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自然灾害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韶关市浈江区、南雄市采购更正公告第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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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自然灾害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韶关市浈江区、南雄市采购更正公告第三次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广东省自然灾害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 (略) 浈江区、 (略) )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应急管理局
行政区域 市辖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7月09日 09:46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06月05日 更正日期 2024年07月09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邱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 0751-*
采购单位 (略) 应急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浈江区风采街 (略) 2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751-*
代理机构名称 (略)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浈江区十里亭镇坝厂新村9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751-*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GRC*H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自然灾害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 (略) 浈江区、 (略) )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6月0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7-15 09:30:00,更正为:2024-07-30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07-15 09:30:00,更正为:2024-07-30 09:30:00。

更正前:

原采购包1 1.主要商务要求 其他商务需求

参数性质

编号

内容明细

内容说明

6

报价要求

1.本采购包以统一下浮率的形式进行报价,如投标人统一下浮率报价为10%,则各装备的实际结算单价=各装备单价最高限价×(1-10%),本采购包的各装备单价最高限价见“第二章 采购需求”中“一、项目概况”内《装备采购清单》各装备的单价最高限价。 2.统一下浮率≤100%,且统一下浮率是固定唯一的,非负数,且不接受区间统一下浮率报价形式,如统一下浮率为10%-20%。

原采购包2 1.主要商务要求 其他商务需求

参数性质

编号

内容明细

内容说明

6

报价要求

1.本采购包以统一下浮率的形式进行报价,如投标人统一下浮率报价为10%,则各装备的实际结算单价=各装备单价最高限价×(1-10%),本采购包的各装备单价最高限价见“第二章 采购需求”中“一、项目概况”内《装备采购清单》各装备的单价最高限价。 2.统一下浮率≤100%,且统一下浮率是固定唯一的,非负数,且不接受区间统一下浮率报价形式,如统一下浮率为10%-20%。

原采购包1 2.技术标准与要求 附表一十一:远程供水管线车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2

所投车辆须为国家发改委或工信部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列明的车型, 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发改委或工信部公布的详细 (略) 页截图或证明资料复印件;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附表一十二:后勤保障车辆 (装备运输车)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2

所投车辆须为国家发改委或工信部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列明的车型, 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发改委或工信部公布的详细 (略) 页截图或证明资料复印件;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采购包2 2.技术标准与要求 附表附 一:便携式除颤仪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2

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明(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更正后:

采购包1 1.主要商务要求 其他商务需求

参数性质

编号

内容明细

内容说明

6

报价要求

1、本采购包以统一下浮率的形式进行报价,如投标人统一下浮率报价为10%,则各装备的实际结算单价=各装备单价最高限价×(1-10%),本采购包的各装备单价最高限价见“第二章 采购需求”中“一、项目概况”内《装备采购清单》各装备的单价最高限价。 2、0≤统一下浮率<100%,且统一下浮率是固定唯一的,非负数,且不接受区间统一下浮率报价形式,如统一下浮率为10%-20%。

采购包2 1.主要商务要求 其他商务需求

参数性质

编号

内容明细

内容说明

6

报价要求

1、本采购包以统一下浮率的形式进行报价,如投标人统一下浮率报价为10%,则各装备的实际结算单价=各装备单价最高限价×(1-10%),本采购包的各装备单价最高限价见“第二章 采购需求”中“一、项目概况”内《装备采购清单》各装备的单价最高限价。 2、0≤统一下浮率<100%,且统一下浮率是固定唯一的,非负数,且不接受区间统一下浮率报价形式,如统一下浮率为10%-20%。

采购包1 2.技术标准与要求 附表一十一:远程供水管线车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2

投标人拟投车辆须是列入国家发改委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或工信部发布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附表一十二:后勤保障车辆 (装备运输车)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2

投标人拟投车辆须是列入国家发改委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或工信部发布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采购包2 2.技术标准与要求 附表附 一:便携式除颤仪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2

1.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明(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2.投标人需满足下列情况其中之一:

①如投标人为生产企业,则须具有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注: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如投标人为经营企业,则须具有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其许可范围包含第三类医疗器械);

注: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其许可范围包含第三类医疗器械)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7月09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应急管理局

地 址: (略) 浈江区风采街 (略) 29号

联系方式:07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浈江区十里亭镇坝厂新村9号

联系方式:07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邱小姐

电 话:0751-*

(略) (略)

