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谯郡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私募公司债主承销商选聘项目答疑澄清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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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谯郡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私募公司债主承销商选聘项目答疑澄清文件

招标编号 : WWGKZBCG-N-2024-334
招标公告截止时间 : 2024-07-08 17:30
已截止

全流程电子标,注意事项!

  • 亳州市谯郡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私募公司债主承销商选聘项目答疑澄清文件
    发布时间 : 2024-07-09

    (略) 谯郡 (略) (略) 债主承销商选聘项目招标文件澄清文件

    尊敬的各潜在投标人:

    (略) 谯郡 (略) (略) 债主承销商选聘项目(WWGKZBCG-N-2024-334)招标文件澄清如下:

    一、澄清部分

    1.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详细评审为:

    序号

    评审项目

    评审内容

    评审标准

    分值

    1

    技术标(95分)

    承销商综合实力

    (60分)

    全国业绩情况(20分)

    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投标人在全国作为主承销商(含联席主承销商) (略) 债的业绩情况为依据。

    (1)承销规模1500亿元及以上,得10分;承销规模1000(含)-1500亿元(不含),得7分;承销规模500(含)-1000亿元(不含),得4分,承销规模500亿元以下得1分,无业绩不得分。

    (2)承销只数300只(含)以上,得10分;200(含)-300只(不含),得7分;100(含)-200只(不含),得4分;100只以下得1分,无业绩不得分。

    ( (略) 径为:Wind-债券-债券承销排行榜-债券承销排名(wind口径)-起始日期选择2021年1月1日,截止日期选择2023年12月31日-机构类型选择证券-债券类型选择私募债-上市地点全部-勾选联主实际比例- (略) 。)

    注:提供查询截图放入投标文件。

    20分

    安徽省内承销业绩情况(20分)

    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投标人在安徽地区作为主承销商(含联席主承销商) (略) 债的业绩情况为依据。

    (1)承销规模200亿元及以上,得10分;承销规模150(含)-200亿元(不含),得7分;承销规模100(含)-150亿元(不含),得4分,承销规模100亿元以下得1分,无业绩不得分。

    (2)承销只数35只(含)以上,得10分;25(含)-35只(不含),得7分;15(含)-25只(不含),得4分;15只以下得1分,无业绩不得分。

    ( (略) 径为:Wind-债券-债券承销分地域排名-起始日期选择2021年1月1日,截止日期选择2023年12月31日-机构类型选择证券-债券类型选择私募债-概念板块不选-主体口径:穿透信用主体-地域维度:省级- (略) -提取数据后选择安徽省。)

    注:提供查询截图放入投标文件。

    20分

    债券推迟和取消发行情况(10分)

    根据投标人2021年1月1日-2023年 (略) 债推迟取消发行比例进行评审。具体计算方式为:推迟取消发行比例=投标人作为承销商推迟取消发行合计单数/公司债发行总只数。

    若推迟取消发行比例≤2.0%,得10分;

    若2.0%<推迟取消发行比例≤2.2%,得8分;

    若2.2%<推迟取消发行比例≤2.4%,得6分;

    若2.4%<推迟取消发行比例≤2.6%,得4分;

    若2.6%<推迟取消发行比例≤2.8%,得2分;

    若推迟取消发行比例>2.8%,不得分。

    ( (略) 径:投标人作为承销商推迟取消发行合计单数:Wind-债券-专题统计- (略) 场-新券发行-推迟或取消发行债券,起始日期选择2021年1月1日,截止日期选择2023年12月31日,债券类型:债券分类(wind)-公司债,上市地点: (略) 场),事件类型:推迟发行和取消发行(需分别查询,取合计数)。

    公司债发行总只数:Wind-债券-债券承销排行榜-债券承销排名(wind口径)-起始日期选择2021年1月1日,截止日期选择2023年12月31日-机构类型选择证券- (略) 债-上市地点全部-勾选联主实际比例- (略) 。)

    注:提供查询截图放入投标文件。

    10分

    分类评级(10分)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 (略) 分类评价结果进行评分,分类评级为A类以上(含)得10分;分类评级为BBB类得5分;其余不得分。

    注: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做入投标文件

    10分

    实施方案

    (25分)

