知前附表1.4.1信誉要求:(1)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提供投标截止前三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仅限于投标人败诉的,且与履行相关合同有关的案件,不包括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

现修改为:(1)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提供投标截止前三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仅限于投标人败诉的,且与履行相关合同有关的案件,不包括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附查询截图及承诺放入投标文件。

2、原招标文件须知前附表1.4.1信誉要求(7)投标人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未处于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未在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发生重大质量事故,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未处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状态期间;投标人未被列 (略) (略) “黑名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或地、州(市)水利局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期

(9)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联以及其它经济方面的严重违法行为;

现修改为(7)投标人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未处于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未在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发生重大质量事故,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承诺放入投标文件)

(8)未处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状态期间;投标人未被列 (略) (略) “黑名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或地、州(市)水利局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期(自行承诺放入投标文件)

(9)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联以及其它经济方面的严重违法行为;(自行承诺放入投标文件)

原招标文件:前附表10.1类似项目:类似业绩是指渠道工程

现修改为:10.1类似项目:类似业绩是指渠道工程、堤防工程、防洪工程、山洪沟治理工程、引调水工程(灌溉引水)工程(不包含高标准农田项目)

原招标文件第8章投标函附录:4 价格调整的差额计算 16.1.1

现修改为4价格调整的差额计算、16.1

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到喀什地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领取修改后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若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未及时查看,造成的一切后果需自行承担。

特此说明!

招标人:疏附县水管总站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 (略)

2024年7月8日

喀什噶尔河灌区疏附县吾库萨克镇塔什吾斯坦支渠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

信息时间:2024-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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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项目名称:喀什噶尔河灌区疏附县吾库萨克镇塔什吾斯坦支渠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项目编码:E**,于2024年6月26日在喀什地区公共 (略) 发布招标公告,定于2024年07月24日10:30开标,现招标文件做出如下澄清:

1、原招标文件须知前附表1.4.1信誉要求:(1)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提供投标截止前三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仅限于投标人败诉的,且与履行相关合同有关的案件,不包括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

现修改为:(1)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提供投标截止前三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仅限于投标人败诉的,且与履行相关合同有关的案件,不包括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附查询截图及承诺放入投标文件。

2、原招标文件须知前附表1.4.1信誉要求(7)投标人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未处于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未在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发生重大质量事故,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未处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状态期间;投标人未被列 (略) (略) “黑名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或地、州(市)水利局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期

(9)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联以及其它经济方面的严重违法行为;

现修改为(7)投标人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未处于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未在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发生重大质量事故,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承诺放入投标文件)

(8)未处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状态期间;投标人未被列 (略) (略) “黑名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或地、州(市)水利局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期(自行承诺放入投标文件)

(9)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联以及其它经济方面的严重违法行为;(自行承诺放入投标文件)

原招标文件:前附表10.1类似项目:类似业绩是指渠道工程

现修改为:10.1类似项目:类似业绩是指渠道工程、堤防工程、防洪工程、山洪沟治理工程、引调水工程(灌溉引水)工程(不包含高标准农田项目)

原招标文件第8章投标函附录:4 价格调整的差额计算 16.1.1

现修改为4价格调整的差额计算、16.1

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到喀什地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领取修改后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若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未及时查看,造成的一切后果需自行承担。

特此说明!

招标人:疏附县水管总站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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