2024年07月09日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广东省自然灾害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 (略) 浈江区、 (略) )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应急管理局
行政区域 市辖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7月09日 09:46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06月05日 更正日期 2024年07月09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邱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 0751-*
采购单位 (略) 应急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浈江区风采街 (略) 2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751-*
代理机构名称 (略)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浈江区十里亭镇坝厂新村9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751-*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GRC*H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自然灾害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 (略) 浈江区、 (略) )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6月0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7-15 09:30:00,更正为:2024-07-30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07-15 09:30:00,更正为:2024-07-30 09:30:00。

更正前:

原采购包1 1.主要商务要求 其他商务需求

参数性质

编号

内容明细

内容说明

6

报价要求

1.本采购包以统一下浮率的形式进行报价,如投标人统一下浮率报价为10%,则各装备的实际结算单价=各装备单价最高限价×(1-10%),本采购包的各装备单价最高限价见“第二章 采购需求”中“一、项目概况”内《装备采购清单》各装备的单价最高限价。 2.统一下浮率≤100%,且统一下浮率是固定唯一的,非负数,且不接受区间统一下浮率报价形式,如统一下浮率为10%-20%。

原采购包2 1.主要商务要求 其他商务需求

参数性质

编号

内容明细

内容说明

6

报价要求

1.本采购包以统一下浮率的形式进行报价,如投标人统一下浮率报价为10%,则各装备的实际结算单价=各装备单价最高限价×(1-10%),本采购包的各装备单价最高限价见“第二章 采购需求”中“一、项目概况”内《装备采购清单》各装备的单价最高限价。 2.统一下浮率≤100%,且统一下浮率是固定唯一的,非负数,且不接受区间统一下浮率报价形式,如统一下浮率为10%-20%。

原采购包1 2.技术标准与要求 附表一十一:远程供水管线车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2

所投车辆须为国家发改委或工信部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列明的车型, 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发改委或工信部公布的详细 (略) 页截图或证明资料复印件;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附表一十二:后勤保障车辆 (装备运输车)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2

所投车辆须为国家发改委或工信部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列明的车型, 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发改委或工信部公布的详细 (略) 页截图或证明资料复印件;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采购包2 2.技术标准与要求 附表附 一:便携式除颤仪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2

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明(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更正后:

采购包1 1.主要商务要求 其他商务需求

参数性质

编号

内容明细

内容说明

6

报价要求

1、本采购包以统一下浮率的形式进行报价,如投标人统一下浮率报价为10%,则各装备的实际结算单价=各装备单价最高限价×(1-10%),本采购包的各装备单价最高限价见“第二章 采购需求”中“一、项目概况”内《装备采购清单》各装备的单价最高限价。 2、0≤统一下浮率<100%,且统一下浮率是固定唯一的,非负数,且不接受区间统一下浮率报价形式,如统一下浮率为10%-20%。

采购包2 1.主要商务要求 其他商务需求

参数性质

编号

内容明细

内容说明

6

报价要求

1、本采购包以统一下浮率的形式进行报价,如投标人统一下浮率报价为10%,则各装备的实际结算单价=各装备单价最高限价×(1-10%),本采购包的各装备单价最高限价见“第二章 采购需求”中“一、项目概况”内《装备采购清单》各装备的单价最高限价。 2、0≤统一下浮率<100%,且统一下浮率是固定唯一的,非负数,且不接受区间统一下浮率报价形式,如统一下浮率为10%-20%。

采购包1 2.技术标准与要求 附表一十一:远程供水管线车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2

投标人拟投车辆须是列入国家发改委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或工信部发布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附表一十二:后勤保障车辆 (装备运输车)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2

投标人拟投车辆须是列入国家发改委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或工信部发布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采购包2 2.技术标准与要求 附表附 一:便携式除颤仪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2

1.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明(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2.投标人需满足下列情况其中之一:

①如投标人为生产企业,则须具有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注: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如投标人为经营企业,则须具有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其许可范围包含第三类医疗器械);

注: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其许可范围包含第三类医疗器械)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7月09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应急管理局

地 址: (略) 浈江区风采街 (略) 29号

联系方式:07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浈江区十里亭镇坝厂新村9号

联系方式:07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邱小姐

电 话:0751-*

(略) (略)

2024年07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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