    根据项目承销方案是否详细、合理,实施进度安排合理性等进行综合评价,优的得(20-25)分,良的得(10-20)分,一般的得(1-10)分,未提供方案或方案明显不能满足要求的不得分。

    25分

    项目团队实力(10分)

    项目团 (略) 债券产品发行经验,根据项目团队人员配置、资质证书、项目经验、其他信息等因素比较后进行综合打分。人员配备数量合理、证书满足要求、人员经验丰富的得7(不含)-10(含)分;人员配备数量较为合理、证书基本满足要求、人员经验较为丰富的得5(不含)-7(含)分;人员配备数量一般、人员经验一般的得0(不含)-5(含)分;人员配备较差,不能满足服务需求的不得分。

    10分

    2

    商务标(5)

    投标报价评审(5)

    计算投标报价得分前,由评标委员会审查各投标报价是否有异常情况。

    投标人应按照千分比形式进行承销费率报价(千分比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承销费的报价区间上限为5‰(一次性);报最高限价的得0分,在最高限价的基础上每减少0.2‰,相应加【1】分;本项最高得分为【5】分。不足0.2,不加分。

    注: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如得分一致,报价低者优先,如报价也一致,以技术标得分高者优先,如技术评审得分也一致,由评标委员会投票决定。投标人综合得分=技术评审得分+投标报价评审得分。


    现调整为:

    序号

    评审项目

    评审内容

    评审标准

    分值

    1

    技术标(95分)

    承销商综合实力

    (60分)

    全国业绩情况(20分)

    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投标人在全国作为主承销商(含联席主承销商) (略) 债的业绩情况为依据。

    (1)承销规模1500亿元及以上,得10分;承销规模1000(含)-1500亿元(不含),得7分;承销规模500(含)-1000亿元(不含),得4分,承销规模500亿元以下得1分,无业绩不得分。

    (2)承销只数300只(含)以上,得10分;200(含)-300只(不含),得7分;100(含)-200只(不含),得4分;100只以下得1分,无业绩不得分。

    ( (略) 径为:Wind-债券-债券承销排行榜-债券承销排名(wind口径)-起始日期选择2021年1月1日,截止日期选择2023年12月31日-机构类型选择证券-债券类型选择私募债-上市地点全部-勾选联主实际比例- (略) 。)

    注:提供查询截图放入投标文件。

    20分

    安徽省内承销业绩情况(20分)

    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投标人在安徽地区作为主承销商(含联席主承销商) (略) 债的业绩情况为依据。

    (1)承销规模200亿元及以上,得10分;承销规模150(含)-200亿元(不含),得7分;承销规模100(含)-150亿元(不含),得4分,承销规模100亿元以下得1分,无业绩不得分。

    (2)承销只数35只(含)以上,得10分;25(含)-35只(不含),得7分;15(含)-25只(不含),得4分;15只以下得1分,无业绩不得分。

    ( (略) 径为:Wind-债券-债券承销分地域排名-起始日期选择2021年1月1日,截止日期选择2023年12月31日-机构类型选择证券-债券类型选择私募债-概念板块不选-主体口径:穿透信用主体-地域维度:省级- (略) -提取数据后选择安徽省。)

    注:提供查询截图放入投标文件。

    20分

    债券推迟和取消发行情况(10分)

    根据投标人2021年1月1日-2023年 (略) 债推迟取消发行比例进行评审。具体计算方式为:推迟取消发行比例=投标人作为承销商推迟取消发行合计单数/公司债发行总只数。

    若推迟取消发行比例≤2.0%,得10分;

    若2.0%<推迟取消发行比例≤2.2%,得8分;

    若2.2%<推迟取消发行比例≤2.4%,得6分;

    若2.4%<推迟取消发行比例≤2.6%,得4分;

    若2.6%<推迟取消发行比例≤2.8%,得2分;

    若推迟取消发行比例>2.8%,不得分。

    ( (略) 径:投标人作为承销商推迟取消发行合计单数:Wind-债券-专题统计- (略) 场-新券发行-推迟或取消发行债券,起始日期选择2021年1月1日,截止日期选择2023年12月31日,债券类型:债券分类(wind)-公司债,上市地点: (略) 场),事件类型:推迟发行和取消发行(需分别查询,取合计数)。

