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河环境监测站2024年度监测服务项目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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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河环境监测站2024年度监测服务项目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天河环境监测站2024年度监测服务项目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机构:广东 (略) 发布时间:2024-07-08 20:45:49

采购计划编号:*-2024-*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0877-24GZTP7ZC03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天河环境监测站2024年度监测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7月01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2(定期对天河区内河涌、小微水体、湖库等开展水质监测、应急监测;对机动车或 (略) 移动机械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尾气检测;接受采购人委托的其他监测任务):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包2中标供应商来函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略) 令第658号)第四十九条规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经采购人确认,包2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2(定期对天河区内河涌、小微水体、湖库等开展水质监测、应急监测;对机动车或 (略) 移动机械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尾气检测;接受采购人委托的其他监测任务)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未中标。废标原因为:包2中标供应商来函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略) 令第658号)第四十九条规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经采购人确认,包2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原公告的合同包2(定期对天河区内河涌、小微水体、湖库等开展水质监测、应急监测;对机动车或 (略) 移动机械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尾气检测;接受采购人委托的其他监测任务)代理服务费金额:1.*(万元),更正为:0.*(万元)。

原公告的合同包2(定期对天河区内河涌、小微水体、湖库等开展水质监测、应急监测;对机动车或 (略) 移动机械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尾气检测;接受采购人委托的其他监测任务)代理服务费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更正为: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7月0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天河环境监测站

地址: (略) 天河区东郊工 (略) 89号

联系方式:0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 (略)

地址: (略) (略) 745号东山紫园商务大厦2003单元

联系方式:0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020-*-855

广东 (略)

2024年07月08日


天河环境监测站2024年度监测服务项目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机构:广东 (略) 发布时间:2024-07-08 20:45:49

采购计划编号:*-2024-*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0877-24GZTP7ZC03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天河环境监测站2024年度监测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7月01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2(定期对天河区内河涌、小微水体、湖库等开展水质监测、应急监测;对机动车或 (略) 移动机械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尾气检测;接受采购人委托的其他监测任务):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包2中标供应商来函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略) 令第658号)第四十九条规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经采购人确认,包2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2(定期对天河区内河涌、小微水体、湖库等开展水质监测、应急监测;对机动车或 (略) 移动机械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尾气检测;接受采购人委托的其他监测任务)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未中标。废标原因为:包2中标供应商来函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略) 令第658号)第四十九条规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经采购人确认,包2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原公告的合同包2(定期对天河区内河涌、小微水体、湖库等开展水质监测、应急监测;对机动车或 (略) 移动机械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尾气检测;接受采购人委托的其他监测任务)代理服务费金额:1.*(万元),更正为:0.*(万元)。

原公告的合同包2(定期对天河区内河涌、小微水体、湖库等开展水质监测、应急监测;对机动车或 (略) 移动机械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尾气检测;接受采购人委托的其他监测任务)代理服务费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更正为: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7月0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天河环境监测站

地址: (略) 天河区东郊工 (略) 89号

联系方式:0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 (略)

地址: (略) (略) 745号东山紫园商务大厦2003单元

联系方式:0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020-*-855

广东 (略)

2024年07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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