    公司债发行总只数:Wind-债券-债券承销排行榜-债券承销排名(wind口径)-起始日期选择2021年1月1日,截止日期选择2023年12月31日-机构类型选择证券- (略) 债-上市地点全部-勾选联主实际比例- (略) 。)

    注:提供查询截图放入投标文件。

    10分

    分类评级(10分)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 (略) 分类评价结果进行评分,分类评级为A类以上(含)得10分;分类评级为BBB类得5分;其余不得分。

    注: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做入投标文件

    10分

    实施方案

    (20分)

    根据项目承销方案是否详细、合理,实施进度安排合理性等进行综合评价,优的得(15-20)分,良的得(10-15)分,一般的得(1-10)分,未提供方案或方案明显不能满足要求的不得分。

    20分

    项目团队实力(10分)

    项目团 (略) 债券产品发行经验,根据项目团队人员配置、资质证书、项目经验、其他信息等因素比较后进行综合打分。人员配备数量合理、证书满足要求、人员经验丰富的得7(不含)-10(含)分;人员配备数量较为合理、证书基本满足要求、人员经验较为丰富的得5(不含)-7(含)分;人员配备数量一般、人员经验一般的得0(不含)-5(含)分;人员配备较差,不能满足服务需求的不得分。

    10分

    2

    商务标(10)

    投标报价评审(10)

    计算投标报价得分前,由评标委员会审查各投标报价是否有异常情况。

    投标人应按照千分比形式进行承销费率报价(千分比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承销费的报价区间上限为5‰(一次性);报最高限价的得0分,在最高限价的基础上每减少0.1‰,相应加【1】分;本项最高得分为【10】分。不足0.1,不加分。

    注: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如得分一致,报价低者优先,如报价也一致,以技术标得分高者优先,如技术评审得分也一致,由评标委员会投票决定。投标人综合得分=技术评审得分+投标报价评审得分。

    10分


    2.招标文件前附表第16项业绩要求证明材料关于时间原要求为“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实际描述为“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3.原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6日9:00”,现修改为“2024年7月25日15:00”。

    二、其他事项按招标文件执行。本答疑澄清文件为本项目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已发布的文件(含答疑文件)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本答疑澄清文件为准。




    (略) 谯郡 (略)

    2024年7月8日

, (略) ,亳州
招标编号 : WWGKZBCG-N-2024-334
招标公告截止时间 : 2024-07-08 17:30
已截止

全流程电子标,注意事项!

  • 亳州市谯郡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私募公司债主承销商选聘项目答疑澄清文件
    发布时间 : 2024-07-09

    (略) 谯郡 (略) (略) 债主承销商选聘项目招标文件澄清文件

    尊敬的各潜在投标人:

    (略) 谯郡 (略) (略) 债主承销商选聘项目(WWGKZBCG-N-2024-334)招标文件澄清如下:

    一、澄清部分

    1.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详细评审为:

    序号

    评审项目

    评审内容

    评审标准

    分值

    1

    技术标(95分)

    承销商综合实力

    (60分)

    全国业绩情况(20分)

    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投标人在全国作为主承销商(含联席主承销商) (略) 债的业绩情况为依据。

    (1)承销规模1500亿元及以上,得10分;承销规模1000(含)-1500亿元(不含),得7分;承销规模500(含)-1000亿元(不含),得4分,承销规模500亿元以下得1分,无业绩不得分。

    (2)承销只数300只(含)以上,得10分;200(含)-300只(不含),得7分;100(含)-200只(不含),得4分;100只以下得1分,无业绩不得分。

    ( (略) 径为:Wind-债券-债券承销排行榜-债券承销排名(wind口径)-起始日期选择2021年1月1日,截止日期选择2023年12月31日-机构类型选择证券-债券类型选择私募债-上市地点全部-勾选联主实际比例- (略) 。)

    注:提供查询截图放入投标文件。

    20分

    安徽省内承销业绩情况(20分)

    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投标人在安徽地区作为主承销商(含联席主承销商) (略) 债的业绩情况为依据。

    (1)承销规模200亿元及以上,得10分;承销规模150(含)-200亿元(不含),得7分;承销规模100(含)-150亿元(不含),得4分,承销规模100亿元以下得1分,无业绩不得分。

    (2)承销只数35只(含)以上,得10分;25(含)-35只(不含),得7分;15(含)-25只(不含),得4分;15只以下得1分,无业绩不得分。

    ( (略) 径为:Wind-债券-债券承销分地域排名-起始日期选择2021年1月1日,截止日期选择2023年12月31日-机构类型选择证券-债券类型选择私募债-概念板块不选-主体口径:穿透信用主体-地域维度:省级- (略) -提取数据后选择安徽省。)

    注:提供查询截图放入投标文件。

    20分

    债券推迟和取消发行情况(10分)

    根据投标人2021年1月1日-2023年 (略) 债推迟取消发行比例进行评审。具体计算方式为:推迟取消发行比例=投标人作为承销商推迟取消发行合计单数/公司债发行总只数。

    若推迟取消发行比例≤2.0%,得10分;

    若2.0%<推迟取消发行比例≤2.2%,得8分;

    若2.2%<推迟取消发行比例≤2.4%,得6分;

    若2.4%<推迟取消发行比例≤2.6%,得4分;

    若2.6%<推迟取消发行比例≤2.8%,得2分;

    若推迟取消发行比例>2.8%,不得分。

    ( (略) 径:投标人作为承销商推迟取消发行合计单数:Wind-债券-专题统计- (略) 场-新券发行-推迟或取消发行债券,起始日期选择2021年1月1日,截止日期选择2023年12月31日,债券类型:债券分类(wind)-公司债,上市地点: (略) 场),事件类型:推迟发行和取消发行(需分别查询,取合计数)。

    公司债发行总只数:Wind-债券-债券承销排行榜-债券承销排名(wind口径)-起始日期选择2021年1月1日,截止日期选择2023年12月31日-机构类型选择证券- (略) 债-上市地点全部-勾选联主实际比例- (略) 。)

    注:提供查询截图放入投标文件。

    10分

    分类评级(10分)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 (略) 分类评价结果进行评分,分类评级为A类以上(含)得10分;分类评级为BBB类得5分;其余不得分。

    注: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做入投标文件

    10分

    实施方案

    (25分)

    根据项目承销方案是否详细、合理,实施进度安排合理性等进行综合评价,优的得(20-25)分,良的得(10-20)分,一般的得(1-10)分,未提供方案或方案明显不能满足要求的不得分。

    25分

    项目团队实力(10分)

    项目团 (略) 债券产品发行经验,根据项目团队人员配置、资质证书、项目经验、其他信息等因素比较后进行综合打分。人员配备数量合理、证书满足要求、人员经验丰富的得7(不含)-10(含)分;人员配备数量较为合理、证书基本满足要求、人员经验较为丰富的得5(不含)-7(含)分;人员配备数量一般、人员经验一般的得0(不含)-5(含)分;人员配备较差,不能满足服务需求的不得分。

    10分

    2

    商务标(5)

    投标报价评审(5)

    计算投标报价得分前,由评标委员会审查各投标报价是否有异常情况。

    投标人应按照千分比形式进行承销费率报价(千分比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承销费的报价区间上限为5‰(一次性);报最高限价的得0分,在最高限价的基础上每减少0.2‰,相应加【1】分;本项最高得分为【5】分。不足0.2,不加分。

    注: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如得分一致,报价低者优先,如报价也一致,以技术标得分高者优先,如技术评审得分也一致,由评标委员会投票决定。投标人综合得分=技术评审得分+投标报价评审得分。


    现调整为:

    序号

    评审项目

    评审内容

    评审标准

    分值

    1

    技术标(95分)

    承销商综合实力

    (60分)

    全国业绩情况(20分)

    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投标人在全国作为主承销商(含联席主承销商) (略) 债的业绩情况为依据。

    (1)承销规模1500亿元及以上,得10分;承销规模1000(含)-1500亿元(不含),得7分;承销规模500(含)-1000亿元(不含),得4分,承销规模500亿元以下得1分,无业绩不得分。

    (2)承销只数300只(含)以上,得10分;200(含)-300只(不含),得7分;100(含)-200只(不含),得4分;100只以下得1分,无业绩不得分。

    ( (略) 径为:Wind-债券-债券承销排行榜-债券承销排名(wind口径)-起始日期选择2021年1月1日,截止日期选择2023年12月31日-机构类型选择证券-债券类型选择私募债-上市地点全部-勾选联主实际比例- (略) 。)

    注:提供查询截图放入投标文件。

    20分

    安徽省内承销业绩情况(20分)

    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投标人在安徽地区作为主承销商(含联席主承销商) (略) 债的业绩情况为依据。

    (1)承销规模200亿元及以上,得10分;承销规模150(含)-200亿元(不含),得7分;承销规模100(含)-150亿元(不含),得4分,承销规模100亿元以下得1分,无业绩不得分。

    (2)承销只数35只(含)以上,得10分;25(含)-35只(不含),得7分;15(含)-25只(不含),得4分;15只以下得1分,无业绩不得分。

    ( (略) 径为:Wind-债券-债券承销分地域排名-起始日期选择2021年1月1日,截止日期选择2023年12月31日-机构类型选择证券-债券类型选择私募债-概念板块不选-主体口径:穿透信用主体-地域维度:省级- (略) -提取数据后选择安徽省。)

    注:提供查询截图放入投标文件。

    20分

    债券推迟和取消发行情况(10分)

    根据投标人2021年1月1日-2023年 (略) 债推迟取消发行比例进行评审。具体计算方式为:推迟取消发行比例=投标人作为承销商推迟取消发行合计单数/公司债发行总只数。

    若推迟取消发行比例≤2.0%,得10分;

    若2.0%<推迟取消发行比例≤2.2%,得8分;

    若2.2%<推迟取消发行比例≤2.4%,得6分;

    若2.4%<推迟取消发行比例≤2.6%,得4分;

    若2.6%<推迟取消发行比例≤2.8%,得2分;

    若推迟取消发行比例>2.8%,不得分。

    ( (略) 径:投标人作为承销商推迟取消发行合计单数:Wind-债券-专题统计- (略) 场-新券发行-推迟或取消发行债券,起始日期选择2021年1月1日,截止日期选择2023年12月31日,债券类型:债券分类(wind)-公司债,上市地点: (略) 场),事件类型:推迟发行和取消发行(需分别查询,取合计数)。

    公司债发行总只数:Wind-债券-债券承销排行榜-债券承销排名(wind口径)-起始日期选择2021年1月1日,截止日期选择2023年12月31日-机构类型选择证券- (略) 债-上市地点全部-勾选联主实际比例- (略) 。)

    注:提供查询截图放入投标文件。

    10分

    分类评级(10分)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 (略) 分类评价结果进行评分,分类评级为A类以上(含)得10分;分类评级为BBB类得5分;其余不得分。

    注: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做入投标文件

    10分

    实施方案

    (20分)

    根据项目承销方案是否详细、合理,实施进度安排合理性等进行综合评价,优的得(15-20)分,良的得(10-15)分,一般的得(1-10)分,未提供方案或方案明显不能满足要求的不得分。

    20分

    项目团队实力(10分)

    项目团 (略) 债券产品发行经验,根据项目团队人员配置、资质证书、项目经验、其他信息等因素比较后进行综合打分。人员配备数量合理、证书满足要求、人员经验丰富的得7(不含)-10(含)分;人员配备数量较为合理、证书基本满足要求、人员经验较为丰富的得5(不含)-7(含)分;人员配备数量一般、人员经验一般的得0(不含)-5(含)分;人员配备较差,不能满足服务需求的不得分。

    10分

    2

    商务标(10)

    投标报价评审(10)

    计算投标报价得分前,由评标委员会审查各投标报价是否有异常情况。

    投标人应按照千分比形式进行承销费率报价(千分比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承销费的报价区间上限为5‰(一次性);报最高限价的得0分,在最高限价的基础上每减少0.1‰,相应加【1】分;本项最高得分为【10】分。不足0.1,不加分。

    注: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如得分一致,报价低者优先,如报价也一致,以技术标得分高者优先,如技术评审得分也一致,由评标委员会投票决定。投标人综合得分=技术评审得分+投标报价评审得分。

    10分


    2.招标文件前附表第16项业绩要求证明材料关于时间原要求为“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实际描述为“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3.原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6日9:00”,现修改为“2024年7月25日15:00”。

    二、其他事项按招标文件执行。本答疑澄清文件为本项目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已发布的文件(含答疑文件)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本答疑澄清文件为准。




    (略) 谯郡 (略)

    2024年7月8日

, (略) ,亳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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